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公積金每月提取額度
深圳公積金提取額度深圳公積金提取額度說明❷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或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4倍。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普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或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4倍,且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據貸款額度計算得出的每月還貸額度(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或申請人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二)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首付款比例應符合國家、省及我市房地產調控的相關要求。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購房總價款以購房合同價與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價中較低者為准;
(三)不高於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獨申請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共同申請的最高額度為90萬元。
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積金的,其可貸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之要求。
(2)深圳住房公積金如何每月提取公積金貸款額度擴展閱讀: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本規定中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倍數、每月還貸額度占公積金繳存基數的比例、信用標准、首付款比例等指標,應當根據國家、省、市住房政策及本市公積金繳存、提取和貸款情況適時調整。
前款規定中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公積金中心擬訂,報公積金管委會批准後公布執行;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倍數、每月還貸額度佔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比例,由公積金中心根據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貸款風險等因素制定後公布執行,並報公積金管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