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2018年在成都買了一年的公積金,請問現在能用公積金貸款在青白江買房么
如果你在2018年只有一年的公積金,後續沒有再繼續公積金的繳納,那麼你只能向公積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提取公積金購買房產使用,但是不能公積金貸款。
B. 成都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法律分析:1、借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明的職工。(二)申請時在成都公積金中心已連續6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付款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四)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五)借款申請人同意以所購房產及其權益作為貸款抵押擔保。(六)借款申請人與售房人不存在有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利害關系。(七)成都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2、 現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不能超過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3、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二十年(含)。4、貸款利率: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在貸款還款期限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C. 成都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以下這些條件: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連續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貸款一年以上。3、所購住房合法、產權清晰。4、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時償還貸款的能力。5、購買住房首付款符合要求。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D. 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後一年內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不可以的,公積金貸款兩個條件
1.余額5000元上
2.連續交滿6個月上(上海的是這樣,不知道成都是不)
E. 成都公積金多久可以貸款
法律分析: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F. 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三、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發展: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G. 成都公積金貸款條件及額度
成都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一、家庭為單位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
二、職工個人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
成都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並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3、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擬購買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規定比例;
5、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
7、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H. 成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申請時借款申請人及所在單位已連續一年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這個一年是怎麼計算的?是從入職的那一天計算的,還是從公司單位繳納公積金的那一天開始計算的?例如個人5月入職,公司也是5月開始扣除公積金,但是有可能公司六七月才開始繳納5月份的公積金。這樣的話是第二年5月就可以辦貸款,還是需要等到六七月?
應該是5月開始可以貸款.
2、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多少?
查了很多資料,顯示為最高額度為40萬?這個准備嗎?如果購買一套房70萬,那麼貸款額度可不可以像商貸那樣貸7成付3成,也就是貸49萬?
40萬是最高限,實際上要低於40萬,因為要根據你的公積金余額,還款能力,貸款期限等重新計算貸款額度的.最後取最小值.
3、成都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公積金是成都本地繳納的,但是戶口在本省,不在成都市這樣公積金貸款成立嗎?
成立.
(2)貸款公式是: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之和÷實際繳存比例
×12(月)×0.45(還款能力系數)×貸款期限(最長可貸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
那麼這個「個人月繳存額」是指個人每個月工資裡面扣的那一部分,還是加上了公司為自己繳納的那一部分?因為公積金應該都是扣多少,公司就要為自己繳納多少,是雙倍的。
是指公司和個人之和.
(3)如果要用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有什麼條件呢?比如個人每個月扣除繳納的公積金為350元,公司為自己繳納350元,共計700元。那麼滿一年之後繳納的費用總和應該是8400元。那麼這樣的條件可以貸款到最高額度嗎?不然最高能貸到多少?
這只是一個貸款額度計算:350/12%*12*0.45*20=315000元。這就是你的一個最高貸款額.你可以最高貸31.5萬元。
I. 什麼樣的條件才可以在成都辦公積金貸一款
公積金繳費滿半年,單邊繳費500以上,詳細的可以微信小程序青驢上看看,青驢是成都老資歷貸款服務平台,應該可以幫你解決問題。。如果對我的回答滿意的話,可以給個大大的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