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都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公積金什麼時候可以提取
分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是用商業貸款買的房子,銀行放款之後你直接到售樓部打一張有備案號的備案表也叫合同摘要,帶上相應證件到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手續,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款,前提是你的公積金賬戶里有足夠的余額,以後每慢一年都可以提取下一年的月供。
第二:如果是採用公積金貸款的話,等你還款滿一年,你去看你的公積金聯名卡,錢是自動轉進去的,不需要再去公積金中心辦手續。
❷ 成都市公積金是否在還款一年後可以將公積金余額全部提取
不可以。公積金的提取與公積金貸款無關。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成都貸款一年後才能提取公積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特點有以下:
1、普遍性。
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
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
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