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按揭政策從哪年開始
1994年允許商品房預售。但真正實施「按揭」(也就是期房貸款,以前是現房貸款)是1997年4月27日通過的《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款規定:「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貳』 住房公積金是從哪年開始實施的
1999年4月3日開始實施。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1999年4月3日以國務院第262號令頒布實施,2002年3月24日以國務院第350號令公布了修改《條例》的決定。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這里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2)住房貸款是哪一年出現的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叄』 住房公積金是從哪一年開始實行的
1999年6月開始正式執行住房公積金政策。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3)住房貸款是哪一年出現的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肆』 我國全面實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我國全面實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是從1998年5月開始實行的。
貸款五級分類制度是指1998年5月起,中國人民銀行參照國際慣例,結合中國國情,制定《貸款分類指導原則》,要求商業銀行依據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進行貸款質量的五級分類,即按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後三種為不良貸款。
一、正常貸款
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還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響貸款本息及時全額償還的消極因素,銀行對借款人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貸款損失的概率為0。
二、關注貸款
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如這些因素繼續下去,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受到影響,貸款損失的概率不會超過5%。
三、次級貸款
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需要通過處分資產或對外融資乃至執行抵押擔保來還款付息。貸款損失的概率在30%-50%。
四、可疑貸款
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抵押或擔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損失,只是因為存在借款人重組、兼並、合並、抵押物處理和未決訴訟等待定因素,損失金額的多少還不能確定,貸款損失的概率在50%-75%之間。
五、損失貸款
指借款人已無償還本息的可能,無論採取什麼措施和履行什麼程序,貸款都註定要損失了,或者雖然能收回極少部分,但其價值也是微乎其微,從銀行的角度看,也沒有意義和必要再將其作為銀行資產在賬目上保留下來,對於這類貸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應立即予以注銷,其貸款損失的概率在75%-100%。
『伍』 中國商品房哪一年實行的貸款政策
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體制改革會議召開後,1991年住房信貸業務開始了起步,各項住房信貸政策出台。
註:中國人民銀行於1995年8月頒布了《商業銀行自營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從而標志著我國銀行商業性住房貸款走上正軌。但當時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一是要求有提供雙重保證即抵押(質押)擔保與保證擔保,二是最高期限為10年,三是要求借款人先有存款,存款金額不少於房價款的30%,存款期限必須在半年以上。
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個人擔保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這一辦法對原暫行辦法進行了修正。
1998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出了《關於加大住房信貸投入支持住房建設與消費的通知》、隨後頒布了《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1999年,人民銀行下發《關於鼓勵消費貸款的若干意見》,將住房貸款與房價款比例從70%提高到80%,鼓勵商業銀行提供全方位優質金融服務。同年9月,人行調整個人住房貸款的期限和利率,將個人住房貸款最長期限從20年延長到30年,將按法定利率減檔執行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進一步下調10%。
2002年2月21日開始,中國人民銀行降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水平,5年以下(含5年)由現行的4.14%下調為3.6%,5年以上由現行的4.59%下調為4.05%。
2003年6月13日,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
『陸』 房貸什麼時候才出現的
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體制改革會議召開後。
1991年住房信貸業務開始了起步,各項住房信貸政策出台。
1991年建設銀行、工商銀行都成立了房地產信貸部,辦理個人住房信貸業務,並制定了職工住房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拓展資料:
房貸——網路
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
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
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2013年11月24日,最新的調查數據顯示,根據10月11日-11月11日的樣本數據,32個城市中已有17個城市出現暫停房貸現象。
2018年6月,北京興業銀行有網點將首套房貸利率較基準利率上浮了30%。興業銀行朝陽區某網點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收到的分行通知是首套房貸利率在基準幾率基礎上最低上浮10%,「其他網點的利率上浮情況不清楚。」
『柒』 住房公積金是那一年開始實行的
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
1991年,上海市借鑒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在全國率先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並很快在全國推開。1994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3月,國務院又發布了《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在進行住房制度改革過程中,為了解決城鎮職工住房問題而推行的一種強制性的長期儲金制度。根據2002年修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的管...
『捌』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實行購房貸款的
1997年。
建行北京分行相關負責人說,房貸真正的發展期是從1997年開始的。這一年,央行頒布《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規定貸款比例最高限額是房價的70%,貸款年限最長為20年。也正是從這一年開始,商品房和個人住房貸款開始走近普通百姓身邊。
數據顯示,1997年全國房地產個人貸款余額不到200億。2001年底,全國房地產個人貸款達到了6600多億元,是1997年的35倍。而到了2012年,全國主要金融機構上半年的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就達到了6.9萬億元,是1997年年底的363倍。
(8)住房貸款是哪一年出現的擴展閱讀:
1998年前後,福利分房停止,「當時聽了這個消息都傻了,沒命地向單位爭取最後一批福利分房。」一位市民回憶道。沒有搭上「末班車」的人也只好認命,掏錢購買商品房。到2000年,個人消費佔到了全國房地產消費總量的70%以上。2000年2月,住房實物分房在全國停止。
從2009年起,國家開始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先後出台了「國四條」、「國十一條」、「提高存款准備金率」、二套房漲利率、停止三套房公積金貸款等措施,限制投資投機購房需求,支持自住需求,控制房價過快增長。
『玖』 住房公積金是從哪一年開始實行的
1991年上海市率先試行。
1991年,上海市借鑒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在全國率先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並很快在全國推開。1994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3月,國務院又發布了《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住房貸款是哪一年出現的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
『拾』 房屋按揭貸款政策是哪年開始有的
1994年4月5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4條明確了商品房的預售制度,第47條也規定了「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佔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但是,該法並未規定樓花可以設定抵押權。1995年6月30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34條雖然也規定了「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但未規定樓花可以抵押。
建設部前1997年4月27日通過的《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款規定:「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由此可以看出,其是允許房(預購商品房)抵押的。
建設銀行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在國內率先開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迄今為止已有近20年的歷史,是國內最早做按揭業務的銀行之一,但當時並不是預售制度下的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