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抵押後成危房,貸款不還,銀行怎麼處置
首先你會進黑名單,然後銀行照樣查封你的房子
Ⅱ 二手房使用年限是多少
二手房的使用年限的計算方式為:70年減去已使用年限得出的剩餘年限。因為規定土地使用年限不是永久性的,若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則使用是無限期的。以出讓或轉讓方式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Ⅲ 如果是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正在還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還要繼續還月供
律師稱地震後房子倒塌還要還房貸新觀察:別讓假消息亂了救災陣腳 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發生了7.0級地震 ,這場地震摧毀了不少人的幸福家園。據報道,參與救援的空軍人士稱:「看到老房子損毀嚴重,震中區域大概50%房屋倒塌。」不少網友疑惑,如果是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正在還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還要繼續還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沒了,誰來繼續月供?就此問題,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在明律師做客新浪微訪談,對網友的相關疑問進行了解答。他認為,抵押貸款是抵押物權,房屋的滅失,會導致用益物權也隨之消失,但債權還存在,因此從權利的類型看,還是需要還的。在我國現行的貸款合同里,一般不存在地震等不可抗力的附加說明。抵押貸款合同屬於民事合同行為,意思自治,約定優先。即如果合同里約定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房屋滅失的,免除債權的話,從其約定。
麻煩採納,謝謝!
Ⅳ 房子被鑒定是危房,政府會給予什麼的政策;貸款尚未還清,會有什麼的情況出現
如果被鑒定為危樓,這種情況有兩種一種就是所有的住戶統一搬走,然後政府對這塊地重新規劃,當然重新規劃的話,會按你們現在房子的總面積,按每平方多少錢補貼給你們,另一種就是政府在這塊地上重新建房,然後把房子以套內面積不變的方式重新分到你們名下,至於貸款沒有還清,這個沒有關系的,一般不會讓你提前還清的,因為你和銀行已經簽了合同的,如果真要讓提前還款的,政府會對這給個合理的做法的!!!!
Ⅳ 房子一般住了多少年後就不能再住人了,被稱為危房了
房子一般住了多少年後就不能再住人了,被稱為危房了?
房子一般住了多少年後就不能再住人了,被稱為危房了?據統計表明我國房子的平均使用壽命是30年,當然有很多房子是沒成危房就被拆除的,所以我國就一般的商品房而言差不多住50年就會成危房。前面同胞說的70年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不是房子的使用年限。
這個啊...各個地方都不一樣吧。而且我想使用的材料不同和基地的深度也都涉及到這個問題,還有自然災害什麼的。所以如果想要弄清楚在自己的房子是不是危樓,可以去找一下當初買房的房屋合同或者找專門的人來檢查一下。
P.S據我了解在外國還有100多年的居民樓人們都住得好好的、
房子一般住幾年就變成危房了?首先確定裂縫是否仍在繼續發展,可以在裂縫處貼一張白紙,如果紙被拉裂,說明裂縫仍在繼續。其次,分析裂縫的原因,如果是在竣工後三年以後才出現的,要注意是否有重型懸掛;斌且看一下裂縫的普遍性,是好多戶還是只有自己房間的某一部分。裂縫好多種,如地基不均勻沉降、材料收縮、溫度縫等,有了定論才能處理。
及以上住房就不能再買房了嗎買房流程
第一環節:著手准備買房
買房首先要根據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實際購買力,並根據工作生活的需要,確定房屋的區位、面積、價格、樓層、朝向等。
第二環節:挑選房源
這一環節是准備工作的延續,可以從報紙、電視、網路或相關房地產網站上查詢,購房者需要綜合三種媒體的優勢,全面細致考察房源資訊。
第三環節:實地看房
選房是個技術含量很高的活兒。選房前你要對容積率、綠化率、公攤、戶型方面的基礎知識有所了解。
如購買的是現房,可以直觀地看到房屋的結構、戶型,但如果是期房則只能以戶型圖來作為選房依據。這個時候,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看戶型圖。
一般來說,選房要從房子六個方面來考慮是否買房。六個方麵包括:地段、價格、周邊市政規劃、環境配套、房屋結構和朝向、物業管理。
第四項環節:談判簽訂買賣合同
確定目標後,就進入了和售房人實質性接觸的談判階段。談判簽訂買賣合同這一環節是購房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買賣雙方必須把自身的權利和義務落實到文字上,特別是有關房屋的面積、付款方式、物業狀況等關鍵條款。
第五環節:辦理貸款
目前二手房可以辦理商業貸款[1]。根據自身的財力和所購房屋的各種條件綜合考慮貸款的額度、年限等。由中介公司協助按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第六環節:辦理產權過戶
原來賣方的名字要更換成新的買房人的名字。要在中介公司的指導下准備齊相關的資料,然後權證人員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七環節:驗房入住
驗房入住一定要把所購房屋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費、供暖費、物業費等費用結清,買賣雙方和中介公司都要在物業交割單上簽字備檔。
18牆的房子一般能住多少年N,除非你當地氣候中存在對牆體腐蝕破壞的成份或有其他如地震等外力對牆體的損壞。或者是你建的房子質量太差。
多少年後的房產不能再賣沒有這樣的規定。
只要業主有產權的房產,多少年都可以賣。有買家願意買就行。
商品房子一般住多少年才拆?實際上房子的使用期牽涉到兩個方面,其一為地上的建築物的使用期限,其二為它對應的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由於我們國家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制,所以我們買的商品房所擁有的只有地上建築物的私有權(房產證),以及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而沒有土地所有權證)。
先來說第一個地上建築物,一般現在較多開發商所建設的房屋均為鋼混(框架)結構,正常而言,鋼混結構的建築,其經濟耐用年限為60年,磚混結構住宅耐用年限為50年(所謂耐用年限,通俗的講即在正常的自然條件下,業主不投入維護,順其自然,那麼耐用年限期滿,房子就使用的差不多,快無法住了,有的成為危房或快成為危房。故在建築物經濟耐用年限范圍內,應該說是我們正常都可以達到的使用年限。當然目前由於我們業主均有對樓宇進行了不同程度的維護,有些樓宇雖然到了耐用年限,但是依然可以正常使用。
其次為土地使用權: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故從上面兩點來看,有一個孰短原則,舉一個例子,一間鋼混結構的店面,由於對應的商業土地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為40年,可是房子正常可以使用60年,那麼它的使用年限到底是多少年呢?按法律規定,當到了40年後,此店面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國家規定可以無償收回,當然收回時有的也會視地上建築物的具體情況給予適當的補償(最多僅限於建築重置成本范疇),當然無償收回的前提,是國家有新的專案要上馬,比如公益事業,重點發展工程等等,需要拆除時,可以無償收回。但是如果沒有這些專案,那麼土地使用者按正常可以提前1-3個月向土地局提出申請土地使用權延期,補交土地出讓金,那樣又可以重新獲得一個新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所以有可能店面的使用年限到80年都有可能。
只是由於目前法規仍未完善,除了《物權法》對住宅到期自動續期進行了規定,其他性質的房屋到期問題如何處理尚未具體接觸個案(由於我國的商品房基本上都沒有達到70年,商業達到40年的,由於改革改開放也才28年呀,規定的第一宗出讓地的使用年限都還沒達到)所以還要看日後的具體實施情況而定。
房子一般住多少年後就需要重新裝修下一間房子住的時間久了也會變得舊,像家裡的牆面發黃,線路老化等,就需要進行重新裝修了。一般來說,一個房子至少入住十年以上才會進行從新裝修的。此外,還要看家庭中牆面的損壞程度。如果保養的好,也沒有必要再進行二次裝修。另外,還要看每家的經濟條件。如果家裡富裕,又覺得家庭裝修的風格過時了,可以選擇考慮重新裝修一下。如果條件一般,整個房屋也不會顯得太老舊,也就沒有必要再裝修。具體還需要看個人需要了。
多少年房子為危房?要評估房子的成度.
房子一般建了多少年算是危樓?危房要做鑒定,鑒定後根據房屋安全等級出報告。
是否危房和使用年限無關。故宮都建成600年了,仍然不是危房。
Ⅵ 房貸要還30年,想想都可怕,你還敢貸款買房子嗎
其實當你去貸款買房子的時候,銷售總是會跟你算一筆賬,那就是比如說你現在一個月還5000塊錢,壓力看起來是很大,你可能要過幾年緊張的日子。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你的工資肯定會漲的,那麼當你月薪拿到兩萬的時候,你可能就不會覺得5000塊錢是很多的了。而我們的房貸金額他也是不會漲的,你貸款30年,從第一年到30年裡都是還款這個金額。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房貸的利率真的是非常的高,我們貸款100萬,差不多就要還100萬的利息。感覺這一輩子都是在為銀行打工,每一天都過的緊緊張張,磕磕巴巴的。雖然說我最後落得了一套房子,可是我人也老了呀!比如說你30歲買房的話,到了60歲你才還清貸款,你想想真的很可怕,我反正不敢買,還不起利息。
Ⅶ 買的商品房50年就成為危房了,到時候是自費重建,還是國家會管嗎就是在國家不需要拆遷的情況下
需要繳納土地使用費,才可重新建。理論上一個樓房很難達到50年,所以70年產權,雖然宣布只要繳納土地使用費即可無限期使用,但有個條件,不可以對房屋進行維修和改造。
Ⅷ 城裡貸款買房了,還有20年還清,鄉下房屋30多年成危房了,造不起怎麼辦
如果遭不起就在那兒扔著就行了。別讓他塌了就可以。如果住你們只要想辦法修好,哪怕修的簡單一點,別整的太豪華也花不了太多錢。
Ⅸ 按揭的商品房成危房了,房貸還要繼續還嗎
這是兩個概念,房貸是跟銀行簽訂的貸款合約,不償還屬於違約了,銀行有權按合同主張違約責任的!房屋成為危房,那是開發商不提供合格房屋,屬於開發商違約,你同樣可以主張你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