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最多貸多少
本專科一次可以貸款8000元,研究生可以貸款12000元。
⑵ 生源地貸款辦理何時開始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辦理工作一般會在秋季開學前展開,具體各地稍有差異,可咨詢有關部門。生源地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今年辦理的時間為:續貸學生7月23日—8月10日;新貸學生:8月12日—9月2日,學生每學年可申請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
另外,申請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有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3、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5、家庭經濟困難;
6、當年沒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⑶ 2007年財政部、教育部和國家開發銀行在下列哪幾個省市開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
2007年,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銀行在江蘇、湖北、重慶、陝西、甘肅5省市開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
⑷ 從2008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繼續以國家什麼銀行為主承辦
開發銀行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⑸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010年,國開行已經升級改進了助學貸款的相關業務程序。
現在每年的1-10月份都可以進行提前還款。
具體操作方法:
1,1-10月份的1-10日之間,在學生在線系統提出提前還款申請或致電生源地縣中心請老師代為提出還款申請;
2,當月15日前,將還款資金存入合同約定的賬戶(可能是郵儲賬戶或支付寶賬戶,可以自己查詢學生在線系統或咨詢縣中心老師);
3、系統扣款,次月可以查詢還款情況。
系統登記的學生在校期間,至畢業當年的8月31日,貸款是由財政貼息的。
⑹ 國家開發銀行 高校助學貸款怎麼辦
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的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申請助學貸款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7、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6)國家開發銀行從哪一年開始承辦助學貸款擴展閱讀:
一、申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二、申請金額
1、全日制本專科生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2、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⑺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陝西省下一學年的貸款事項從什麼時候開始辦理
國開行的都是8-9月辦理。你要是第二年申請,暑假前,需要在學校開一個在校生證明拿回去,有的縣級資助中心會要,要不暑假你回去後再補辦很麻煩。
⑻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辦理時間
今年考上或者在校大學生,可以在生源地教育局辦理,時間是8月13日到開學。也可以在入校十日向學校辦理部門辦理,不影響學費的繳納。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
⑼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2007年8月,國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貸款」)政策,2007年8月,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行聯合開展生源地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共有5個: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目前開展生源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有: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積極試點,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學生可以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貸款的學生就有了兩種選擇(只能選擇一種):1,由國家開發銀行等銀行組織實施的生源地貸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2,由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