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住房公積金交多久可以貸款
連續6個月。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條 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二)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三)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四)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五)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六)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七)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計算;家庭的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
本條第一款規定中的信用狀況標准由公積金中心另行制定。
B. 深圳住房公積金繳納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需要連續繳納6個月,具體規定如下: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九條 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類,下同)申請普通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6個月,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且申請時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本市和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二)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且不存在本規定第十二條所規定的信用記錄;
(四)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五)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六)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公積金貸款的時間為准,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處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多的一方的套數計算。
(2)深圳市哪一年開始買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深圳市不能貸款的特殊情況: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職工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
(二)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
(三)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四)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未按照《暫行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繳存公積金,或者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掛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
第十二條 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存在以下信用記錄的,不予公積金貸款:
(一)單筆貸款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記錄;
(二)單筆信用卡(含准貸記卡)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的記錄;
(三)單筆信用卡(含准貸記卡)近24個月內狀態為「呆賬」、「凍結」或者「止付」的;
(四)貸款曾被「擔保人代還」或者「以資抵債」等特殊交易記錄。
C. 深圳公積金貸款上限
法律分析:1、深圳公積金貸款上限最高90萬。
2、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計算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2倍,且須滿足以下條件:
(1)每月償還貸款本息合計(按等額本息)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參與額度計算的共同申請人的繳存基數可以累加。
(2)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
(3)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並申請,且共同申請人參與額度計算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D. 深圳公積金貸款中心有什麼規定
一、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條件
1、申請貸款前6個月已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公積金,並且申請貸款前兩年內沒有欠繳公積金(不同城市對繳存期限的規定不一樣,具體以城市為准);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3、申請人所購的住房是用於自住的普通住房;
4、申請人是所購住房的房屋權人或共有權人;
5、申請人可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作還款保證或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質押;
6、申請人夫妻雙方沒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7、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它貸款條件。
二、公積金貸款辦理地點
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要去當地公積金管理辦公室,有市公積金、省公積金、直屬單位公積金(鐵路、煤炭等)。
(4)深圳市哪一年開始買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一、貸款額度
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比如成都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最高額度為80萬元。
其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款總額的70%;
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應滿足月還款/月收入不大於50%(其中:月還款包括已有負債和本次負債每月還款之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30年,並不得長於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臨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在考慮其貸款償還能力的基礎上,可適當放寬貸款年限1-3年。
二、貸款優勢
1、方便程度,辦理時間等上差不多。
2、商貸一般沒有貸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請比較高的貸款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額度的貸款需求可以通過組合貸款方式解決。
3、商貸的貸款對象范圍比較廣,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E. 深圳公積金貸款最多可以貸多少年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且貸款期限與職工(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F. 深圳買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貸款條件: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於正常繳存狀態;2.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3.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家庭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G. 深圳市什麼時候開始強制繳公積金
深圳市自2010年12月20日起。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用人單位必須向員工支付住房公積金。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住房公積金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和他們的員工。
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支持職工解決自住房安全,互助,義務的長期住房存款。本辦法所稱自住房主要包括經濟適用住房,住房式住房和普通商品房。
第四十二條公積金中心應當接受無償,少付或者無償住房公積金等違法情況的投訴和舉報,並依法進行查處。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 職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按照規定繳存,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免繳。
因連續虧損兩年等情況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可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公積金中心應當對單位提交的申請予以核准。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得超過兩年。期限屆滿後未能恢復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