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園用地項目30年使用權可以貸款嗎
這種是不允許抵押的,如果還不上貸款,土地使用權要拍賣,會嚴重影響公共利益。
2. 想買二手房,可產權只有30年了怎麼辦
產權只有30年房子的產權年限本身就已經有了損耗,如果非買不可,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所剩餘的年限短會影響貸款年限已使用年限+貸款年限≤30年房齡超過15年,銀行不貸款(各銀行執行標准有差異,具體可咨詢貸款銀行)
其次對於日常生活也會有一定的影響,比如設施老化電路、水管等隱蔽工程老化,會存在安全隱患。
關於住宅超過產權期間的問題,目前是《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具體到幾十年後政策如何就說不準了。整體而言,只要社會穩定、經濟還行,這塊敏感地帶還是不會觸碰的。商業用地產權到底後怎麼辦,還沒有明確說法,相關案例也很少。深圳那邊有20年、30年產權的商業用地已經到期,目前是按延長到國家最長年限,按比例補償了一些地價。
3.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能否貸款
能使用土地使用權證貸款。土地使用證抵押貸款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取得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同時只有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土地可以設定抵押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4. 土地證可以貸款嗎
土地證是可以貸款的。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拿著自己的資金獲取了開發土地的使用權後,就可以將土地使用證抵押給銀行,從而獲得一筆貸款資金。接下來開發商就可以把這筆資金投入開發建設中,再通過預售商品房回籠的資金,把使用了土地證貸款的金額如數還清。
【拓展資料】
土地證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證明持證人對一定面積的土地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書面文件,也是持證人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在五十年初期,我國完成土地改革後,人民政府曾在農村給分得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所有權證。在城市郊區給分到國有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使用證,然後經農業社會主義改造,農民的私有土地變為集體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區農民使用的國有土地也由集體統一使用,自然土地證失去意義和作用。
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1986年頒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單位及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現土地證主要有三種,即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凡變更土地屬權或變更土地用途的,均經按照法定程序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更換證書但是在2017年5月起,全國停發舊證,頒發新不動產權證。
要規范抵押貸款的操作程序,必須正確把握抵押貸款中的法律依據和操作原則。在我國,目前實行的抵押貸款,根據抵押品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一、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製品和製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二、客賬抵押,是客戶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取得短期貸款。
三、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如:股票、匯票、期票、存單、債券等作為抵押,取得短期貸款。
四、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五、不動產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取得貸款。
六、人壽保險單抵押,是指在保險金請求權上設立抵押權,它以人壽保險合同的退保金為限額,以保險單為抵押,對被保險人發放貸款。
5. 土地證到期了可以抵押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6. 土地使用權能貸款嗎
土地使用權證是可以用來貸款的。用土地使用證辦貸款就是指將房屋所佔用的土地使用證抵押給銀行,銀行發放貸款。法律規定,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條
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
7. 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貸款嗎
國有土地使用證能進行貸款。使用土地使用證進行貸款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同時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
8. 農村土地使用權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我國有相關法律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依法不能抵押,且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抵押。根據我國擔保法,經發包方同意的農民依法承包的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做為抵押。
集體土地所有權不可以抵押,鄉鎮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可以單獨抵押。所以,如果想用土地在農村申請抵押貸款的,還需要看清楚自己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哪種類型。
一、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可以貸款嗎?
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可以貸款,已經抵押的土地,法院可以查封,也可以依法拍賣。但拍賣價款應當優先償還銀行貸款,剩餘的,才分配給申請執行人。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條 被查封的財產,執行員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四十七條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二、土地抵押貸款的條件
1、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2、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經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亦不能作為抵押財產進行處置。
3、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後,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權也代表著一定數額的財產,故此若是他人能夠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那麼此時也是可以辦理貸款的手續的。若是借貸者不在限定的期限內償還債務,那麼有可能會使得該土地被銀行請求法院拍賣,並將拍賣獲得的財產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