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0年商業貸款未結清可以變更預告登記嗎
不能啊,只要申請了不動產登記這個預告登記就失效了。而貸款辦抵押是需要不動產登記的。所以你已經還款了肯定登記過了當然預告已經不存在了現在就是事實的登記。只是不一定發不動產證。
⑵ 貸款買期房賣家要求預告登記能嗎
貸款買期房不必須預告登記,雙方可以自行決定。預告登記是指不動產物權變動所需要的條件尚未成就時,為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由請求權人向登記機關申請進行的預先登記。預告登記將債權通過登記的方式記載下來並予以公示轉化為准物權,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⑶ 有按揭的,按揭銀行卻未辦理預告登記請問能
按揭貸款需要將抵押物登記到抵押權人(銀行)名下。所以應該是需要的。如住房按揭貸款,由於前期沒有辦妥房產證而不能辦理他項權證得情況下,銀行就會讓抵押人(借款人)通過登記機構(房管局)將房產做預告抵押登記,憑預告抵押登記證辦理貸款。
⑷ 貸款買房需要辦理預告登記嗎
法律分析:貸款買房屋並不是必須非得辦理預告登記。買房時如果辦理預告登記,使已登記的債權請求權經過公示後,具備了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備了一定的物權效力。因此,從預告登記的性質上說,預告登記是債權物權化的一種具體表現,即使得債權具備了物權的某些效力。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⑸ 銀行放款後還需要預告登記嗎
銀行放款以後是不需要預告登記的,但是如果都已經完全放款以後就還是要登記了。
⑹ 我有貸款怎麼沒有預告登記證
答:預告登記是房子未交付,但購房合同已經簽了,房款應該也辦妥了,不管是現金還是貸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釋,沒有拿到房子鑰匙,購房者就沒有產權,辦理預告登記就是讓購房戶在還沒有拿到房子的這個時間段里取得合法的產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⑺ 我簽了房屋買賣合同,也已經備案了,貸款也下來了,沒有做預告登記,這樣沒有什麼問題吧
備案和預告登記效果是不同的。如果認為對方有可能違約,當然還是應該再進行預告登記。如有新的問題,可進一步來電詳詢。
⑻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15年10月簽訂,貸款於11月發放,一直沒有辦理預告登記…請問現在還能辦理嗎,如果
你好: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預售人應滿足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四項條件4;而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七十條的規定,
申請預購商品房的預告登記,還需具備商品房預售合同已登記備案這個前置條件。在這里,「登記備案」與「預告登記」成為法律關系體系中不同層級的、存在包涵
關系的法律事實。登記備案的啟動主體是房地產開發商,而預告登記的啟動主體是簽訂了物權協議的當事人。登記備案在目前的立法體系中還沒有明確的程序性規
定,而預告登記卻要遵循相應的申請---受理---審核---登記等程序。依《房屋登記辦法》第二條等相關規定,預告登記需記載於房屋登記簿,並以允許公
眾查詢的方式向社會公示;而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不記載於表示物權公示的房屋登記簿。
⑼ 買房子沒有預告登記證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預告登記證沒有是不能夠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具體情況可以到房地產售樓部了解。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⑽ 沒辦預告登記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能的,需要先進行預告登記,符合貸款條件的就可以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貸款通則》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五、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六、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