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聽說提取住房公積金後一年內不能再用公積金貸款,是這樣嗎
湖南是這樣的。提取住房公積金後,一年後才能申請辦理貸款的
2. 租房提取公積金之後,什麼時候可以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如下: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也就是純公積金貸款不能提取公積金,只能是商業貸款或者組合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的,只要有購房合同就可以辦理~
3. 以前因為租房提取過公積金,那麼後來想提取公積金用於購房,還能一次
日後購房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4. 租房提取公積金之後,什麼時候可以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6個月以後就可以。
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5. 請問同一年提取過一次公積金用於租房,那麼同一年買房的時候還能提取公積金嗎成都。
關於公積金提取的影響,總結如下:
1、兩年內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
2、六個月到一年內不能用公積金買房,公積金買房必須連續繳納6個月公積金。
3、公積金取出來會影響以後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4、如果配偶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自己提取公積金不佔用公積金貸款的名額,但是由於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最少6成。
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於公積金貸款是有影響的;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准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
如果賣掉現有房產,並且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以商品房為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以貸款到60萬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90平以內的不超過80%;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的差額。且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
目前根據公積金提取的最新規定要求,2年之內不能用同一個理由再次申請提取公積金,也就是說如果2年之內發生什麼變數,非常有必要提取公積金的話,那也是沒有辦法的。
6. 租房提取了住房公積金,多久才能再次提取一次
公積金租房可以3個月提取一次。
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交材料:
(一)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單位簽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本人儲蓄賬戶)。
(二)租房行為證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應提供地稅部門開具的稅收通用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門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配租協議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昨天,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出台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稅證明和租賃合同備案,也無需租金發票,只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第一步:開具租房發票。開具租房發票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1)與房東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過所在區的街道辦事處開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過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託中介開具租房發票,一般大型的經紀公司都會提供此業務。
在開具房租發票時,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內總租金的。另外,開具租房發票需要繳納5%的稅率。
第二步 :將相關材料交由所以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據了解,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接受個人辦理提取業務,需要通過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職工要在開具發票後,將租房發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給所在單位相關部門並填寫公積金提取表,待審核通過後查詢自己銀行賬戶余額即可安排提取。
7. 公積金無房提取(租房提取)兩次提取間隔是多久 是每年 還是說必須滿12個月
為每年提取一次,時間限制為12個月。
以揚州市為例,依據《揚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用於自住的,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三個月後,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提取的條件、頻次及額度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職工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賃住房提出提取申請,每年辦理一次;職工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當前月繳存額的60%,每年度可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職工及配偶合計提取額不超過實際房租金額和本市規定的當年租房提取限額;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按租金分配方案核定提取額度,無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租金核定提取額度。
(7)租房提取滿一年後再次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要求規定:
1、分支機構應當嚴格進行提取審核。如對職工提取行為的真實性有疑義的,可依法依規要求職工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佐證材料,也可向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和核實。
2、對支付房租、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等持續性提取業務,職工可與市公積金中心簽訂協議,委託市公積金中心根據約定進行提取審核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