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戀愛了3年的男友。平時戀愛。因為他收入沒我高。也就一直花的我的錢。但這次我生意失敗
不分留著過年
如果真如你所說,那麼這個男友就是一個自私的寄生蟲而已,你在他身上花了十幾萬,你生意失敗還欠款幾十萬,找他借錢不給,國外疫情工作都讓你走,說白了,感情根本沒到,只是你自己感覺良好而已。
⑵ 男朋友用假資料貸款了30萬,現在沒錢還被訴訟了,會被抓去坐牢嗎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當然,還得看所謂的假資料是否會對銀行的放貸產生直接的影響。當然了,最好還是想辦法跟銀行協商,先歸還部分。
⑶ 和女朋友談了3年。每次吃飯,出去買東西什麼之類的,都是我出錢,我很願意給他花錢,但她幾乎很少很少為
別想那麼多,人家妹子都讓你睡三年了,跟你要過錢沒?平時花的不算多。別太介意。若是真合適,趕緊結婚吧。結完婚就沒這問題了!
⑷ 談了3年多的戀愛,如果女方家裡有困難急需2W,如果你是他男朋友你會幫自己的女朋友籌到錢么
來來來,現身說法,去年我女朋友她哥哥開車把人給撞了,別人要四萬七,後來磨到兩萬七,他哥哥不成器,出來四五年了身上一分錢都沒有,我女朋友讓我別管,之前我也給他哥哥打過幾次錢,都是剛剛上班省下來的,確實兩萬七對我來說沒有能力幫他,他還自己做錯了事情不想承擔,屁大個事都打電話問他妹也就是我女朋友要錢,我也不好說,能幫我就幫了,那次我是真的不想幫忙,也沒有能力幫忙,就勸我女朋友跟家裡講讓家裡出錢,結果我女朋友又說媽媽身體不好,害怕打擊到了病倒了怎麼滴,天天打電話就知道哭,後來實在沒辦法了,就去以前大學里帶家教的地方厚著臉皮借了兩萬塊錢,先把事情解決了,事情已經過去半年了,他哥哥連一點籌錢還我們的跡象都沒有,還是那樣,我是後悔死了,不是說錢不錢的,我家境還算可以,關鍵是這個錢該不該花,她哥哥這個樣子真傷人,我個人意見是,如果確定了要在一起,結婚,生子,生活一輩子,那兩萬塊錢算得了什麼,但是如果感情沒到那一步就要好好斟酌一下了,畢竟現在還不是一家人,分得清楚一點比較好,當然了,有能力的話,而且女方也的的確確是真的有急事需要錢的話,能幫就幫一下,這是我個人意見,想好,不要因為這件事情傷害感情。
所以說,你要想好,個人的想法不一樣,如果他是一點都沒想過要幫你,這種人估計沒辦法依靠的,但是如果他是有難言之隱,無能為力的話,那你就得好好想想分手這件事情了,分開了想,別因為錢的事情傷了感情。
⑸ 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年多了,從沒見過他家人,他朋友同事也不知道他有女朋友,我男朋友他愛我嗎
有計劃沒有嘛(結婚 見家長) 如果連計劃都沒有 那不是玩嗎 當然我說得很片面 但你也只說了見家長這些 具體愛不愛你 也不是從這一個點就能判斷的(平時對你如何 在乎你嗎) 我反問你一個問題 你感受到你男朋友的愛了嗎…
⑹ (男人進)男友說他3年沒碰女人,可信嗎
我覺得他算是一個好男人了。他對你說的那些話,在我看來的確算是真話。男人並不是個個都很色,有些男人只是在自己的女人面前很色,因為他愛那個女人,他敢色。你應該相信他,不要讓你的懷疑給你們的關系造成裂痕。
⑺ 男朋友貸款20萬,如果到期還不上,女友有什麼責任
如果你們沒有結婚,就沒有法律責任,找不上你的。貸款為什麼還不上呢?可以分期呀,如果不還會影響個人徵信的。
⑻ 好無奈、不經意的發現我相處了快一年的女朋友談過三四個男朋友、而且
是呀。你好累。
可是這是你選的。
既然選了,就累下去吧。
⑼ 在一起三個月 男朋友貸款買房,沒問我意見 婚後共同承擔30萬債務
建議慎重考慮。婚前買房,首付和婚前還貸部分,都是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部分,不管誰出多少,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分道揚鑣的一天,都是按一人一半算,除非另有約定。
如果婚前買房,那麼分的話,基本房子會歸對方,只是婚後共同部分要支付一半給你。
加上在一起僅三個月,事前沒有徵求意見,對你並不公平,建議你考慮清楚,注意溝通。
⑽ 和女朋友在一起3年了就從不在外面說自己有男朋友是為什麼,
她想再繼續給人家機會,自己還想選擇,她對你沒有信心不夠好,有種種顧慮, 怕人家看不起她,所以不想說自己有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