⑴ 借款做什麼科目
一、由公司帳向外借:其他應收款-個人/公司。
二、從外借到公司帳:其他應付款-個人/公司、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
1、借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3、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代扣代繳)
——應交個人所得稅
一、資產類一般借增貸減,備抵賬戶除外(比如累計折舊、累計攤銷、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等XXXX准備這種科目都屬於備抵類科目),余額一般在借方,備抵除外,在貸方。余額兩個特殊要記牢,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余額可借可貸,在借方性質為資產,如為貸則由資產變為負債。
二、成本類借增貸減,一般有餘額在借方,製造費用可能沒余額。
三、費用類借增貸減,期末無余額,轉入本年利潤,參與利潤的計算。(屬於損益大類)
四、負債類貸增借減,余額一般在貸方,兩個特殊要記牢,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余額方向可借可貸,在貸方性質為負債,如在借方則由負債表為資產。
五、所有者權益類貸增借減,余額一般在貸方,兩個特殊要記牢,本年利潤和利潤分配——為分配利潤,余額方向可借可貸,在貸方表示盈利(利潤大於零),如在借方則虧損(利潤小於零)。本年利潤年末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無余額。
⑵ 貸款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貸款和應收款項會計處理原則,與持有至到期大體相同。具體而言:
1.金融企業按當前市場條件發放的貸款,應按發放貸款的本金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一般企業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債權,通常應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2.貸款持有期間所確認的利息收入,應當根據實際利率計算。實際利率應在取得貸款時確定,在該貸款逾期存續期間或使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別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3.企業收回或處置貸款和應收款項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貸款和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會計分錄
設置科目設置
貸款——本金
貸款——利息調整
貸款損失准備
貸款——已減值
(一)未發生減值的貸款
(1)企業發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貸:吸收存款等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2)資產負債表日 借:應收利息(按貸款的合同本金與合同利率確定)
貸款——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貸:利息收入(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確定)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發生減值的貸款
(1)發生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同時: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本金,利息調整)
(2)利息收入 借:貸款損失准備(按貸款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貸:利息收入
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3)收回貸款 借:吸收存款等
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三)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已減值
(四)已確認並轉銷以後又收回的貸款 借:貸款——已減值 同時:借:吸收存款等
貸: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⑶ 收到貸款的會計分錄
收到貸款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
歸還貸款:
借: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
財務費用-利息
貸:銀行存款
一般情況下,在收到貨款前,會對待收到的貨款做應收賬款分錄,故收到貨款時直接做沖銷應收賬款分錄,具體如下:
1、發出商品,計提應收賬款,並計提商品成本: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收到應收賬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⑷ 貸款期限為一年的做長期借款還是短期借款科目
應為「短期借款」科目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為抵償某項債務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外單位借入的、還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種借款。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的各項借款。
⑸ 一年內就要到期的長期借款,在編制負債表時是編入「短期借款」科目還是編入「一年內到期的非長期負債」
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因為性質上它不是短期借款。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體系(2006)的有關規定,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以內到期的長期借款,應當計入資產負債表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
需要注意,一年以內到期的長期借款,只是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不計入「長期借款」項目,但是在會計賬簿中,仍然計入「長期借款」科目,即所謂的「調表不調賬」。
如果使用原企業會計制度的報表:填在「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中。「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科目中將於1年內到期的明細科目余額的合計數填列。
如果使用新會計准則的報表:填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下。
(5)貸款一年到賬記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長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
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溢折價)。
(二)資產負債表日
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差異不大的,也可以採用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折價和交易費用攤銷金額,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溢折價、交易費用);攤銷的溢價,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歸還長期借款本金時
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應轉銷該項長期借款的溢折價和交易費用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溢折價、交易費用);轉銷的溢價余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⑹ 從銀行取得一年期貸款20萬會計分錄怎麼做
1、從銀行取得一年期貸款20萬元可以通過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2、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 200000
貸:短期借款 200000
3、短期借款是借款的一種,與之相對的是長期借款。在中國的會計實務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為抵償某項債務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外單位借入的、還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種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經營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票據貼現借款、賣方信貸、預購定金借款和專項儲備借款等等。
⑺ 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記到哪個科目去
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並不需要調整會計科目。只是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需要將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分析計算後填列至「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一欄中。
⑻ 向銀行貸款記什麼科目
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
(一)企業借入的各種短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二)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計算確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費用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直接支付】
應付利息【月末計提】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三)歸還借款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8)貸款一年到賬記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為了反映企業的各種長期借款,應設置「長期借款」賬戶,用來核算各種長期借款的借入、應計利息、歸還和結欠情況。該賬戶屬於負債類,其貸方登記借入的款項及預計的應付利息。
借方登記還本付息的數額;期末余額在貸方,表示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數額。該賬戶應按貸款單位設置明細賬,並按貸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需要說明的是,預計的長期借款利息應通過「長期借款」賬戶進行核算,而不是記入「預提費用」賬戶。長期借款費用應根據長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間分別記入 「長期待攤費用」、「在建工程」、「固定資產」、「財務費用」等賬戶。
企業借入長期借款一般有兩種方式:
一是將借款存入銀行,由銀行監督隨時提取;
二是由銀行核定一個借款限額 ,在限額內隨用隨借,在這種方式下,企業在限額內借入的款項按其用途直接記入「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賬戶。
企業長期借款的償還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還可以是分期還本付息。
企業所發生的短期借款業務,應設置「短期借款」科目。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取得的借款本金,借方登記借款本金的償還,期末貸方余額表示期末尚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列示在資產負債表負債方的流動負債項下。
該科目應按照債權人和短期借款的種類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對短期借款利息,應設置「財務費用」科目。該科目的借方登記利息費用的發生,貸方登記期末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的金額。
短期銀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為了彌補企業自有流動資金的不足,屬於企業流動負債,因此,其利息應作為財務費用處理。
如果企業的短期銀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銀行借款的利息數額不大時,根據會計上的重要性原則,可以於實際支付時,或者收到銀行的計息通知時,直接計入「財務費用」科目。
如果短期銀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時連本金一起歸還,並且利息數額較大的,為了正確計算各期盈虧,應按照預提的方法,按月預提,計入損益。
⑼ 企業的銀行借款已到賬分錄相關科目為哪些
企業的銀行借款已到賬分錄相關科目為:
收到貸款時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每月還款和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借:長期貸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核算
為了核算和反映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存款的增加,貸方反映企業存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期末存款的余額。
企業應嚴格按照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和管理,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⑽ 從銀行取得一年期貸款怎麼記會計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