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業貸款買房每年可以提取公積金嗎,有額度限制嗎
摘要 可以提取,一年還貸總額
『貳』 償還住房貸款可以提取多少公積金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可以自取得購房貸款次年對應當月或之後月份申請提取。
提取額度規定(以百元為單位)為:
1、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賬戶金額,且首次還貸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已償還的貸款本息,之後還貸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12個月內償還的貸款本息;
2、期間職工提前結清購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結清後可申請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已結清的貸款本息金額且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另外提醒大家,職工購買了同一套住房已經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再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付首付款,可在償還貸款12個月以後憑相關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叄』 公積金償還商貸提取一年能提多少
公積金償還商貸提取一年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應還的本息額,提取還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住房貸款余額。
根據相關規定,職工於貸款發放後每半年可申請提取一次職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應還的本息額,提取還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住房貸款余額。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一、住房公積金的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二、按最高限額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申請貸款時職工或其配偶正常繳存按月住房補貼的,參照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執行。
計算出的貸款額度數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為零的千位加一。
『肆』 公積金每年可以提幾次+提多少
沒關系,在接下來的時間至計分周期到期之時,最多能扣5分,就沒關系。
『伍』 住房公積金一年內可以取多少次
住房公積金是專款專用的基金,主要用於購房支出。對於公積金取現可以取多少來說,一次性付款買房後一年內可提取1次,貸款購房在還款期內每年都可提取1次,再是出國定居、退休等情況也可提取。
1.還商業貸款每年可提取1次
用商業貸款購買住房的,可以提前住房公積金還貸款,一年可以提取1次,每次可以提前上年度的還貸金額。
2.還自住房貸款每年可提取1次
償還自住住房購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年辦理1次轉賬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內需償還的購房貸款本息。
3.支付房租每年可提取1次
經公積金中心審核無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年提取1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房租費用。
4.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且不得超過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材料:
1.身份證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繳存有效憑證、《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夫妻關系證明、配偶身份證。
2.購房提取需提供合同、產權證明、購房發票等,其他提取也需提供相應證明。
『陸』 公積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可提多少
公積金原則上滿足條件就可以提取,但是各地對於提取時間、額度有不同規定。以北京市為例,比如在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法律依據: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五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七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八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本辦法實施之前已簽訂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執行。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九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部分。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受額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除依照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注銷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人民幣 10 元。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柒』 公積金一年提取額度
【法律分析】
公積金提取額度最多能夠提取1500元/月,3個月為標准提取。也就是說,3個月最多能夠提取4500元,其他剩餘的只能後續再繼續提取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可以分為不同情況,提取的限制次數也不同: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捌』 貸款買了房住房公積金每年最多能取現多少
一般按照規定還貸支取的話要求不超過一年的還款額。如:一個月還款1500元,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每次不超過1500*12=18000元。
如果是剛購買的住房,沒有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規定是個人公積金賬戶不能清戶,同時不超過購房款的數額。
注意:各地政策略有不同,現在政策已經放寬,支取額在不清戶的情況下,一般可取額度有大幅提高。
『玖』 公積金提取額度多少,能都提取出來嗎
公積金提取是有額度限制的,可分為全額提取和部分提取。全額提取:如果職工有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等其中任何一種情況時,都可申請全額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需要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於公積金提取條件、提取額度、提取頻次等規定略有不同。部分提取:購房、租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用途都是限額提取,而且不同用途的公積金提取限額和頻次有所不同。
『拾』 公積金提取額度
公積金提取額度規定如下: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個人帳戶內的余額。其中未申請住房貸款的,帳戶余額可截至簽訂購、建房合同的當月; 本人個人帳戶余額超過實際購、建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還本付息額。其中貸款結清時,帳戶余額截至貸款結清的當月;貸款結清後不再提取。職工租賃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實際房租支出的70%。職工本人帳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