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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公積金貸款月供額度

發布時間:2022-09-04 00:46:38

1. 2022年南寧公積金貸款額度

南寧5月1日起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80萬,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顯示,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做出如下調整: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
一、公積金轉移的好處:
1、更加方便職工在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近辦理業務,避免職工在轉入地和轉出地往返奔波。
2、轉移接續業務辦理時間短,效率高。轉入地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申請後,通過平台與轉出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和資金的轉移,並盡快將轉移的結果通知職工。
3、規范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確保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異地轉移過程中的信息准確和資金安全,有利於連續計算職工公積金繳存年限,支持繳存職工異地使用住房公積金,從而切實保障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二、住房公積金轉移的條件:
1、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個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無不良記錄;
2、申請人原商業住房貸款必須是「個人住房貸款」,這點根據原商業住房貸款借款合同判定;
3、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轉公積金貸款咨詢記錄單》,核實是否符合條件;
4、申請人在確定並完成上述事項後,自籌資金還清原商業個人住房貸款,並於一個月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轉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2. 南寧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南寧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1、首套/二套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首套房最高可貸70萬元(比之前多了10萬元);二套房最高可貸60萬元(比之前多了10萬元)。
2、調整貸款額度計算方式。新政策的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3、取消房屋面積限制。新政仍然是「認房又認貸」,但認房的標准,只看房屋套數,不看房屋面積。目前執行的政策是:
首套及首次:指名下無房無貸款,第一次買房,第一次用公積金,面積不限定。
二套首次,即此前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要求現個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且建築面積120_(認房)。在購買第二套房且建築面積144_時,可使用公積金貸款。
二次公積金貸款,即此前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要求公積金貸款需結清(認貸),目前無房或只有一套房,建築面積120_,在購買第二套房且建築面積144_時,可使用公積金貸款。
注意,這里是指全國范圍使用公積金的次數。
新政取消了房屋面積限制,此前的房屋面積多少,購買第二套房的面積大小,都放鬆了限制。
4、取消房屋面積限制。新政仍然是「認房又認貸」,但認房的標准,只看房屋套數,不看房屋面積。目前執行的政策是:
首套及首次:指名下無房無貸款,第一次買房,第一次用公積金,面積不限定。
二套首次,即此前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要求現個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且建築面積120_(認房)。在購買第二套房且建築面積144_時,可使用公積金貸款。
二次公積金貸款,即此前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要求公積金貸款需結清(認貸),目前無房或只有一套房,建築面積120_,在購買第二套房且建築面積144_時,可使用公積金貸款。
注意,這里是指全國范圍使用公積金的次數。
新政取消了房屋面積限制,此前的房屋面積多少,購買第二套房的面積大小,都放鬆了限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 南寧公積金貸款額度

南寧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4. 南寧發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首套房貸最高額度70萬元

觀點地產網訊:近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外公布了最新的《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出台的《貸款管理辦法》中,出現了幾大新變化,還調整了貸款對象范圍,戶籍地、繳存地都在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內符合規定條件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可以申請。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此次新政最大的變化就是首次實施公積金貸款遵循「先存後貸、存貸掛鉤」的原則。

對貸款額度計算進行精細化調整,調整後繳存職工的貸款額度將與繳存職工個人賬戶余額及繳存時長掛鉤,實現繳存貢獻與貸款權益的精準匹配,以更好支持長存多繳職工。

每筆公積金貸款額度應同時符合以下限額標准:不得高於管委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申請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乘以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所確定的貸款額度,即: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不得高於房屋總價扣除首付款金額後剩餘的價款;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還貸能力系數(每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之比)確定的貸款限額;借款申請人信用狀況等其他影響貸款額度的因素。

新政明確,不再單獨區分描述貸款次數與房屋套數,統一用「首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表述區分適用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第一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認定范圍更為清晰,取消了對房屋面積的限制。

借款申請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鐵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請人在購房所在地的行政區域內)無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5. 南寧: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額提至60萬元

1月19日,澎湃新聞從廣西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南寧現就制定《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公示時間30天。《實施細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社會公眾如有意見或建議,可於2022年2月15日前進行反饋。

《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提出,南寧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從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從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近五年內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個人徵信信息存在不良記錄,信用卡近一年內連續逾期2 期(含)以上等多種情況不予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等。

1月15日,國家統計局公布2021年12月份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南寧新房環比下降0.2%,同比上漲1.7%;二手房環比下降0.4%,同比下降1.9%。南寧新房價格已經連續5個月下降;二手房價格已經連續6個月下降。另據克而瑞數據顯示,南寧2021年12月份房價為12923元/平方米;2021年南寧商品住宅成交均價13093元/平方米。

廣西北部灣六城可在南寧購房申請貸款

根據《實施細則》,在南寧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可向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職職工,且戶籍地在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圍內的,購買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可向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實施細則》明確,南寧每筆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由南寧公積金中心按照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住房價值、首付款比例、還貸能力系數、信用狀況等規定進行測算,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後,取最低值確定(向下取整為1000元的整數倍)。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60萬元。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在貸款還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繳存時間系數按借款申請人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的時間確定:1.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6個月和23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0.8;2.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24個月和35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1;3.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36個月和59個月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2;4.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為60個月及以上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5。

風險防控系數根據申請貸款時南寧公積金中心的資金運用率(指南寧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余額占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確定:1.資金運用率不超過8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1;2.資金運用率超過85%但不超過90%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9;3.資金運用率超過90%但不超過9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8;4.資金運用率超過9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7。

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別獨立計算其貸款額度後再合並加總。

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實施細則》明確,公積金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借款申請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鐵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請人在購房所在地的行政區域內,以下統稱「本行政區域」)無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南寧對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包括(一)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二)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還清的;(三)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無住房但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還清的;(四)借款申請人購買危舊房改造住房還建項目的,如在本行政區域有兩套(含)以上住房或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的,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受住房套數限制。

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情形,則不予貸款,包括(一)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內有兩套或以上住房的;(二)借款申請人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兩次或以上公積金貸款的。

《實施細則》規定,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個人徵信信息存在以下不良記錄之一的:1.當前貸款逾期的,或擔保人代償的;2.貸款或貸記卡近一年內連續逾期2 期(含)以上的;3.貸款或貸記卡近兩年內連續逾期3期(含)以上的;4.貸款或貸記卡近五年內累計逾期12 期(含)以上的;5.存在呆賬、核銷、止付、被強制執行等的;6.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二)近五年內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的;

(三)因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被取消提取、貸款資格未達到規定年限的;

(四)所涉及的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情形正在查辦階段或不執行行政執法案件責令整改、處罰或處理決定的;

(五)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安全情形的。

6. 南寧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南寧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房屋價格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賬戶余額,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最高限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7. 2020年南寧公積金貸款額度及貸款比例計算公式說明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那麼南寧地區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多少呢?本文我帶你一起了解關於2018年南寧公積金貸款額度及貸款比例計算公式說明,希望對你有幫助。

計算方法如下:

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房屋價格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賬戶余額,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最高限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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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南寧: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降為30%,最高額度為60萬元

2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個人貸款實施細則》明確,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60萬元。
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住房價值的20%,即可貸額度不高於住房價值的80%。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住房價值的30%,即可貸額度不高於住房價值的70%。
公積金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職職工,且戶籍地在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圍內的,購買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可向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個人貸款實施細則》明確,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別獨立計算其貸款額度後再合並加總。
公積金繳存余額指借款申請人在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時的個人賬戶余額,借款申請人配偶在本市或異地正常繳存公積金的,其個人賬戶余額可以關聯計算貸款額度。繳存余額倍數為10倍。
繳存時間系數按借款申請人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的時間確定: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6個月和23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0.8;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24個月和35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1;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36個月和59個月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2;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為60個月及以上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5。
風險防控系數根據申請貸款時南寧公積金中心的資金運用率(指南寧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余額占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確定:資金運用率不超過8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1;資金運用率超過85%但不超過90%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9;資金運用率超過90%但不超過9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8;資金運用率超過9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7。資金使用率以南寧公積金中心向社會公布的上一年年度報告為准。
舉例來說,職工賬戶余額在申請貸款的時候是有3萬元,繳存余額倍數為10,繳存時長3年,也就是36個月,對應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2,目前南寧公積金中心的風險防控系數是1,那麼這個職工可以申請到的最高貸款金額是36萬元。如果這名職工已婚,配偶也繳存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是2萬元,繳存余額倍數為10,繳存時長60個月,對應的繳存時間系數是1.5,配偶可以申請到的最高貸款額度就是30萬元。兩人分別計算的貸款額度可以進行加總,這個家庭最高可以申請到66萬元的貸款額度。此外,每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按上述計算公式計算後還需根據住房價值、首付款比例、還貸能力系數、信用狀況等規定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取最低值確定(向下取整為1000元的整數倍)。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短1年,最長為30年,以整年計算,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借款申請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5年以上的,貸款期限可以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後1年至5年。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表示,《個人貸款實施細則》與現行公積金貸款政策相比的主要變化在於:取消最低月還款額的限制要求,在以往實行的貸款政策下,每一筆貸款的最低月還款額有限制要求,借款申請人收入越高,需要承擔的月還款額也就越大,相應的貸款年限就要縮減,還款壓力較大。《貸款實施細則》中取消了最低月還款額的限制,有利於借款申請人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選擇適合的貸款年限,降低了還款壓力。
放寬再交易住房及商轉公貸款對房齡的限制條件,申請再交易自住住房貸款或商轉公貸款的,所購住房房齡不能超過30年。自住住房的房齡以工程竣工永久性質量責任標牌的竣工時間或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原始檔案顯示的登記時間為依據。在符合其他貸款申請條件的情況下,家庭有兩套住房同時使用商業貸款的,可以任意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申請商轉公貸款,不區分購買的先後順序。
完善了部分貸後變更事項。在還款期間內,經借款人申請,南寧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後,可以對原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約定的部分內容進行變更和補充,主要內容包括還款賬戶變更、還款方式變更、貸款期限變更、抵押人變更、擔保人變更、聯系信息變更和其他變更。
通過第三方機構提供擔保,公積金貸款可實現(預)抵押辦結即可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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