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要交納多久才可以貸款買房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市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市私營企業和其他城市企業、事業單位、私營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長期繳存的住房儲金。
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辦理。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為:
1、申請單位公積金公積金管理中心(分),進行自我介紹,領取材料。
2、准備完整的書面材料提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審核,包括審核申請人的貸款申請表、其購房是不是合法的、貸款的金額和期限是怎樣的、對貸款的擔保方式進行確定等等。對於有需要評估的貸款,需要由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3、預審合格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調查通知書,委託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調查,並指示借款人填寫相關貸款合同。調查內容包括:核實保證人的收入、保證人是否具有擔保資格等。
4、經過委託銀行的調查,對於調查通過的,應當出具調查意見書,申請人將意見書提交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進行審批。
(1)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需要足額繳納6個月,方可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2)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需要先足額繳納一年,方可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所以如果符合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半年就可以用了。
新規則
對於現在的新規則,就是如果說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是連續足額繳滿了半年及以上的時間的,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了。對曾經在異地繳存過住房公積金的,在目前的繳存地所繳存期限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以按照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治理中心繳存憑證合並計算。
除了繳存時間,要申請公積金貸款,還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合法有效身份,是指申請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信用良好,收入穩定。
4、具有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和擔保手續。
5、已按要求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
❷ 公積金要繳存滿多少年,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般是交滿6個月就可以申請的。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❸ 消防員住房公積金什麼時候可以用
消防員住房公積金與常人相同使用,只有購房及大型裝修時可以申請使用。
❹ 消防員買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那你要看單位有沒有給你交公積金,如果有公積金是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的。用公積金貸款跟職業沒有關系的。
❺ 公積金最多可以貸多少年
您好,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年限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最高貸款年限20年;房齡+貸款年限≤30(市直房齡不超過20年);年齡+貸款年限≤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法定退休年齡一般是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以上三者取最低值。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❻ 公積金貸款多少年合適
公積金貸款的年限,這個一方面要結合自己的貸款金額,還有就是單位和個人賬戶上每個月打入的公積金金額等來作為貸款多少年適合的依據了
❼ 消防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法律分析】
若通過招行提出公積金貸款申請,由於各城市的相關政策有所不同,具體您所在當地是否有開展公積金貸款業務以及相關業務規定(如:申請條件、審核標准、額度、期限等),請您直接與當地網點的個貸部門聯系確認。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