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在工商銀行辦房產抵押貸款30萬,五年還清,請問利率是多少
可以在網路搜索貸款計算器,輸入對應金額,時間和利率進行計算。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Ⅱ 在工商銀行貸款30萬。20年還清。請問下一年還多少一個月還多少怎麼計算求回答!!!!!!!!
工行貸款30萬,期限20年,按基準年利率6.55%計算,等額本息還款方法,月供:2245.56元,合計利息:238934.18元,總計支付:538934.18元。
等額本息計算公式:〔貸款本金 × 月利率 × ( 1 +月利率)^還款月數〕 ÷ 〔( 1 +月利率)^ 還款月數- 1 〕
Ⅲ 房屋抵押貸款30萬20年每月還多少
法律分析:計算貸款的月供,必須需要知道貸款的利率,請咨詢貸款銀行貸款的准確利率,然後結合貸款利率、本金、貸款年限按下面的公式進行計算
一、等額本金
等額本金貸款計算公式:
每月還款金額 = (貸款本金 ÷還款月數) (本金 — 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每月利率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Ⅳ 銀行房屋抵押貸款30萬,每個月帶利息要還多少錢,請明白人幫我算算,謝謝
以20年為例
銀行貸款利率是根據貸款的信用情況等綜合評價的,根據信用情況、抵押物、國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評價良好,不同銀行執行的房貸利率有所差別,現行政策下首套房,一般按基準利率上浮10%計算,7月7日調整後利率為五年期以上7.05%,月利率為7.05%*1.1/12
30萬20年(240個月)月還款額:
300000*7.05%*1.1/12*(1+7.05%*1.1/12)^240/[(1+7.05%*1.1/12 )^240-1]=2463.77元
說明:^240為240次
Ⅳ 我想在工商銀行辦房產抵押貸款30萬,五年還清,請問利率是多少
貸款本金:300000元
貸款年限:5年(60個月)
利率不變還清全部貸款的4種情況:
☆按照商業貸款,等額本息計算
年 利 率:6.4%(月利率5.33333333333333‰)
每月月供:5855.8元
總 利 息:51348.16元
☆按照商業貸款,等額本金計算
年 利 率:6.4%(月利率5.33333333333333‰)
首月月供:6600元
逐月遞減:26.67元
末月月供:5026.67元
總 利 息:48800元
☆按照公積金貸款,等額本息計算
年 利 率:4%(月利率3.33333333333333‰)
每月月供:5524.96元
總 利 息:31497.4元
☆按照公積金貸款,等額本金計算
年 利 率:4%(月利率3.33333333333333‰)
首月月供:6000元
逐月遞減:16.67元
末月月供:5016.67元
總 利 息:30500元
Ⅵ 銀行抵押貸款30萬,分10年按揭付清,請問月供多少總利息多少
貸款金額30萬 貸款年限10年 每月還款3014.7元 其中2500元是本金514.7是利息
10年的總利息61764元
上述數據是銀行基準利率6.55%打九折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Ⅶ 我想在工商銀行辦房產抵押貸款30萬,十年還清,請問利率是多少
你好久貸的,據我所知工行的抵押貸款期限最長為10年,未必存在地區差異?如果利率上浮30%的話每個月向銀行還款5000元,計算方式如同
Ⅷ 房產抵押貸款30萬 分5年還款 每月還款多少
只需要用30除以60個月 然後再減去當月分期還款的金額 就可以知道一個月還多少錢了
Ⅸ 房屋抵押貸款30萬20年每月還多少
計算貸款的月供,必須需要知道貸款的利率,請咨詢貸款銀行貸款的准確利率,然後結合貸款利率、本金、貸款年限按下面的公式進行計算一、等額本金等額本金貸款計算公式:每月還款金額 = (貸款本金 ÷還款月數) (本金 — 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每月利率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