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給別人做擔保,1年貸款,1年續保,現在不想擔保了,怎麼辦
在債務人還款之前,不想擔保必須債權人同意,也就是解除合同。只要債務沒有還清,而債權人又沒有同意解除擔保,那麼就得繼續擔保下去
❷ 連帶責任擔保可以撤銷嗎在2011年3月29日給親戚在銀行的貸款做了連帶責任擔保,期限是一年。
連帶責任擔保合同簽訂生效後一般不能撤消,但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❸ 貸款擔保人撤保怎麼辦
貸款擔保人可以與借款人、貸款人協商一致後撤保,或者可以在發生法定情形時撤保。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一方明示違約;一方遲延履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❹ 貸款擔保人如何撤保
和銀行協商解決,一般無法解除合同;詳情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第七十七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後,當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通過要約、承諾的方式,經協商一致達成的。
合同成立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都不得改變合同的內容。
但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有時不可能對涉及合同的所有問題都做出明確的規定;合同簽訂後,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或者履行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新的情況,需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重新進行調整和規定。
因此,需要當事人對合同內容重新修改或者補充。由於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所以,當事人在變更合同內容時,也應當本著協商的原則進行。
當事人可以依據要約、承諾等有關合同成立的規定,確定是否就變更事項達成協議。如果雙方當事人就變更事項達成了一致意見,變更後的內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就應當按照變更後的內容履行合同。
一方當事人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任意改變合同的內容,變更後的內容不僅對另一方沒有約束力,而且這種擅自改變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種違約行為,當事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❺ 幫朋友擔保貸款合同期兩年,在朋友還未還清貸款的時候銀行又發放第二筆貸款給他,我可以撤銷第一筆擔保嗎
你只承擔你簽字的那一筆貸款,另一筆是銀行根據客戶的資質追加的貸款,你無任何責任
❻ 個人循環貸款合同3年,一年滿了,款已還了我不想擔保了可以嗎
如果你作為擔保人在貸款合同上簽了名,那麼3年內你都有擔保的責任。一年滿後還了款,但貸款人在剩下的2年內,不用重新簽合同,隨時可把這筆錢借出來,你有責任繼續做擔 保,直至貸款期滿3年。
❼ 貸款一年到期後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
一般只有兩種情況下可以解除擔保:
第一種情況,過了擔保期限,如果沒有約定擔保期限的,法律上規定是債權到期之後的六個月內。
第二種情況,轉移債務,如果債務人把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的,應該經過擔保人同意,如果擔保人不同意繼續擔保的,就沒有擔保責任了這樣就可以解除了。
最後就是根據《擔保法》規定,借款合同雙方變更借款合同內容須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否則免除擔保責任。變更貸款用途系對合同的重大變更,應當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❽ 擔保人怎樣撤出擔保
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
若是借款人已經還清了,那麼可以申請讓銀行開具解除擔保責任的證明。另外要注意,要是簽訂的一般擔保,那麼只要借款人有還款能力,那麼主責在借款人,對擔保人影響很小,可以不用取消;要是簽訂的是連帶責任,那麼需要債權人同意,才能去銀行申請取消。
上面也提到過,很多人都是出於不好意思推脫而給人做擔保,其實可以這么說:自己名下的資產比如車、房已經抵押出去了,或者說收入不固定,也出具不了收入證明等。畢竟做擔保人需要有良好的綜合資質,不然銀行也是不認可的。
擔保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者的責任不同
1、一般保證,只有當債務人真的沒有履行能力時,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
2、連帶保證,期限滿了,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擔保人想取消貸款,那麼要看當初簽訂的合同約定是怎麼樣的。如果擔保人是一般擔保,那麼不需要取消擔保,只要借款人還有財產、有還款能力前,擔保人無需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擔保人是連帶擔保,那麼只能要求債權人同意,否則不能取消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