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利率怎麼算的
利率計算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 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 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
2.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3. 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
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拓展資料
貸款利率,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的利率。
主要分為三類: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 商業銀行對客戶的貸款利率; 同業拆借利率。銀行貸款利息的確定因素有:
①銀行成本。任何經濟活動都要進行成本—收益比較。銀行成本有兩類:借入成本—借入資金預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業務所耗費用。
②平均利潤率。利息是利潤的再分割,利息必須小於利潤率,平均利潤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③借貸貨幣資金供求狀況。供大於求,貸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 另外,貸款利率還須考慮物價變動因素、有價證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
不過,有的學者認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應是資金的邊際收益率。將約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業借入銀行貸款後的利潤增加額與借款量的比率同貸款利率間比較。只要前者不小於後者,企業就可能向銀行貸款。
❷ 貸款利率怎麼計算
利率換算公式:
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
利息計算分為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是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的利息。
計算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的累計計息積數是等於計息期內每日余額合計數的。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逐筆計算利息,分為按照對年對月對日計算利息和按照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1)按照對年對月對日計算利息。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2)按照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然後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
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拓展資料:
貸款利率,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的利率。主要分為三類: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 商業銀行對客戶的貸款利率;同業拆借利率。銀行貸款利息的確定因素有: ①銀行成本。任何經濟活動都要進行成本—收益比較。銀行成本有兩類: 借入成本—借入資金預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業務所耗費用。②平均利潤率。利息是利潤的再分割,利息必須小於利潤率,平均利潤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③借貸貨幣資金供求狀況。供大於求,貸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另外,貸款利率還須考慮物價變動因素、有價證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不過,有的學者認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應是資金的邊際收益率。將約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業借入銀行貸款後的利潤增加額與借款量的比率同貸款利率間比較。只要前者不小於後者,企業就可能向銀行貸款。
參考資料:貸款利率-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