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買的房子可以賣掉嗎
貸款買的房子可以賣掉。銀行通常規定貸款未滿一年的要付違約金,如果滿一年的一般就不用付了,按揭款沒還清的可以讓買方先付首付補差額。
然後去銀行還清,然後就可以簽定買賣合同,拿到餘下的錢之後,辦理解押手續,之後再辦理過戶就可以正常交易。
貸款買的房子能拿到房產證:
無論是現房或期房,有或是哪種付款方式,都是可以取得房產證的,在使用銀行按揭貸款的情況下,部分銀行在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中強制加人。
要求開發商協助將房產證收押的約定,這種情況下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的情況適用。
② 還在還房貸的房子可以賣嗎
一、正在還貸款的房子可以賣:
1、先到銀行查一下貸款本金有多少,找到新買主後,讓新買主把商定的房價減去貸款本金的現金給你,到銀行辦理轉按揭手續,把房子和貸款均轉到新房主的名下。
2、自己拿錢或借錢把貸款還上,然後賣房,賣完後還借款。
3、如果買房人有足夠的現金,讓買房人先拿一部分錢把貸款還上,解除抵押後,更名同時把餘款付清。
二、還貸款的房子買賣流程:
1、我們先由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然後由買方、賣方、律師方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之後買方向賣方支付30%或者約定的首付款。
2、由賣方向原貸款銀行(稱為A)提出提前還款的申請,並獲得A銀行出具的確認函,賣方收到銀行同意提前還款的意見後,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屋,由買方拿著《房屋買賣合同》向B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B銀行審批的房屋的屬性和貸款人的還貸能力等相關信息之後,開始放款。
3、銀行的貸款是直接劃入賣方的賬戶中的,賣方拿這筆錢還了A銀行的貸款之後,將房產解押,交付買方使用,並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將房產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
4、需賣方結束對房屋的所有權,買方開始擁有房屋的使用權,並開始還貸。還貸結束後,將房產解押,擁有所有權。
三、房貸申請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2)期房還貸款一年了能賣嗎擴展閱讀
一、提早還貸勿忘退保。
貸款人正在操持借款時,銀號都會操持質押注銷。合肥小額借款各家銀號關於提早還貸的請求也有所沒有同,比方有要操持提早還貸手續,合肥小額借款銀號正常請求貸款人提早15個任務日內外提交書面或者電話請求,銀號接到貸款。假如是結清全副尾款的貸款人,合肥小額借款正在銀號打算出盈餘借款額後,便於貸款人取出剩餘的錢來提早還貸
二、解質押沒有可無視。
用首付幫業主還清尾款後業主跌價的危險。借款人提早結清全副尾款後,銀號會出示結清證實,貸款人照顧銀號開具的借款結清證實復製件、原各家銀號的制度後再做計劃。
三、提早還貸需預備。
眼前,部分銀號會本人去解質押,解質押後需貸款人本人去銀號拿回房本復製件。能夠會有變化,銀號規則提早還貸要是1萬的成數倍,部分銀號需求收取定然數額的守約金等。存戶假如結清借款的話,定然沒有要忘卻去解質押某個,清盈餘借款,是沒有能請求退保的。
③ 正在還房貸的房子能賣嗎
正在還房貸的房子能賣。貸款買的房子只要有了房產證就可以賣。銀行通常規定貸款未滿一年的要付違約金,滿一年的不用付違約金。未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但前提是必須已經取得國家認可的房屋權證,因為二手房交易是以房產證為準的。
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什麼
1、初始登記,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身辦理房產證流程的必要前提條件;
2、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填寫之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
3、拿會測圖表,測繪表屬於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
4、領取相關證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要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
5、繳納公共維修金,契稅,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
6、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④ 還在還貸款的房子可以賣嗎
可仿嫌則以,還貸中的房子是可以進行買賣的,前提是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沒有不動產權證,便不能進行交易。至於具體的交易方式,常用的有三種:
一、轉按揭
轉按揭的意思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銀行重新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是按揭中的房屋最為簡單直接的一種交易方式。
二、用買房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注意,這個方式的前提是,賣方剩餘貸款不多,或者說是買方有足夠的資金支付首付款。比如說貸款100萬,現在還剩40萬沒還清,如果買方可以支付40萬的首付款的話,那麼買賣雙方就可以解決這次交易問題,輕松地將房產從銀行中解押出來進行二次交易。
三、利用其他抵押物抵押給銀行進行貸款來還清剩餘房貸
如果買方不願意先支付首付款幫助賣家解押房產的話,買方還可以利用自己備棚其他的抵押物,如其他的房子、車子來抵押給銀行,獲得一定的貸款來還房貸,有點拆東牆補西牆的味道,但不失為一種方式。
等到還清房貸,解押出房產,與買方完成交易,拿到買方支付的款項之後,再將抵押物解押,最終完成整個交易流程。
注意事項:
用買房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具體流程是:
1、賣方向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買方支付賣方剩餘還款金額者譽作為首付款,並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有擔保公司在場作證。
2、賣方前往貸款銀行辦理提前還款,並事先在還款賬戶中存入足額錢款,到貸款銀行辦理結清手續。
3、銀行貸後管理中心出具解押材料,將原房主的房子解押出去,賣方前往房屋所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解押,賣方擁有房子的所有權。
4、買賣雙方繼續辦理房屋買賣的剩餘程序。
⑤ 剛買完的期房而且是貸款,可以賣嗎
是可以賣的。
1、如果貸款還沒有發放,而且購房合同還沒有去房管局備案,則可以直接去開發商處辦理合同更名,原房主所購買的房為新房,只是和開發商簽了合同,開發商還沒有向房管局備案,那麼新業主直接和原業主達成協議,然後由原業主將開發商處的信息更改為新業主的信息就可以了。
2、如果已經放款或者已經備案登記,則表示產權是本人的了,就不能辦理更名了,只能是由買賣雙方訂立買賣合同,要等房產證辦妥後才能進行過戶手續,其過戶手續與購二手房一樣。
3、過戶時都是先簽合同,留一部分保證金,最後等房子交付辦好產權證,然後過戶到買方名下再付清;也有賣方辦理公證委託書,但這樣的話通常要馬上付清全款即可。
(5)期房還貸款一年了能賣嗎擴展閱讀:
購買期房注意事項:
1、要看清代理商與開發商有無委託銷售協議,有售房協議的才可以放心買。當然,購買信譽好、資金雄厚的開發公司的商品房,一次性付款折扣較多,這樣可以享受房屋升值帶來的利益。
2、在現場檢查質量主要看以下內容:各廳室過道的地面、牆面、頂棚、門窗、各類管線設施、衛生潔具、配套的廚具、預留的電源插座、電話插孔、天線插孔、水暖煤氣的五金件是否有質量問題或設置不合理。
對於嚴重的問題,如裂縫、滲漏,要請售房單位給予解釋,如不滿意,請專業機構給予鑒定,問題嚴重,不可修復則可不買或退房。
⑥ 房子剛買一年,還在按揭中,請問房子可以賣嗎
可以賣的,但要注意幾個問題:
1.利用自己資金或買受人的首付付清貸款即可交易。
2.如果是普通住宅,未滿5年出售,需多繳納總額的5.55%營業稅。
3.其餘的沒什麼特殊情況。
因為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6)期房還貸款一年了能賣嗎擴展閱讀:
按揭可以分為現樓按揭貸款和樓花按揭貸款。現樓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購買現樓,而以購得現樓作抵押。樓花按揭是金融機構對購買樓花(尚未完工前整棟、分層或分單元先預售的樓房)的置業者提供的以借款人依據購房合同具有權利為抵押的按揭貸款。
辦按揭的優點:
1.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按揭就是貸款,也就是向銀行借錢,購房不必馬上花費很多錢就可以買到自己的房子,所以按揭購房的第一個優點就是錢少也能買房。
2.把有限的資金用於多項投資。從投資角度說,辦按揭購房者可以把資金分開投資,貸款買房出租,以租養貸,然後再投資,這樣資金使用靈活。
3.銀行替你把關。辦借款是向銀行借錢,所以房產項目的優劣銀行自然關心,銀行除了審查你本身外,還會幫你審查開發商,為你把關,自然保險性高。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可供選擇的還款方式有委託扣款和櫃面還款兩種方式。
⑦ 房子按揭一年後可以賣嗎
可以。 按揭中的房 子可以賣,這屬於 二手房交易 。銀行通常規定貸款未滿一年的要付違約金,滿一年的不用付。賣房者可用買房人付的首付款去銀行提前還貸,辦理解押手續,之後再辦理過戶。《 商品房銷售 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 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 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⑧ 還在還貸款的房子可以賣嗎
法律分析:還貸中的房子是可以進行買賣的,前提是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沒有不動產權證,便不能進行交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一條 以 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得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