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參加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具有購房合同、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七條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四、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貳』 買房用公積金貸款有什麼條件
買房用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你要有足夠公積金余額,徵信良好,資金來源充足。
『叄』 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的條件是什麼
公積金房貸的條件:
1、有所在城市的居留證或有效身份證;
2、必須參加了住房公積金制度;
3、職工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