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組合貸款中去年11月還清了的商業,公積金部份沒還清,今年辦一年提一次公積金,如何計算可提取的金額
是辦理計提公積金沖還貸款嗎?第一次可以全部余額沖還的,次年沖還的是次年全年的公積金賬戶余額。
『貳』 南京公積金購房一年內提取和每年一次的提取有什麼不同
如果全款購房,則只能在一年內一次性提取,且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不存在每年一次的提取方式。如果貸款買房,則兩者提取金額相同,均為職工及其配偶累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貸款本息。
根據《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
第七條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建房和修房支出。
拆遷後購買住房的,其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扣除拆遷補償款後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購買住房若約定住房產權份額的,按各自產權份額核定相應的購房支出。
第八條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及其配偶累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貸款本息。
第九條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的,職工及其配偶當年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當年實際發生的超額房租。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房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2)組合貸款公積金一年取一次擴展閱讀
根據《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
第三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或在本市無產權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
(八)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符合(一)、(五)、(六)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第(六)項(不含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中的房租按實際承租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超過下列標準的,按下列標准計算租金:一人戶40平方米,二人戶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戶60平方米。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一)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
(二)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四)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重大疾病按照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進行認定。
第五條 職工與父母(或子女)購買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職工與父母、子女以外人員購買同一住房的,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且該住房剩餘產權未變動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叄』 公積金可以取幾次一年
法律分析:公積金一年可提取一次。關於提取公積金,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積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貸款。在這種情況下,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的金額是上一年的還貸金額。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一年內不得超過貸款償還金額。公積金用於住房租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內的租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離休、退休的;
(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 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肆』 公積金組合貸款,多久可以申請按月提取
具體可以咨詢12329
公積金沖還貸款兩種方法
1、年沖,即一次性還款法
指每年一次向受託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沖還貸款本金,並按照沖還貸後的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一次性沖還貸後,每月的還款需要使用客戶的自有資金,不使用公積金帳戶里的錢。
2、月沖,即逐月還款法
指每月直接從委託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的辦法。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託人應及時補足其還款金額。這種方法不僅可以沖公積金的貸款本息,而且還可以沖商業性的貸款本息。
注意:如果客戶選擇一次性還款法的話就不能選擇逐月還款法了,兩者只能二選一。但是,如果今後想要改變沖還貸方式的話,客戶只需到自己貸款銀行辦理變更沖還貸方式就可以了。
『伍』 請問南京公積金組合貸款每月剩的錢是不是可以一年取一次用來還商貸
組合貸款後,
申請公積金賬戶余額沖還貸款,月沖或年沖,二選一。
公積金優先沖還。
年沖,一年一次,只有在公積金貸款沖還還有餘額的情況下,可以沖還商貸。
『陸』 是辦的組合貸款,請問公積金是要還滿一年後才能取嗎
主要看貸款做什麼用,只要滿足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都時候可以提取的。並沒有限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柒』 組合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當然能了,既然是組合貸款,那就是商貸加公積金貸呀,那自然可以提取公積金了。公積金可以每年提取一次,留個底數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