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太原對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做了哪些調整
3月30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對該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相關規定自4月1日起執行。
2. 太原放寬公積金貸款、提取門檻 政策詳解
為了去庫存,太原也採取了多種措施,比如大力推進棚改貨幣化、取消限購等等,現階段太原將進一步加大去庫存的力度,放寬房公積金提取、貸款門檻,今天就來跟大家分享一下相關知識,希望給大家實際的幫助。
一、為了去庫存,太原將採取以下措施:
1、 放寬公積金貸款政策
首先,在公積金貸款方面放寬了條件,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裝修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申請人貸款年齡放寬至65歲。
2、放款公積金提取條件
其次,公積金提取方面,購房者憑房產證或商品房銷售網簽合同就可全額提取個人公積金,憑無房證明可提取2.2萬元公積金;於2015年8月1日以後購房的,申請人還可以同時提取父母和子女的公積金。
3、降低公積金貸款買房首付比例
公積金貸款買房的首付比例由之前的30%降低到20%,且首套、二套貸款首付比例均如此,這對於很多手頭余錢不足但是想要買房的市民來說,無疑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4、降低二手房交易稅費
現階段,首套房、二手房(普通住房)契稅優惠、減免;「營改增」政策落地後,二手房交易稅費也將有小幅降低。
5、取消限購
太原已從2014年8月起,全面取消了本地人限購2套、外地人限購1套等已實施近4年的限制性購房措施,暫時沒有新的調整計劃。
二、太原公積金查詢方法
1、網上查詢
查詢網址:http://www.tygjj.com:8080/wt-web/login
2、 電話查詢
查詢電話:12329(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時間都可以撥打電話進行人工咨詢)。
3、 服務網點查詢
太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0351-5266542
萬柏林分理處:0351-5266531
杏花嶺分理處:0351-5266559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4-0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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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太原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1
2021太原公積金貸款新政策山西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申請日前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以上。
借款人須有穩定的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50%,家庭收入可採用增加輔助還款人的方式補充。
具體如下:
1、借款人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但對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職工,經本人申請並通過特別審批,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2、具有中心認可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及償還商業銀行購房貸款等用於自住住房消費的證明。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4. 太原公積金提取條件
法律分析:退休提取
需要滿足的條件是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退休封存狀態;住房公積金賬戶無凍結無擔保;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滿足條件的退休職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解除勞動關系提取
需要滿足的條件是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離職封存滿6個月;住房公積金賬戶無凍結無擔保;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滿足條件的繳存職工可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租賃商品房
需要滿足的條件是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職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住房;住房公積金賬戶無凍結無擔保;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提取的額度是六城區范圍內的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每年不得超過22000元,三縣一市范圍內的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每年不得超過7000元。
購買商品房提取(網簽合同)
需要滿足的提取條件是購買本市六城區范圍內商品住房,且辦理網簽登記,日期為2015年1月1日以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無凍結無擔保;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提取額度為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支出;職工申請提取的金額達到賬戶余額時,賬戶最少保留100元。
購買商品、二手、公房提取(產權證)
需要滿足的提取條件是購買本市六城區范圍內自住住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日期為2015年1月1日以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無凍結無擔保;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提取額度為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支出;職工申請提取的金額達到賬戶余額時,賬戶最少保留100元。
償還商貸提取
需要滿足的條件是職工在我市范圍內有尚未結清的商業住房貸款且正常還款12個月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無凍結無擔保;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每間隔12個月可以提取一次;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提取額度是借款人及其配偶合計提取額度為距提取申請日前12個月內累計還款金額;職工申請提取的金額達到賬戶余額時,賬戶最少保留100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5. 2020年太原使用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取公積金賬戶里的錢嗎
2020年太原使用了公積金貸款以後是不能把公積金賬戶里的錢提取出來了。
6. 聽說提取住房公積金後一年內不能再用公積金貸款,是這樣嗎
一般來說是的。
原則上要看當地公積金的余額情況,余額多的政策就比較寬松,余額緊張的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7. 太原市公積金貸款政策2021
法律分析:太原公積金貸款新政策規定:借款人在貸款期間,當保證人無法履行保證責任或因抵(質)押物減值、滅失等原因,需變更原抵押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時,借款人可向原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承貸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借款人申請變更擔保方式、提供或追加新的抵押物的,新的抵押物應按要求進行評估,貸款余額與新的抵押物價值之比不得大於70%,且新的抵押物剩餘使用年限應長於剩餘貸款期限。用於抵押的物品只限於太原市具有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產權證的房產。所有權人不限於借款人本人。
該政策於2020年11月1日執行,有效期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8. 用公積金貸款後什麼時候可以提取公積金裡面的錢
等公積金貸款批下來就可以提取公積金了,但是這錢你還是用不上,貸款了這銀行直接抵在銀行了。
9. 公積金貸款一年後,可以每年提取嗎
公積金的提取與公積金貸款無關。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9)太原一年後提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