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買的房子現在想退房該怎麼辦
你好,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
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8/按揭合同辦理不下來
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9/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望採納!
B. 按揭買房還款一年,現在想退房怎麼辦
般情況購房者退房情形主要包括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發商與購房合同約定交房卻遲遲發商入住通知根據現《司解釋》規定發商經購房催告三月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購房權要求發商退房並要求返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發商發手續全導致合同效. 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發商證件全屬於違操作與買房簽署合同屬於效合同由於效合同發商應返購房交納房款 3/發商未經購房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購房與發商簽訂合同般都約定發商變更設計前必須經購房同意否則發商構違約購房權退房發發商未經購房同意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關設計情況購房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3% 交房房屋實測面積與簽約暫測面積誤差比絕值超3%購房提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新司解釋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居住使用購房提退房並要求發商賠償損失認主體結構質量合格依照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產權清楚存抵押、聯建或其經濟糾紛 發商售房屋前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房抵押給購房查明認定購房合同效要求退房外造購房合同效見情形發商未取預售許;房屋共財產未經其共權書面同意;該房屋權屬爭議司機關、行政機關依裁定、決定查封或其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律規定應辦理房屋所權登記屆滿超由於發商原導致辦理房屋所權登記 8/按揭合同辦理 歸責於事雙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按揭貸款 9/建工程轉讓發商欲轉讓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權接通知起30內要求退房 望采
C. 快一年了房貸還沒下來 可以退房嗎
任何請況下都可以退房,不過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關鍵要看購房合同怎麼約定的。
如果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不能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的,可以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本金及其利息。
所以,可以按揭貸款合同不能履行為由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返還首付款及其利息。
買房子交了首付,房貸還沒下來能不能退房要分以下幾個情況:
(一)如果按揭貸款合同未能訂立是因開發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開發商手續不齊備或銀行認為開發商缺乏保證能力等情況,導致購房者因不能辦理按揭而又無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購房者可以退房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甚至還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
(二)如果是因為不可歸責於開發商和購房者雙方原因,最終導致貸款無法辦理的,購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購房首付款。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等,如國家貸款政策調整、房地產市場調控、銀行貸款規模限制等相關事由。如果產生這種情況,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退還首付款。
(三)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己的原因,如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齊備,或者購房者缺乏還款能力,銀行審查認為購房者不符合貸款條件,不予發放貸款,導致貸款合同不能能訂立,如果購房者要求解除已訂立的購房合同,則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產生這樣的情況,購房者就應該與開發商重新協商交款事宜,或者直接向開發商交清房款。不能繳納房款的,開發商可以依據合同約定,收取購房者的違約責任。
D. 我買了房子將近一百萬,房貸還了一年多!想要退房,違約金多錢
你退房不可能,你買的房錢已經全部給個開發商。你現在欠的是銀行的錢。如果你想賣,不符合限購政策。代價很大,斷供代價也大。你繳的契稅,維修基金等等。
E. 房子還貸一年能否退房
如果房屋已經按約交付,應該是繼續履行合同而不是退房,存在其他違約行為追究違約責任,除非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F. 房貸還了一年了可以退房嗎
不可以。
這個房子你買了,而且貸都還了一年了,那麼房子已經是你的了,而且還抵押給了銀行,你只有自己總有或者是賣掉,不能夠退給開發商了。
G. 供了一年多房貸想退房,退房申請就可以嗎
退房是可以的,但是你的錢可能退的很少,因為你違約了,得拿違約金的。
H. 買期房貸款都還一年了,還能退房嗎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發展商出現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消費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買房人與銀行的借貸是獨立的
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消費者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
I. 快一年了房貸還沒下來 可以退房嗎
如果因為貸款者的原因,一年的時間房貸都沒有下來,這種情況下是可以申請退房的,可以跟開發商協商支付部分的違約金之後就可以申請退房,如果開發商不同意的情況下,那麼就不能退房。
J. 已經在銀行按揭貸款一年的房子,還可以退房嗎
可以的。
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貸款合同是兩個獨立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是以房地產為標的的買賣合同,由出賣人和買受人簽訂的,銀行貸款是房屋價金的一種支付手段;貸款合同是銀行和買房人之間簽訂的,合同標的是所借款項,房屋在貸款合同中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正因為這兩個合同是相互獨立的,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聯系(一個是以房屋為買賣對象,一個是以房屋為抵押物),但解除購房合同不代表連貸款合同也同時解除了,買房人和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依然存在,借款還是要清償的。
那麼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後,首先買房人要解除貸款合同,就要將貸款提前還清。
以商品房為例,實踐中是這樣操作的:買房人退房後,開發商要將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但開發商為了防止買房人取得所退的購房款後不去歸還貸款,勢必影響開發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權存在),開發商會將該退還的全部房款分為兩個部分:銀行貸款未償還部分由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首付和已經償還的貸款部分退給買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