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積金繳納多久才能貸款買房
公積金交一年以上才能貸款買房。辦理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之一就是,貸款人需要正常的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這里說的正常繳存是指按月連續繳存、預繳和補繳住房公積金,注意補繳公積金的時間不超過三個月。一般繳納滿半年就可以貸款買房了。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1、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2、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3、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百分之30以上(含),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4、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5、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6、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流程:
1、那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2、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3、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4、在購房時,借款人根據自己公積金的繳納情況,到銀行進行測算,就可得知貸款的金額和每月還款數額。根據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每年提取一次。
法律依據:《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第七條
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如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信用不良,但非惡意造成逾期的,允許借款人找繳交公積金的公職人員為其擔保,且借款人同意貸後簽訂委託逐月提取還貸協議,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2. 公積金交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公積金交12個月可以貸款買房。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的條件下,也可以申請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公積金由用人單位根據職工名冊辦理個人開戶,合計出需繳存的公積金總數到公積金中心指定銀行交費,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具有以下兩個特徵:
1、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2、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 公積金買多久才可以用來貸款買房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正常交存滿一年以上。部分城市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可以貸款。公積金的正常繳存是指按月連續繳存、預繳和補繳住房公積金,具體時限以當地政策為准。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具體如下:
1、當事人需要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2、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3、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百分之30以上含百分之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4、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5、當事人借款人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4. 公積金多少年可以貸款買房
公積金要交一年就可以貸款買房了。同時還需要正常的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正常繳存就是按月連續繳存、預繳和補繳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要提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各4份、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等。
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的條件,具體如下:
1、用戶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戶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也已經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的生活;
3、用戶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或者是提前離休的;
4、用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償還買房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戶要出境定居,和現單位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
6、公積金繳存人已經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經死亡,繼承人或者是贈與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5. 住房公積金滿幾年可以貸款買房
如果是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需要足額繳納6個月後,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如果是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需要足額繳納1年後,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正常繳存是指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注意補繳公積金的時間不超過三個月。
1、滿足以上條件之後,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公積金賬戶需處於繳存的狀態。
2、其次,對於經審批同意的,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3、此外,雖然全國各地的貸款條件不完全相同,但是一般貸款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各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標准,連續繳存足額的住房公積金符合標准,且借款人和其配偶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未向其他公積金借款人提供過貸款擔保或輔助借款的,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用途是: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人或購買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權人;與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使用權人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的申請。
(3)借款人要有穩定的收入、良好的個人信用、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的有關手續及土地、建設、規劃等部門的批准文件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5)提供符合《民法典》規定且管理認可的擔保。
法律依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
第一條 合理確定貸款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