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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在哪一年開始辦理助學貸款

發布時間:2022-04-30 10:15:52

①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2007年8月,國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貸款」)政策,2007年8月,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行聯合開展生源地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共有5個: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目前開展生源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有: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積極試點,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學生可以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貸款的學生就有了兩種選擇(只能選擇一種):1,由國家開發銀行等銀行組織實施的生源地貸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2,由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

②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如何發放的

銀行先把錢轉到借款學生高校的銀行賬戶上,交完學雜費後,剩下的錢會發到學生的還款的支付寶賬戶上。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錢一般是每年的11月份發放,是直接發到學生申請貸款時分到的支付寶賬戶裡面的,貸款資金發放之後,學校可以直接從支付寶賬戶裡面扣款學費以及住宿費,學生在報名的時候不用自己繳納學費,只需要把回執單給學校就行。
拓展資料:
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有關申請注意事項整理如下:
1.貸款合同簽訂頻度:
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託書》即可辦理。從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條款約定,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默認為互為授權委託關系,故不需再簽訂《授權委託書》。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③ 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China(中國)

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Ο571•8338•7998】
2007年8月,國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貸款」)政策,2007年8月,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行聯合開展生源地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共有6個:湖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目前開展生源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有:湖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天津市。其它省市也在積極試點,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學生可以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工作全面啟動
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貸款的學生就有了兩種選擇(只能選擇一種):1,由國家開發銀行組織實施的生源地貸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2,由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 從2010年開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全部都通過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申請。
編輯本段一、申請條件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註:2008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已於今年6月底前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生須已被列入認定名單,詳細情況可咨詢您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編輯本段二、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一)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為1000到6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貸款利率 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四)貼息政策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有關規定,原則上學生正常在校期間,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學生畢業後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1.利息。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部屬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負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2.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 3.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及風險補償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及時足額劃撥,由經辦銀行實行專戶管理,主要用於彌補貸款違約損失等有利於防範風險和加強管理的費用。
編輯本段三、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1.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編輯本段四、申報及辦理程序
(一)貸款受理部門 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准備材料 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三)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四)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合同回執寄返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七)償還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編輯本段五、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編輯本段六、有關申請材料注意事項整理如下: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1)申請理由應包含家庭經濟情況,不能過於簡單,應寫得情真意切。 (2)所寫內容不能與其他材料中的內容相矛盾。 (3)申請書不能塗改。 2.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1)該調查表字跡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內容的添加。 (2)必須用碳素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 (3)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 民政部門公章必須含有民政字樣(如民政局、民政辦公室),業務章無效。 注意:若當地民政部門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會事務辦公室,則可以蓋社會事務辦公室的印章,但應同時由當地政府(鄉、鎮以上級別)出具此種情況的說明。 (4)貸款學生本人及其父母親的姓名必須與各自身份證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貧困證明應註明家庭具體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貸款學生的父親或母親是獨生子女的必須提供獨生子女證明,如其父母不是獨生子女的,要計算出其父母分擔(外)祖父母的贍養費,作為家庭支出。 已結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們有收入,則要把他們的收入計算在內。 (7)調查表中的人口與其他資料中的人口應該一致,不能前後矛盾、混亂。 (8)父母離異的在調查表上應填上父母雙方姓名。 3.父親和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1)如身份證已失效,可用其戶口頁(要有父母的身份證號碼)復印件蓋派出所鮮章代替。 (2)如父母離異的,應提供父母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注意:若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中關於子女撫養情況的內容與實際撫養情況不一致,則應在相應文書上予以註明。 (3)如父母一方(或雙方)已故,須在貧困證明中註明已故,同時由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加蓋鮮章。 死亡證明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xxx(貸款學生的名字)的父親或母親於x年x月x日死亡。最後由公安機關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章。 4.學生身份證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 學生證復印件應加蓋學生處資助中心印章。(由學生處統一辦理) 5.2個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個見證人中1名是學校老師,1名是學校同學。 6.未滿18歲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 7.下崗證和低保證不是申請貸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證件,則更容易申請到貸款。 8、對已辦理了信用卡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除非具備下列條件:信用卡發卡行出具「辦理信用卡時不需要收入證明,不需要擔保,銀行徵信系統數據記錄錯誤」的證明。 9、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逐年發放的辦法。每個學生僅有一次貸款機會,即已經貸款成功了的學生不得再行申請。 10、所有材料不得用傳真件。 11、所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除外)必須加蓋相應機關的紅章。 備註: 1.所有資料需要用A4紙張,不是A4紙張的資料可粘貼在A4紙上。 2.各復印件應清晰。 3.書寫要工整、規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簽字筆書寫。 4.每份材料上所蓋印章必須清晰。 5.所有表格內容應前後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編輯本段七、各地生源地助學貸款動態
成都
24日從成都市教育局獲悉,市教育局將聯合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戶籍在我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幫助其順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學業。據悉,符合條件者可以開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了。
山東
凡山東省籍考生參加全國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並被山東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均可由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憑本人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以及有關學籍證明,到戶口所在農村信用社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自今年起,山東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出現了許多新變化:一是全部實行網上申請,網上申請時間為7月20日至9月20日;二是資金撥付採用「支付寶」方式辦理,不再通過郵政儲蓄銀行辦理,無需到郵政儲蓄銀行開戶;三是借款合同文本將採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學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當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從2008年正式啟動,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學生入學前在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貸款手續,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每個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請6000元貸款,最長還款期限可達14年。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支付,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甘肅
目前,甘肅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6000元,貸款最長期限為10年,要求大學生畢業後2年內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如果大學生讀研,貸款期限還可相應延長。
福建
從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福建省各縣(市、區)高校全面實施,與就學地國家助學貸款並行推進、互為補充。為此,福建省積極創新運行體制,並規定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以實現助學貸款的全覆蓋、廣受益。
江西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讀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青海
據了解,2008年,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因啟動時間晚、知曉率低等因素,貸款學生數僅1418人,貸款額為720餘萬元;2009年,由於我省對這項工作宣傳到位、准備充分,貸款人數激增至10655人,貸款額為萬多元。今年新增人數達8000人,貸款額接近8000萬元。
包頭
近日,從包頭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獲悉,今年包頭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將從7月20日開始接受辦理。
資陽
以前的各類助學貸款都是在學生進入大學後才可辦理,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大學生入學前就可以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銀行類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
廣西
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較去年有3大調整,一是去年貧困生開具貧困證明時,需由生源地的鄉鎮出具,為方便學生辦理手續,今年調整為可由貧困生所就讀的高中或大學出具證明;二是今年貧困生可在網上填報生源地貸款的申請;三是去年申請人需拿申請回執到學校蓋章,15個工作日內寄回到資助辦公室,今年調整為,學生拿回執在學校蓋章後,直接從網上傳到資助辦就可以了,整個流程更便捷。

④ 福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網上申請

如果是福建生源,申請貸款流程如下:
借款學生憑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書和貸款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審、推薦→向當地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貸款人受理→貸款人調查、審查、審批→與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貸人簽訂借款合同→高校確認→貸款發放、劃款到就讀高校→貸後管理等其他工作。

2、問: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品行端正、學習刻苦、無違法違紀記錄和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3)學生入學前戶籍與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申請貸款的貸款人轄區內;

(4) 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對孤兒、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戶子女優先資助;

(5)誠實守信、還款意願較強;

(6)具備一定的貸款償還能力;

(7)在貸款清償前,能如實向貸款人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和詳細住址等;

(8)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3、問:銀行業機構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什麼基本原則?

答: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遵循「應貸盡貸、簡化程序、方便群眾、防範風險」的原則。

4、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哪些特點?

答: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一次簽約、分次發放、專款專用、按年計息、按期償還」的特點。

5、問:哪些學生可以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象為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的福建籍全日制本專科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學生(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新生及在校學生)。

6、申請貸款的起止時間是何時?

答:申請貸款的起止時間是每年的7月1日至10月15日。

7、問:什麼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有什麼責任和義務?

答:借款學生其無不良行為、信用記錄的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組成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也可由其他60歲以下、無不良行為、信用記錄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並經貸款人認可的第三人作為共同借款人。

包括借款學生在內的共同借款人同為貸款的連帶債務人,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連帶義務。

8、問: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能否同時申請獲得?是否能將二者的貸款模式轉變?

答:從未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家庭經濟貧困學生,可選擇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但二者不能同時獲得。已獲得就學地或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應繼續實施就學地或生源地助學貸款,原則上不得中途轉變國家助學貸款模式。

9、問:應該如何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借款學生憑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書和貸款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審、推薦→向當地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貸款人受理→貸款人調查、審查、審批→與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貸人簽訂借款合同→高校確認→貸款發放、劃款到就讀高校→貸後管理等其他工作。

10、問:初次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初次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農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對象簽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審核推薦意見;

(3)新生提供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提供《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確認表》;

(4)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

(5)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學校相關收費標准;

(7)高校開戶行名稱和賬號;

(8)貸款人認為必須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金額是多少?

答:根據學制及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貸款額度,不能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學費和住宿費的收費標准,且每生每學年發放貸款每生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

12、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如何發放?

答:貸款人依據《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確認表》(新生通過共同借款人將本表報送給縣級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按合同約定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貸款人將貸款轉入借款學生個人結算賬戶後,由借款學生授權委託,貸款人從借款學生個人結算賬戶直接扣劃匯往其就讀高校的指定銀行賬戶,並註明「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此後每學年發放貸款,原則上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攜帶《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確認表》)必須親自到貸款人業務受理營業機構,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如遇借款學生勤工儉學等特殊原因,不能回鄉辦理貸款發放手續的,可書面委託其共同借款人代為辦理貸款發放相關手續。

13、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利息如何計算?

答: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實行按年計收,其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計算。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與貸款人約定的調整方式進行調整。

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借款學生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正常學制學習年限結束的下一個月;借款學生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結有關手續的次月起自付利息。

14、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長時間?

答: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應屆畢業生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延長寬限期限,但還貸期限不變。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兩年為還本寬限期,寬限期後按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5、問:還本寬限期後如何辦理還款手續?

答:(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實行按年付息,到期還本的還款方式。結息日為每年12月20日。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超過結息日,應隨本金還清結息日至最後一次償還日的利息。

(2)借款人應於每期本息還款日前在雙方約定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息的款項,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資金如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應還的借款本金及產生的相關利息作逾期違約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經貸款人同意。

(3)借款人提前償還本金,須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還款部分,貸款人有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16、問:借款人如果因故中斷學業,貸款將如何處理?

答:借款學生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貸款人可按照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尚未使用的授信或要求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借款學生就讀的高校或生源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及時將借款學生畢業、結業、肄業、退學、被取消學籍等信息書面通知貸款人。

17、問:借款學生畢業後,應辦理哪些手續?

答:學習期間及畢業後工作單位或生活居住地址,如發生變動應保證在20天內向貸款人提供變動情況(包括學校或工作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每學年將在校學習情況,於學年結束後30天內告知縣級資助中心及貸款人。

18、問:在什麼情況下,助學貸款的貸款銀行可停止發放貸款?

答:借款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貸款銀行可停止發放貸款。要求借款學生償還學生借款本息

(1)借款學生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2)借款學生有違法亂紀行為,受校方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3)借款學生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學生貸款本息的;

(4)借款學生中途退學、輟學、被校方開除或取消學籍的;

19、問:借款人違反合約將有什麼後果?

答:(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經辦銀行將借款人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形成不良信用記錄,將會對借款人今後申請住房按揭、汽車按揭等貸款造成影響;

(3)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⑤ 福建生源地助學貸款

生源地貸款(全稱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申請條件: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註:2012年的高中畢業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工作於今年5月底前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生須已被列入認定名單,詳細情況可咨詢您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⑥ 大學生助學貸款什麼時候開始辦理

國家規定的助學貸款時間是開學初,一般都是在九月份,但是具體操作起來不是這樣的,因為學校開學事情很多,而且辦理比較麻煩,只需要准備好需要的證件就可以了,簽合同的時候日期填寫的都是九月份。

申請助學貸款准備資料:需申請助學貸款的家庭經濟困難生,請提前准備好貸款資料,具體包括:
(1)特困證明(村、鄉鎮、縣市至少兩級及其以上人民政府蓋章,證明必須詳細寫明家庭貧困情況。去村委會開證明,再去蓋章就可以了。
(2)父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3)父母親戶籍證明復印件;
(4)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5)成績單(要求所在學院綜合辦出具並蓋章,有的學校可能對成績沒有要求,大一新生 不要;
( 6 )班主任身份證復印件;(到學校你就有輔導員了)
(7)有效銀行卡(一般需要需在學校所在地開戶。學校發的銀行學費繳費卡就可以,自己保存);
(8)父母親同意申請助學貸款的書面知情書,要求父母親筆簽名(部分學校要求有,有的沒有要求這個)

上面的主要證件有了就可以每個學校的具體操作時間不一樣,有的可能在每學年的第一個學期辦理好,有的可能推遲到學年結束,不一定的,不管什麼時候辦好,合同上都是寫的九月份。

⑦ 福建省2009年大學生如何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房產證。父母的結婚證。身份證等就好辦了,主要是前兩個

⑧ 2012年福建省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續貸什麼時候發放貸款

2011年已辦理貸款在校大學生、2012續貸的大學生是在7月15日至8月幾號,2012新生、2011未貸款的大學生在8月16日至9月5日。

⑨ 福建大學生助學貸款條件

您好,我原來也申請過助學貸款,基本流程為:1、提供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證明》(具體見第二段),如果是農村的則由你們的村支部開局《貧困證明》並蓋有公章,然後去你出生地的派出所和教育局蓋兩個公章,根據這三個公章就可以了;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注意:並不是所有院校都能提供助學貸款的】。3)如果您所讀的學校具備申請助學貸款的資質,則將蓋有三個公章的《貧困證明》交給學校,根據學校的通知辦理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證明材料:孤兒證、殘疾證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8)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另外有個好消息:現在國家開始實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現在已經開始試點,很幸運福建也是試點省份之一,您可以去了解一下這方面的信息!生源地助學貸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2件份)。
(3)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5)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希望上述信息對您有幫助!祝您好運!

⑩ 有關09年福建省生源地助學貸款

可以,你得在放假回家之前就在學校領《申請表》和《貸款證明》去街道辦事處或者小區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蓋章,
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持以下材料一同去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請。
材料:
1已蓋章的《申請書》和《貸款證明》,
2學生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3學生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4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兩份,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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