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繳納不滿一年能貸款么
您好,本地戶口繳存六個月以上就可以使用了。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以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
㈡ 公積金沒滿一年可以貸款嗎
您好: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①借款人的公積金在大連全部行政區域內任意網點開戶並繳存,連續繳存滿3個月;
②開戶滿90天,從最後一個匯繳月開始計算3個月內沒有超過65天斷繳公積金;
③目前在正常繳存狀態;
④二年內無連續3次累計6次徵信不良記錄;
以上四項條件需同時滿足。感謝您的提問,希望能夠幫到您。
㈢ 夫妻兩人有一人公積金未到一年可以貸款嗎
夫妻雙方兩人有一人公積金未到一年可以貸款,因為現在規定公積金只要連續達到6個月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
㈣ 住房公積金不到1年,能貸款嗎
已經
商業貸款
了就不能申請
公積金貸款
了,但是你可以憑借買房的憑證去提取公積金用來償還商業貸款。這與你直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區別就是利率上吃虧了。
㈤ 住房公積金貸款不滿一年可以提前還款嗎
這個嚴格說來應該是不可以提前還貸的,因為你還不滿一年呢。你應該是自己先還了,貸款以後。再去提取公積金補充給你的,原來我們同事就曾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要先自己還多少,然後再從公積金里提多少。
㈥ 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交滿一年,是累計嗎
公積金貸款買房要交滿一年才可以貸款,賬戶裡面錢多貸款金額就會多。不是累積是連續存繳。
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借款人須住房公積金開戶並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且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狀態。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4、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5、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協議;
6、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於購房總價的20%;購買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於購房總價的30%;
7、同意用所購房產作抵押,並出具能夠在處分抵押物時自行安置的承諾書;
8、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南京限制公積金貸款條件信用報告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貸款:1、借款申請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償還的逾期貸款的;2、借款申請人准貸記卡或貸記卡透支逾期未還的;3、貸款申請時近兩年內,申請人貸款(不含助學貸款)逾期累計達到6期的
公積金停繳對貸款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2個方面:
(1)如果想要申請公積金貸款,按照公積金管理條列規定,借款人申請貸款之日前必須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欠繳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單位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所以停繳公積金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2)對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合同約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㈦ 公積金貸款沒滿一年可不可以提前還貸
不可以,要滿一年才可以。
多數銀行對提前歸還商貸有一定要求,比如正常還款6個月以上方可提出申請,且部分銀行稱一年內只能申請提前還款兩次,而提前部分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要提前部分還款額不低於萬元即可,並沒有時間和次數限定。
住房公積金提前還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款、提前部分還款且貸款期限不變、提前部分還款的同時縮短貸款期限三種情況。購房者可以選擇一次性將所剩貸款全部還清,也可以選擇部分提前還款。無論是商業貸款還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本金額須為1萬元以上,個別商業銀行還提出5萬元的最低額度(具體視合同而定)。
㈧ 公積金貸款不滿一年,可以提前還款結清么
不可以。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前還款,但有一定的限制。自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之日起滿一年,借款人才可以申請提前還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是部分提前還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於還款金額有一定的要求。
㈨ 公積金貸款不到一年可以提前還嗎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是可以提前還款的。需要了解的是,借款人通常必須還款一年以上才能申請提前還款。在公積金管理機構簽署意見後,申請者前往放貸的銀行辦理提前還款的手續就可以的,一般一兩個工作日辦結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據前條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