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未滿一年購房算首套二套離婚不到一年能貸款多少
目前北京政策中,關於二套的標準是「認房又認貸」,所謂認房是指您家庭名下在北京范圍的住宅類房產,所謂認貸是指您家庭名下在全國范圍內的住房貸款記錄以及並未還清的住房貸款。
目前關於離婚有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離婚前夫婦雙方購買住房時申請過貸款,不管你是借款申請人還是共同申請人,也不管貸款是否已還清,夫婦雙方都將有貸款記錄了,即使離婚了,也不管離婚後雙方是否分別組建了新家庭,還是仍然單身,那麼本人(或新組建家庭)名下都算有貸款記錄。
第二種情況:夫婦一方曾在結婚前貸過款的,不管是否房子已賣或貸款已還清,那麼家庭名下都算有住房貸款記錄了,再購房申請貸款時按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二套貸款普通住宅貸評估值的4成,非普通住宅貸評估值的2成。
希望我的答案對您有幫助,望採納!
⑵ 剛結婚沒多久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怎麼處理
我剛結婚6個月 現在要離婚 結婚後買貸款買的房子 房產證是兩人名 貸款也是兩人名 首付是男方老人出錢付的 怎麼辦
⑶ 買房不到一年,雙方離婚,怎麼變更貸款人
變更貸款人?誰貸款了?肯定是男的。
你還想變更貸款人嗎?協商的還是一廂情願的?
結婚時寫的兩個名字的房本,離婚了想退出那是不存在的。
婚前財產公正中,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婚後的屬於雙方所分配。請看你的離婚協議書,沒有一項是對方的欠款由對方全部承擔?
這個時代,錢才是爹媽、誰會吃虧呢。你們也不是自由戀愛,而是相親來的搭夥過日子。既然崩了,一人一半很正常。一個人繼續還貸,一個人分走半個房子。
⑷ 上海離婚未滿一年可以貸款買房嗎
看你是不是上海戶口,你是上海戶籍,現在你單身,名下沒有房產,那麼可以購買一套。算首套房。如果你不是上海戶籍,由於你現在是單身人士,那麼不能在上海購房了。
⑸ 離婚一年內對方所借貸款會不會影響婚內財產
無論離婚時間長短,對方所借貸的款項,不會影響婚內財產的,因為結婚時產生的經濟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離婚了,所產生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它的劃分時間是離婚的時間那麼離婚前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結婚內產生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倆都要承擔,那麼離婚一年了,產生的債務與夫妻沒有關系,誰的債務誰承擔。
⑹ 兩人結婚不到一年,要離婚,名下有共同房產,也有共同貸款,怎麼離婚
最好是協議離婚,如果不行只有起訴。 男方家暴,你怎麼都贏。 但實際上這個問題很難處理,如果離了對方不賣房子,又不拿出一半的錢給你,你怎麼處理。 如果沒有孩子,建議有家暴就還是選擇離吧,至於財產再想出妥善的辦法。如果名字是你的,或是你倆的都會好處理些,如果只是他的名字就不好處理了,但是房產屬於共同財產,所以按法律程序,也就是一人一半。 快做決定吧,有家暴的人很難會變好,如果有了孩子那才什麼都難~! 你應該還年青,相信你會找到自己的幸福。
⑺ 結婚不到一年,離婚財產怎麼分
離婚財產分割的標準是,一般情況下,夫妻個人財產歸屬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對於夫妻共同財產視具體情況進行分割,也就是參照上面的分割原則進行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
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就是指在一方存在過錯的時候,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及對無過錯方對分財產。此項原則根據地區的實際操作不同,沒有明確的定論。主要還是看法官是否認可此項分割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此,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結婚不到一年離婚貸款嗎擴展閱讀: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分為六種情況:
1、答應將房屋贈送的那一方,還沒有辦理法律過戶手續的,房屋產權還是歸贈送方所有,另一方不能分割。
2、結婚後,其中一方的父母出錢購買了房子,房產產權也登記在自己的孩子名下,這個屬於個人財產,另一方不能分割。
3、結婚後雙方父母一起出錢購買房子的,不管房產產權是登記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時候要按照當時出錢的份額所佔的比例來分割。
4、夫妻其中一方婚前買了房子,婚後夫妻一起償還貸款,這是屬於購買方自己的個人財產,所以房產產權還是屬於購買方的,而結婚後一起償還的貸款部分和增值部分由登記房產產權的那一方按照出錢比例給另一方進行補償。
5、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用父母的名義來購買房子,房產產權登記在其中一方父母的名下的,房產產權還是屬於父母的,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可以分割,只能算是債權,可按照出資金額情況,要求該父母償還出資金額。
6、結婚後夫妻一起按揭購買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產權的分割應該平均分配。
離婚後財產分割法院判定:
1、在我們國家的新的婚姻法規定房產產權是國家行政機關對房屋所有人在行政上的確認,在離婚案件中分割財產的時候,法院一般不會變動房產產權所有人,意思就是說若房產產權登記在其中一方,分割的時候法院一般也還是會將房子判決給房產產權的所有人。
2、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還有一種情況,若房產產權寫的是夫妻雙方的名字,那麼房子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的時候,雙方對於房屋產權和房產價值無法達成協議的話,法院將會按照以下幾種情況來判決:
(1)夫妻雙方都想要房產產權,都同意通過競價的方式來爭取房產產權,這時法院將同意這一行為。
(2)夫妻其中一方想要獲得房產產權,可以讓房產評估機構對該房屋做出市場評估報價,而拿到房產產權的一方還應該賠償相應的金額給未拿到房產產權的另一方。
(3)如果夫妻雙方都不想要房產產權的,可以根據他們的要求把房屋拿去拍賣,拍賣所得的金額再按照相應法律規定來進行分割。
3、結婚後夫妻雙方一起出錢將其中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子進行修繕、翻新、擴建等,離婚的時候房產產權沒有改變的話,房產產權還是歸購買方所有,至於房屋增值金額屬於另一方應該得到的金額。
應該由房產產權所有人折價給予另一方補償。如果進行了擴建,那麼房屋擴建的部分應該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