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房貸已結清房產證去哪裡拿
貸款還完後,首先,業主應到銀行去開具一個結清證明,證明自己貸款已經還完了。借款人帶著這份結清證明到房管局去做貸款抵押解除手續。業主解除了房屋抵押
權以後,帶著房管局開具的抵押解除合同和當初買房子的時候銀行開具的按揭貸款合同一起,到銀行去就可以取回自己的房產證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貸款之初,房產證是抵押給銀行的,因此是直接去貸款銀行去領自己的房產證,而不是去房管局。
Ⅱ 還完貸款後如何拿回房產證
一般7個工作日可以拿回產證。住房貸款還清後拿回產證步奏如下:
1.帶著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以及貸款的還款記錄,到還款銀行開具貸款已經還清的證明。
2.帶著銀行開具的證明、原來的產權證、房屋他項權利證書、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產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資料,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換證業務。
【拓展資料】
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並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權人。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
范圍:
1.房產。房產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房屋及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不動產,房地是不可分離的,房產必然包括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是最普遍的一種房地產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產抵押均以房產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性質的權利,它是指民事主體對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分為以下四類: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農用地使用權。並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范圍如下:
(1)依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後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3)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及其佔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資產所組成的綜合財產。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因為只有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才能通過轉讓實現其價值,從而保證抵押權的實現。
4.已經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價的預購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抵押特徵:
(1)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
(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
(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後,並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Ⅲ 房貸還完以後怎麼拿房產證
借款人還清貸款後,銀行會出具結清證明,借款人攜帶銀行開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原件、原保單的正副本和發票,打電話給相關保險公司,預約退保。由於借款人在辦理貸款時,銀行會辦理抵押登記。因此借款人結清貸款後,一定不要忘記去解除抵押登記。房貸還清後領取房產證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第一,攜帶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以及相應的還貸記錄,到還款銀行開具貸款還清證明;
第二,攜帶銀行出具的貸款還清證明、產權證、房屋抵押權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產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資料,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換證業務。
第三,通常7個工作日左右就能拿到新的房產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
Ⅳ 貸款還完後怎樣拿回房產證
流程如下:
1.還完房貸後借貸人帶著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還有之前的貸款還款記錄,到還款銀行開具貸款已經還清的相關證明;
2.帶著銀行開具的證明、原來的產權證、房屋他項權利證書、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產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一些資料,自己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換證業務。
3.通常7個工作日左右就能拿到新的房產證。
【拓展資料】
個人住房貸款,是一種消費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條件是城鎮居民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有還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購房所需資金30%的購房首付款,有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等。
個人住房貸款限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
基本概念: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以下三種貸款形式:
(1)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2)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Ⅳ 房貸還完後怎麼領取房產證
貸款還清後拿房產證:
1、帶著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還有相前的貸款還款記錄,到還款銀行開具貸款已經還清的相關證明;
2、帶著銀行開具的證明、原來的產權證、房屋他項權利證書、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產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一些資料,自己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換證業務。
3、通常7個工作日左右就能拿到新的房產證。
資料拓展:
住房貸款:
住房貸款是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向房屋購買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購房貸款支持,通常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按貸款款項來源分為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兩種。按還款方式又分為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住房貸款的利率以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為基礎,不同銀行的貸款利率略有上浮。
住房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一)有效身份證明
1、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份);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未婚需填寫未婚聲明,我行留存原件;
5、離異或喪偶者需要提供離婚證或協議、判決書,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的房產證復印件一份。
(二)收入證明或能夠證明借款人收入和還款能力的相關材料
1、工資收入證明:銀行制式證明或單位介紹信;
2、借款人除行政事業單位、國家公務員、國企以外的一般企業、有限公司等出具的公司收入證明,還需付三個月的銀行流水明細(需銀行蓋章確認);
3、租賃收入(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其他權利憑證(如定期存單、國債、投資保險單等);
5、私營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及近三期的納稅證明和對公賬戶三個月對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