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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每月貸款

發布時間:2022-04-13 11:42:24

❶ 最新天津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計算

要是計算你的貸款額度,還需要你的更多資料:
年齡、工作年限、配偶情況、你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你自己的繳存比例,是否夫妻一期還款,這一系列的因素,你提供的資料少了一些。
給你一個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的計算頁面,自己可以去算:http://www.zfgjj.cn/wz/NoteBook/Calculator.aspx
如果還不會,打那個天津住房公積金的咨詢電話:96266詢問。

你好啊哥們,我給你算了一下,現在2010的貸款最大額度是4種演算法,取其中最小的那個數值作為你的貸款最高限額。
1、按月工資總額計算的貸款額度:39.7萬
2、按住房公積金余額倍數計算:2萬*10倍=20萬多一點
3、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
4、格按房屋價格計算的最高貸款額度:你的買房情況不清楚,其實也不會影響最終的額度。

那麼你應該最多也就貸款20萬多一點。

❷ 天津最新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根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規定,以家庭為單位,按購房套數區分貸款額度,首套房最高60萬,二套房40萬,三套及以上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期限,按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最長30年,私產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20年。
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

❸ 現在天津市公積金貸款上限是多少

為支持職工購房,新修改的《天津市個人
住房公積金
貸款管理辦法》規定,暫時取消按
住房公積金賬戶
繳存余額20倍計算住房
公積金貸款額度
的規定。職工本人申請
住房公積金貸款
且申請時正常繳存
補充住房公積金
(或按月
住房補貼
)的,最高
貸款限額
由4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且申請時本人或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的,最高貸款限額由60萬元提高到70萬元。

❹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計算

現行天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照公積金賬戶余額、所有房款一定比例、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上限四方面分別計算,以其中最小值為借款人的貸款額度,但不能高於住房公積金貸款上限。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1、職工本人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2、夫妻雙方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備注】:
1、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2、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二、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1、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2、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購買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且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8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其中私產住房的房屋價格為購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評估價格的較低值。
3、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50%。
4、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5、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還應不高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
6、購買公有現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70%。

三、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1、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2、貸款購買首套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3、以下情況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購買公有現住房的;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❺ 新版《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2月實施 貸款額度未做調整

近日,天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上公布關於印發《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該辦法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於2019年2月實施的《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津公積金委〔2018〕7號)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廢止。

其原文如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對《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津公積金委〔2018〕7號)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支持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定向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住房是指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及購買公有住房產權。

第三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存貸結合、先存後貸、整借零還、貸款擔保的原則。

第四條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本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機構,負責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監督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貸和結算。

第五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金融業務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貸款銀行」)辦理。

貸款銀行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必須接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監督、考核和管理。

第六條 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住房所需費用時,可同時向貸款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由貸款銀行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不包括中德住房儲蓄貸款)組合(即「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形式向職工發放。

第二章 貸款對象及條件

第七條 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購買自有住房的,職工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配偶須同時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貸款條件。

第八條 非同一家庭成員共同購買一套住房的,其中一名購房人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九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二)未到法定離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按其規定執行,但最大年齡應未到65周歲);

(三)住房交易行為真實、合法、有效;

(四)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

(五)未負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六)已按本辦法規定支付首付款;

(七)同意按照本辦法規定提供擔保。

第十條 職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還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十一條 職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購買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二)離婚兩年內,職工與原配偶之間買賣住房。

第十二條 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或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誤,重新調整造成欠繳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第十三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職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況之一的,原則上不準予貸款:

(一)貸款當前存在逾期未還或擔保人代還(含被追償的欠款尚未還清)記錄的;

(二)近24個月內存在貸款展期(延期)或以資抵債記錄的;

(三)單筆貸款近24個月內存在連續未還本息超過6期記錄(含擔保人代還)或近60個月內存在累計逾期超過24期記錄的;

(四)有呆賬記錄的;

(五)為他人或企業擔保的貸款有損失記錄的;

(六)近60個月內因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被起訴的;

(七)有其他重大信用不良記錄的。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四條 職工購買首套自有住房或公有住房產權應支付不低於住房交易價格30%的首付款;購買第二套自有住房應支付不低於住房交易價格60%的首付款。

貸款額度不高於住房交易價格(私產住房為住房交易價格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查價值兩者中的低值)減除前款規定的首付款後的金額;其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還應不高於住房交易價格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

第十五條 貸款額度不高於按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確定的金額。

購買首套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高於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購買第二套自有住房、公有住房產權的,貸款額度不高於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第十六條 貸款額度不高於按照職工(職工與配偶)還貸能力計算公式確定的金額,具體公式如下:

[(月工資總額+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借款期數(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為個人信用報告中貸款的月應還款額。

第十七條 貸款額度不高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購買首套自有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購買第二套自有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

第十八條 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規定的最低值計算。

第十九條 按照本辦法計算出的可貸額度數值保留到千位。

第二十條 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30年;購買私產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20年;購買公有住房產權的,最長貸款期限10年。

職工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不超過延長後的退休年齡後5年,最長不得超過70周歲)。

第二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年限及額度,按照貸款銀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職工申請之日確定。

第二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二十四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職工可以選擇抵押、質押或保證擔保方式。

第二十五條 採用住房抵押擔保方式的,應以所購住房作抵押。已設定抵押的住房不得用於抵押擔保。

借款人(及其他產權人、購房人)須與貸款銀行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依法辦理住房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物為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應以住房交易價格作為抵押物價值。抵押物為私產住房的,抵押物價值按照住房交易價格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查價值的低值確認。抵押值最高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70%。

抵押人對設定抵押的住房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當抵押物滅失或被公告拆遷時應及時主動通知貸款銀行並辦理提前清償貸款或變更抵押物。貸款銀行應與抵押人約定抵押物轉讓、出租的條件。貸款銀行應監督檢查抵押物狀況。

第二十六條 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職工應以國債、貸款銀行存單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為質物。

出質人須與貸款銀行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物金額不得低於借款金額本息。

第二十七條 採用保證擔保方式的,保證人應當為符合國家規定的融資擔保機構。

第五章 組合貸款

第二十八條 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以下簡稱「組合貸款」)的,需同時符合本辦法及貸款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組合貸款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額度由貸款銀行自行確定,且首付款應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

第三十條 組合貸款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期限應與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相同。

第三十一條 組合貸款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約定不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貸款銀行應當按照規定處理抵押物、質物,或者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在清償貸款本息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應當先於貸款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受償。

第六章 貸款申請及償還

第三十二條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貸款銀行提出書面申請並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規定如實向貸款銀行提供貸款申請資料。對貸款申請資料記載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等特殊情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貸款銀行可以要求職工提供其他有效材料,也可以向有關部門核實。

第三十三條 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第三十四條 貸款期限為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的還款方式。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實行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的還款方式。借款人可以採用等額本息、等額本金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方式還款。

借款人與貸款銀行在借款合同中約定還款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自銀行劃款之日的次月起進入還款期,每月還款日為銀行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借款人應通過委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貸款銀行在每月還款日代扣的方式按月還款。

第三十六條 借款人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應當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意後辦理。提前償還組合貸款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應當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經貸款銀行同意後辦理。

第三十七條 借款人可以採用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的方式提前還款。

第三十八條 借款人在貸款期內,要配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第三十九條 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後,採用抵押擔保或保證擔保方式的,應辦理注銷抵押手續;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貸款銀行將質押的有價證券退還借款人。

第四十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辦理資料和辦理流程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以虛假的購房、婚姻或其他信息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提高貸款額度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貸款額,並依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予以處罰;逾期不退回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要求貸款銀行停止支付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一)借款人採用欺詐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減值、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質押)的;

(三)不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四)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五)其他由於借款人原因,影響借款償還或損害貸款銀行利益的;

(六)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三條 借款人將貸款挪作他用的,貸款銀行有權對挪用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利息。

第四十四條 借款人未按貸款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利息。

第四十五條 借款人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終止前死亡、被宣告失蹤或移居國外,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不承擔償還貸款本息或無力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銀行有權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抵押物、質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四十六條 貸款銀行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抵押房產或質物,所獲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抵押房產拍賣費和處理抵押房產的其他費用或處理質物的相關費用;

(二)扣除抵押房產應繳納的稅款;

(三)歸還借款人所欠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及支付違約金;

(四)賠償因借款人違反合同而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貸款銀行造成的損害;

(五)剩餘金額退還抵押人或質押人。

處分抵押房產或質物所得金額不足以支付貸款本息和違約金、賠償金時,貸款銀行有權向借款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在還款期內需解除或變更借款合同時,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採用保證擔保的,還須徵得保證人同意後,依法簽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未達成以前,原借款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十八條 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事人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四十九條 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條件、額度計算、期限、利率等執行與購買公有住房產權相同政策。

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採用抵押擔保、保證擔保或質押擔保方式,採用抵押擔保的應用本人其他自有住房作抵押。貸款擔保其他規定與購買自有住房一致。

第五十條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積極與住房城鄉建設、規劃資源、民政、貸款銀行等部門及機構實現信息聯網,推進網上申請貸款、償還貸款業務,為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簡便、高效服務。

第五十一條 在本市就業的港澳台同胞及外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本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2026年1月31日廢止。《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津公積金委〔2018〕7號)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廢止。

來源:天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❻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如您在天津市的中國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資格如下: 1、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借款人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配偶須同時符合規定的貸款條件。 2、非同一家庭成員共同購買一套住房的,其中一名購房人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在津就業的香港、澳門同胞、外國人;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4)未到法定離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按其規定執行,但最大應未到65周歲); (5)購買住房的,須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建造、翻建住房的,須具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須具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6)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 (7)未負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8)已按規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籌資金; (9)同意按照規定提供擔保。 4、借款人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還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借款人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或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誤,重新調整造成欠繳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6、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或其配偶歷史公積金貸款需滿足以下條件: (1)近24個月連續逾期不能超6期; (2)近24個月不得出現展期(延期)、以資抵債的特殊交易; (3)近5年內累計逾期不得超24期; (4)近5年內不得出現一次性擔保代償、被起訴的特別記錄。 7、借款人或其配偶《個人徵信報告》需滿足以下條件: (1)逾期及違約信息概要中不得出現呆賬或核銷記錄。 (2)信貸交易信息明細中全部貸款當前逾期總額應為0。 (3)未結清商業性住房貸款最近24個月每個月的還款記錄表中每筆貸款連續逾期(含擔保人代還)不得超過6期。以受理申請之日為起點計算24個月記錄。 (4)貸款明細信息中全部貸款最近24個月特殊交易項不得出現「展期」或「以資抵債」的特殊交易。以受理申請之日為起點計算24個月記錄。 請您申請時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中國銀行在線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歡迎下載中國銀行手機銀行或關注「中國銀行微銀行」辦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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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申請貸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國家助學貸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在線申請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310/t20131024_2567833.html

❼ 天津市公積金貸款問題

你的情況,首先要符合下面2個條件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1、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

2、未負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如果發生工作變動那麼:

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或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誤,重新調整造成欠繳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關於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

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購房全部價款20%的首付款;

購買公有現住房的(二手房),應支付不低於購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按照這個標准,如果你要買30萬的二手房,那麼首付應該不低於9萬,並且根據房齡不同還要繳納相當數量的稅費,合計可能在10-12萬之間吧。

另外,二手房的房齡對貸款年限是有影響的,要跟實際情況來定。

同時,公積金賬戶余額應該也會影響貸款的額度,貸款額度不高於職工(職工與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20倍,職工(職工與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你的余額是330(月繳存) * 30 (實際繳存30個月) = 9900 就是大概1萬快錢吧,最多可能帶20萬(或者略低於)

綜上,你還是有可能買30萬的二手房的,不過要對房齡謹慎選擇。

你可以去,查查 http://esf.tj.focus.cn/ 現在天津二手房的價格情況。

月還款額也只能估算,如果你貸20萬20年的話,月供應該是:1198.3元左右。

其他情況你可以用下面這個計算器自己估算一下:http://tj.focus.cn/housemarket/housemarket3.php?caculate=1

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❽ 天津農行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

公積金貸款額度不是銀行規定的,銀行在公積金貸款過程中只是一個委託房款的角色,具體政策的制定,包括額度的規定,由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

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按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貸金額。計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職工本人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夫妻雙方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②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a.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或私產住房。

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購買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或私產住房),且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8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其中私產住房的房屋價格為購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評估價格的較低值。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50%。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還應不高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

b.購買公有現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其所需費用的70%。

③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a.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b.貸款購買首套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c.以下情況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購買公有現住房的;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④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申請貸款時職工或其配偶正常繳存按月住房補貼的,參照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執行。

計算出的貸款額度數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為零的千位加一。

你根據這些條件,按照自身情況算一下就可以了。

❾ 天津公積金最多能貸款多少

法律分析:根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
1、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是6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80萬元。與原政策相比,貸款最高限額不再受到是否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或按月住房補貼的影響。
2、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
購買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30年。
購買私產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20年。
確定貸款期限還受借款人年齡的限制,政策規定,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法定退休年齡一般按照女性55歲、男性60歲計算;國家另有規定的,退休年齡按其規定執行但最高不得超過65周歲。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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