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准備結婚了,男方貸款買的房,寫的男方的名字,月供也是男方出!男方再給女方6.6W彩禮錢,裝修錢男女
如果僅僅是從經濟的角度來說,結婚越久,離婚女方肯定吃虧。
因為房子是婚前買的,只有男方一個人名字,所以法律上如果離婚房子歸男方所有,雖然婚後男方是自己還月供,在正常情況下由於男方的錢拿去還貸款了,女方投入家庭公共支出的錢會增多,男方還了月供,起碼離婚的時候,這些錢會變成自己的房產,但是女方多投入的家庭公共支出,離婚的時候可是不會變成女方的財產。
另外裝修是附著在房子上的,而且裝修費在離婚的時候是算折舊的,再好的裝修,撐死折舊5年,就折舊完了,所以結婚超過五年後離婚,女方是基本要不回來裝修費的。
另外傢具家電就更不用說了,家電貶值速度快到今年是新產品,過兩年也許就只能在舊貨市場才能看見它了,傢具要是很好的實木傢具,還有升值的可能,但是我估計照你的描述女方家應該也不會買很貴的實木傢具,所以要是離婚女方拿回去,也不值什麼。
㈡ 男方在婚前買的房子,婚後男方的工資用來還房貸,女方的工資用於兩人的日常生活開銷,這個房子算誰的
算是男方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婚前個人財產屬於夫妻一方所有,並且婚前個人財產並不因夫妻雙方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按揭房產由一方在婚前進行了產權登記,按照不動產登記的原則,該房產應為一方的婚前財產。
然而如果在婚後夫妻共同償還了購房貸款,在離婚時該房屋能否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或部分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呢?回答是否定的,既然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就應該判歸一方所有。筆者認為,如果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了銀行貸款,可以理解為是用婚後夫妻共有的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因此,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
㈢ 婚前共同買房 婚後男方還款 女方負擔全部生活開支大家覺得合理嗎
第一,如果你現在考慮的是離婚的事,那你們的日子過不長。
第二,你們關於一人還貸一人養家的事很正常,但是如果男方還完房貸後還有剩餘,完全可以補貼家用,這個得你們兩個人商量,別指望著所謂的講道理,擺事實,容易傷感情。
第三,如果你掌控你們家的財政大權,絕對不會發生你所說的上述事件
㈣ 夫妻買房子貸款,首付女方出的,每月月供也是女方出,離婚了房子怎麼分割
共同分割,因為結婚後雙方的收入都算做家庭收入,不分多少的。
㈤ 男方貸款女方不知情,女方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嗎
男方貸款,女方如果不知情,而且也沒有用到這部分貸款的話,是可以不用償還這筆貸款的,就算是兩個人有著婚姻的關系,只要這筆錢沒有用於到生活開支,作為配偶是不需要償還另外一方的各種不合理的貸款的,特別是如果女方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並沒有用到這筆借款,就可以不用承擔這個償還義務。
因為一方的生活陋習所借的貸款,如果讓另外一款來償還的話是不公平的,特別是有一些男人喜歡賭博,甚至涉及到違法犯罪,女方是沒有義務來償還這筆貸款的,只能作為男方的個人債務由他自己來償還,女方只要承擔婚內是共同債務的貸款,比如說車貸、房貸這些,是要和男方共同承擔的,對於不屬於自己的債務,女方有權利拒絕償還,因此不需要太為這個擔心。
㈥ 婚內男方出錢貸款買房,離婚後貸款男方償還,房跟女方是否有關系
離婚時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綜合建議:在結婚後貸款買房,則屬於用夫妻共同財產買房,離婚後貸款由男方償還只是離婚協議中的一種約定,房產仍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產也可以由夫妻雙方約定婚前或者婚內取得的財產單獨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_痙蚱薷鋈瞬撇肯鋁脅撇蚱摶環降母鋈瞬撇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㈦ 男方只出三分之一首付,女方出三分之二,寫女方名字,男方負責後期還貸款合理嗎
你願意就合理。不過社會上一般都是女的首付,男的還貸款,寫雙方的名字,你這個已經算是比較好的了。如果男的有錢就全部付。寫雙方的名字。或者寫女方的名字。
以上僅供參考。
㈧ 公積金男方貸款,女方婚後共同還貸,是否可以男方月沖,女方年沖同時進行
根據我對親描述的理解,親是希望繼續以月供的方式還款,另外愛人方面在你月供的基礎上以1年一次的方面還款,可以的,應該算是提前還款
㈨ 婚後男方付了首付每月還貸款,買房子寫的女方名字,但是每個月的貸款是男方還的,假如離婚了怎麼辦
這個房子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因為是婚後購買的,而且寫的是女方的名字,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男方付首付、還房貸,這些都不影響房屋的夫妻共同財產屬性。
㈩ 未婚同居期間購買房產,房產證寫女方月供男方償還,分手後房產應如何劃分
一、未婚同居期間購買房產,房產證要是兩個人的名字,分手後誰要房產就歸誰。
未婚同居就是戀愛成功了,只需要婚姻作為禮物祝福彼此是情侶關系了,兩個人的經濟賬單會有兩人衣食住行的消費清單。
購買了新房就是兩人願意長長久久交往彼此戀愛世界,這也是兩情相悅響應的魅力陪伴,屬於兩個人的屋檐港灣。
不愛彼此了,已經失去有緣人關系了,那麼兩個人的經濟權利會有彼此離開彼此的經濟要求。
尤其是合夥購買的房子,一起償還的房貸,
這也是分手需要分明白的兩袖清風。
不是女方小氣就是男方小氣,反正較真經濟也是互相承擔失戀後果,可是也合情合理經營不是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