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後以公婆名義貸款買的房子屬於我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嗎
明確說,不屬於你們的財產,因為房產證名字上不是你們。和貸款其實沒有關系。
至於離婚分家產的時候,你可以把各種證據,包括你出資的證據,還貸款證據和裝修款證據保存好,銀行流水,付款證明等等,包括原件和復印件。如果離婚分財產的時候,提交的證據有力,法院會予以考慮的。
B. 婚後買房子,婆家娘家還有我們倆都湊的首付,我們倆的名字,但老公工資卻給公婆,以公婆名義去還貸款
婚前雙方父母首付,是雙方父母的債權。婚後還貸是夫妻共同共有。要是離婚,房產分割,孩子哺乳期內屬於女方,男方支付撫養費。
C. 婚後公婆會幫你們還房貸嗎
我認為這個要看你們在結婚之後的協議,如果在結婚的時候,公婆有這樣的約定,那麼他會和你們換房貸的,如果事先沒有這樣的約定,他的經濟條件又不好,肯定不會和你們還房貸的
D. 婚後貸款買房寫公公婆婆的名字,還貸有我跟老公及公婆 ,請問法律上房子怎麼分的
1、房子是婚前男方購買,單純說產權,是屬於男方婚前購買個人財產,和女方無關。
但是,婚後還貸,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出錢,所用資金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以及自婚後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權益。
2、房子產權權屬歸誰,就是看房子登記人以及房產證登記人是誰。
和你以及你配偶無關!你們小兩口有出資證明,那麼這可以作為你們小兩口對你公婆的債權。
這個和產權是兩個概念。
說白了,房子是你公婆的和你們無關。
(4)婚後每月幫公婆還貸款擴展閱讀:
內容
房屋所有權是佔有權、管理權、享用權、排他權、處分權(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贈與、繼承)的總和。
(1)佔有權。
是所有人對其房屋進行直接的實際控制或掌握的權利。
佔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佔有,就談不上所有權。
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2)使用權。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享用權。
房屋租賃活動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權。
指所有權人對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質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權利。
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無損於房屋的本質。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收益權。
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經濟收益的權利。
如將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為合夥入股取得紅利等。
(4)處分權。
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對其房屋有處置的權利。
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
一般說來,完整的房屋所有權,必須同時包括上述四項權利。
但是,佔有、使用和收益權有時會脫離所有權。
E. 老公幫公公婆婆還的房貸,有我的份嗎
明擺著擺你一道,婚前一家三口都是商量好了。
F. 婚後買房首付是公婆給的,每月貸款是我老公還得,離婚後怎麼分配
婚姻法規定離婚後房子和你沒關系,只是婚內共同還款部分有適當補貼
G. 結婚後,房子的名字是公婆的,還貸款是我們自己。想咨詢一下,怎麼樣能收到法律的保護
不受法律保護。一旦發生糾紛,最多拿回還貸部分(有證據證明的前提下)。
H. 公公婆婆貸款買房子還寫到他們的名下,婚後我有義務幫他們還款嗎
沒有,
但是如果買房子是為了給你們結婚,並且婚後給你們居住的話你們就有義務還款。
並且記住,只要是還款了房子里的份額就會有你們一份,只不過份額的大小要根據你們還款的多少。
I. 律師你好!婆家婚前貸款買房,房產證上有老公和公婆三個人的名字,婚後每月貸款由公婆還,為了盡快還完貸
根據法律規定,婚前購房的房屋屬於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如果依然是公婆負責,那麼應該視為對於自己子女的贈與,所以如果您能夠證明年底給你公婆錢,且該筆錢不是孝敬老人而是用於還貸的,那麼可以證明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那麼對於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您才有權利分割,所以如果你要提供材料的話,應該是提供證明上述內容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