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經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子如何退房
如果按揭已經辦理下來的話是不能退房的,又或者說開發商同意退的話也是很困難的,開發商同意退房的流程如下:
貸款人需要先把已經審批下來的貸款結清;
如果在一年內還清的話銀行會扣貸款人的違約金,至於違約金是多少就看貸款合同上的約定了;
貸款還清後辦理注銷抵押登記表;
然後找開發商,開發商會把貸款金額還給貸款人;
不過這個是在很理想的情況下才能做到的,一般開發商如果貸款已經審批下來了是根本不會同意退房的,而且單方面退房需要賠償開發商購房總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的。
2. 供了一年多房貸想退房,退房申請就可以嗎
退房是可以的,但是你的錢可能退的很少,因為你違約了,得拿違約金的。
3. 買期房,按揭已經還滿一年,可以退房嗎
可以的,買方一般需要承擔一定的利益損失,比如支付開發商的違約金,有些地方還需要仲裁什麼的,需要仲裁費。
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3)貸款買房一年後房貸下來退房擴展閱讀: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4. 按揭買房還款一年,現在想退房怎麼辦
般情況購房者退房情形主要包括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發商與購房合同約定交房卻遲遲發商入住通知根據現《司解釋》規定發商經購房催告三月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購房權要求發商退房並要求返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發商發手續全導致合同效. 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發商證件全屬於違操作與買房簽署合同屬於效合同由於效合同發商應返購房交納房款 3/發商未經購房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購房與發商簽訂合同般都約定發商變更設計前必須經購房同意否則發商構違約購房權退房發發商未經購房同意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關設計情況購房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3% 交房房屋實測面積與簽約暫測面積誤差比絕值超3%購房提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新司解釋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居住使用購房提退房並要求發商賠償損失認主體結構質量合格依照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產權清楚存抵押、聯建或其經濟糾紛 發商售房屋前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房抵押給購房查明認定購房合同效要求退房外造購房合同效見情形發商未取預售許;房屋共財產未經其共權書面同意;該房屋權屬爭議司機關、行政機關依裁定、決定查封或其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律規定應辦理房屋所權登記屆滿超由於發商原導致辦理房屋所權登記 8/按揭合同辦理 歸責於事雙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按揭貸款 9/建工程轉讓發商欲轉讓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權接通知起30內要求退房 望采
5. 快一年了房貸還沒下來 可以退房嗎
如果因為貸款者的原因,一年的時間房貸都沒有下來,這種情況下是可以申請退房的,可以跟開發商協商支付部分的違約金之後就可以申請退房,如果開發商不同意的情況下,那麼就不能退房。
6. 已經在銀行按揭貸款一年的房子,還可以退房嗎
可以的。
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貸款合同是兩個獨立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是以房地產為標的的買賣合同,由出賣人和買受人簽訂的,銀行貸款是房屋價金的一種支付手段;貸款合同是銀行和買房人之間簽訂的,合同標的是所借款項,房屋在貸款合同中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正因為這兩個合同是相互獨立的,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聯系(一個是以房屋為買賣對象,一個是以房屋為抵押物),但解除購房合同不代表連貸款合同也同時解除了,買房人和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依然存在,借款還是要清償的。
那麼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後,首先買房人要解除貸款合同,就要將貸款提前還清。
以商品房為例,實踐中是這樣操作的:買房人退房後,開發商要將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但開發商為了防止買房人取得所退的購房款後不去歸還貸款,勢必影響開發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權存在),開發商會將該退還的全部房款分為兩個部分:銀行貸款未償還部分由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首付和已經償還的貸款部分退給買房人。
7. 房貸還了一年了可以退房嗎
不可以。
這個房子你買了,而且貸都還了一年了,那麼房子已經是你的了,而且還抵押給了銀行,你只有自己總有或者是賣掉,不能夠退給開發商了。
8. 房貸下來可以退房嗎
(一)如果按揭貸款合同未能訂立是因開發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開發商手續不齊備或銀行認為開發商缺乏保證能力等情況,導致購房者因不能辦理按揭而又無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購房者可以退房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甚至還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 (二)如果是因為不可歸責於開發商和購房者雙方原因,最終導致貸款無法辦理的,購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購房首付款。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等,如國家貸款政策調整、房地產市場調控、銀行貸款規模限制等相關事由。如果產生這種情況,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退還首付款。 (三)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己的原因,如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齊備,或者購房者缺乏還款能力,銀行審查認為購房者不符合貸款條件,不予發放貸款,導致貸款合同不能能訂立,如果購房者要求解除已訂立的購房合同,則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產生這樣的情況,購房者就應該與開發商重新協商交款事宜,或者直接向開發商交清房款。不能繳納房款的,開發商可以依據合同約定,收取購房者的違約責任。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簽房貸合同要注意哪些格式條款 一、提請注意的義務 房屋貸款合同專業性強,內容多,對一般消費者來說冗長而繁瑣,他們往往看不了很仔細或對專業法律術語一知半解,不知所雲。按照《合同法》第39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銀行一方必須採取合理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免除或者限制銀行責任的條款,並且還要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對這些條款進行說明。也就是說,如果提供格式條款的銀行沒有提醒消費者注意這些不平等格式條款,那麼這些條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對消費者沒有約束力。 二、條款有效性的限制 《合同法》第40條還專門規定了格式條款無效的其它幾種情況,該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這樣的規定就大大拓寬了不平等格式條款無效的范圍,更有利於保護在房屋貸款合同中的消費者的權利。 三、對格式條款的解釋 銀行對不平等的格式條款往往會有意識地含混其詞,使消費者在一頭霧水中簽字蓋章。如果將來因為合同發生糾紛,那麼合同雙方當然會對不平等格式條款的含義產生分歧,就存在一個怎麼樣對這些條款進行解釋的問題。我國《合同法》採納的是對條款製作人作不利解釋的原則,第41條規定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做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所以,當消費者與銀行對如何理解這些格式條款產生分歧的時候,為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應當對銀行做出不利的解釋。
9. 買期房貸款都還一年了,還能退房嗎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發展商出現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消費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買房人與銀行的借貸是獨立的
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消費者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
10. 快一年了房貸還沒下來 可以退房嗎
任何請況下都可以退房,不過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關鍵要看購房合同怎麼約定的。
如果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不能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的,可以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本金及其利息。
所以,可以按揭貸款合同不能履行為由請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返還首付款及其利息。
買房子交了首付,房貸還沒下來能不能退房要分以下幾個情況:
(一)如果按揭貸款合同未能訂立是因開發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開發商手續不齊備或銀行認為開發商缺乏保證能力等情況,導致購房者因不能辦理按揭而又無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購房者可以退房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甚至還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
(二)如果是因為不可歸責於開發商和購房者雙方原因,最終導致貸款無法辦理的,購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購房首付款。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等,如國家貸款政策調整、房地產市場調控、銀行貸款規模限制等相關事由。如果產生這種情況,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退還首付款。
(三)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己的原因,如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齊備,或者購房者缺乏還款能力,銀行審查認為購房者不符合貸款條件,不予發放貸款,導致貸款合同不能能訂立,如果購房者要求解除已訂立的購房合同,則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產生這樣的情況,購房者就應該與開發商重新協商交款事宜,或者直接向開發商交清房款。不能繳納房款的,開發商可以依據合同約定,收取購房者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