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交了一年買房可以貸款多少
公積金貸款,貸款額是公積金的10倍;比如公積金有2萬,可以貸20萬。
『貳』 住房公積金交一年了,能貸多少錢
住房公積金繳一年了,能貸多少錢,與我們公積金賬戶余額有關。如果我們一個交公積金1500元,一年之後公積金賬戶余額是12*1500=18000元,我們可以貸公積金余額10倍到20倍金額,也就是說最低可以貸18萬,最多可以貸36萬。
想買房,想要公積金貸款,建議先不要提取公積金,畢竟余額多,貸款金額就多。
『叄』 一個月就交公積金一百多,交了一年多,能貸款買房嗎怎麼算能貸多少
這個您應該暫時還是不能貸款買房的。因為你要想公積金貸款買房,那麼,您公積金的賬戶也必須要達到一定的金額才可以。而您這個剛剛開始,金額應該是沒有達到。
『肆』 住房公積金交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法律分析】:各地關於公積金貸款買房的繳納期限的規定都不太相同。
1、申請貸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需要建立滿一年以上,同時還需要正常的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正常繳存指:按月連續繳存、預繳和補繳住房公積金。
2、滿足條件後,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的公積金賬戶需處於繳存的狀態。
3、經中心審批同意的,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4、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法律依據】:《中央國家機關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性貼息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貼息對象和條件
(一)貼息對象。貼息申請人必須是在資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二)貼息條件。貼息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截止到貼息申請日,已建立並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
2.截止到貼息申請日,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滿足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借款人條件;
4.夫妻雙方均不是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和享受貼息的商業貸款借款人;
5.資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伍』 住房公積金只交了一年多,可以貸款嗎
可以,住房公積金貸款對住房公積金的要求是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陸』 公積金交滿一年,可以享受多少的貸款
一般的公積金貸款是根據你的交費能享受貸款的額度,多送她都是公積金的10倍,但是有的銀行規定比公積金要多
『柒』 只要交了公積金就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不一定。
交了公積金,還要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才能貸款。
如果買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開發商需要與住房公積金有協議,個人需要徵信良好。
『捌』 公積金交一年能貸現金多少錢
公積金繳存一年(中間沒有斷繳的情況)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目前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政策是:
1、個人最高可貸到40萬元,有補充公積金的最高貸到50萬元,夫妻雙貸最高60萬元,其中一方有補充公積金的可以貸到70萬元;
2、公積金卡內余額的15倍(購買二手房),如果購買新房的話,是卡內余額的20倍;
3、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月繳存額度/(個人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公積金月繳存額度/2】*40%-其他月還款}*貸款年限。
以上所述,銀行會根據最低值給貸款。
『玖』 公積金交了一年買房可以貸款多少
公積金交了一年買房可以貸款至高70萬。
公積金繳存一年(中間沒有斷繳的情況)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政策是:
1、個人最高可貸到40萬元,有補充公積金的最高貸到50萬元,夫妻雙貸最高60萬元,其中一方有補充公積金的可以貸到70萬元;
2、公積金卡內余額的15倍(購買二手房),如果購買新房的話,是卡內余額的20倍;
3、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月繳存額度/(個人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公積金月繳存額度/2】*40%-其他月還款}*貸款年限。
拓展資料:
1、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長期性的特點,主要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房或交納房租。
2、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3、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4、儲金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