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第一年是在華安辦理助學貸款第二年可以在國家開發銀行辦理嗎
可以的呀。只是我們這邊沒有華安。第一次在國家開發銀行申請的貸款辦理的手續得先在他的官網申請、提交,再去當地教育部門辦理,具體操作可以咨詢當地教育官網。注意兩邊機構的還款日期。
㈡ 第一年辦理了生源地助學貸款,忘記登錄了,第二年想接著貸款怎麼辦
請直接聯系貸款所在銀行和學生管理中心(學生資助辦公室)。
㈢ 第一年辦了生源地助學貸款,因為合同弄丟了,出資方不辦理,這樣第二年可以辦國家助學貸款嗎
可以的。我今年也沒有帶,我去資助中心問了一下,工作人員告訴可以辦理,如果是弄丟了,銀行還有一份合同,如果實在沒辦法,只能去銀行調合同
㈣ 去年是搞的生源地貸款,今年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可以嗎
可以,需到教育局開一個未辦理今年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證明帶到學校去,其他東西就看你學校需要什麼了
㈤ 申請過一次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年能否繼續申請
可以啊!只要你在學校裡面學習成績好或者和輔導員關系搞得好,前提是沒有掛科,就可以搞定.
㈥ 第一年申請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二年可不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急求,各位指點下
可以倒是可以,但是又要准備新的材料,到處蓋章,好麻煩。但是如果你覺得在學校辦理方便一些,那就在學校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吧
㈦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貸了一年款,第二年如果不想貸款,是不是還應該辦理什麼手續如果第二年辦理貸款
直接不用管就是了,有些地方說要求一直貸款到畢業或者確認畢業開始還款,這個是不合理的,畢竟涉及到一些利益,你貸款,銀行就有收益,當然,除非之前簽約必須貸款多少年,但是生源地貸款一直沒有這樣的政策。
貸款是雙方自願的,第二年不貸款也是要等到確認畢業後才開始還款,如果是本科畢業繼續讀研可以申請延長到碩士畢業再還款。在校期間利息都是國家貼息償還的,只有確認畢業後才需要還利息,要注意畢業的那年需要後四個月的利息,國家只幫你還畢業那年8月31日前的利息,之後的利息需要自己還,因為你已經畢業了
㈧ 第一年申請了生源地助學貸款,第二年沒有申請,第三年還可以申請嗎
間隔一年沒有辦理,第三年是可以辦理的,生源地助學貸款一年申請一次,之前並沒有關聯關系。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若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8)第一年辦的生源地貸款第二年能直接申請國家貸款嗎擴展閱讀:
一、申辦生源地助學貸款材料
1、貸款證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2、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㈨ 第一年申請的生源地貸款,第二年可否申請自己學校組織的助學貸款
可以的,不過第二年准備申請學校組織的助學貸款,就不能再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了。
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材料
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㈩ 大學第一年沒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第二年還可以申請嗎要哪些程序生源地的助學貸款
可以。申報程序如下: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二、合同簽訂
1、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
2、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
3、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4、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1、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
2、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
3、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
4、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1、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
2、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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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貸款回收:
一、學生所借貸款本息必須在畢業後四年內還清。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的回收,學生畢業前必須與經辦銀行重新確認或變更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此項手續辦妥後,學校方可辦理學生的畢業手續。
二、在借款期間,學生出國(境)留學或定居者,必須在出國(境)前一次還清貸款本息,有關部門方可給予辦理出國手續;凡需轉學的學生,必須在其所在學校和經辦銀行與待轉入學校和相應經辦銀行辦理該學生貸款的債務劃轉後,或者在該學生還清所借貸款本息後,所在學校方可辦理其轉學手續。
三、退學、開除和死亡的學生,其所在學校必須協助有關經辦銀行清收該學生貸款本息,然後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四、特困生貸款到期無法收回部分,由提出建議的學校和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共同負責償還(其中:學校償還60%,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償還40%)。學校所需的償還貸款資金在學校的學費收入中列支;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償還貸款資金,在財政部門批准後的貼息經費中專項列支,專款專用。
五、借款學生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
六、對未還清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其接收單位或者工作單位負有協助經辦銀行按期催收貸款的義務,並在其工作變動時,提前告知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有權向其現工作單位和原工作單位追索所欠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