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一年一簽合同的勞務工能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哈,從生活常識來講,只要有住房公積金,應該可以的。
Ⅱ 為什麼組合貸只能一年取一次
因為按照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公積金只能夠一年提取一次,當然如果是申請沖還貸款,那麼貸款人可以選擇每月沖抵一次,或者是按年來沖抵,貸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公積金的提取以及使用會有一些限制,並且不同的地區對於公積金提取正常也可能會不一樣,如果貸款人有提取公積金的需要,那麼就可以先咨詢當地的公積金中心會比較好一點。
拓展資料
組合貸款流程: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貸款銀行提出借款申請
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和開發商售房許可證復印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蓄磁卡、印章到各區縣的建行房地產信貸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須攜帶結婚證或其他夫妻關系證明),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申請書」。
第二步:銀行審核
貸款銀行根據借款人提供的資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計算貸款額度,確定貸款期限。
第三步:到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銀行審核借款人的申請後,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擔保的簽訂質押合同)。
第四步:到產權部門辦理貸款擔保手續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有兩種擔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其中的任何一種。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產進行抵押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已取得產權證)並以所購建房屋辦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證、預交款收據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寫《天津市房屋他項權申請登記表》並加蓋借款人(抵押人)和貸款銀行(抵押權人)印章後,到房屋座落地的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他項權證》。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沒有取得產權證),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管理部門辦理《天津市房地產抵押權證明書》。
2、用國債、銀行定期存單等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進行質押,借款人持有價證券交貸款銀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辦理住房抵押保險手續
借款人到產權部門辦理完抵押或質押手續後,連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房屋他項權證、抵押權證明書等借款資料交貸款銀行辦理房屋保險手續。
第六步:簽訂還款協議和劃款
採用儲蓄卡代扣方式還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儲蓄網點辦理還款代扣儲蓄卡,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協議。委託單位代扣還款的,單位與貸款銀行簽訂協議。
第七步:銀行劃款
借款人按與貸款銀行約定的時間到貸款銀行辦理領款手續,貸款銀行將款項劃入售房單位;用於修、建房的貸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Ⅲ 公積金貼息是每一年都貼嗎
公積金貼息是一年一次,在每年的七月一號。公積金中心按照一年周期對貼息申請人進行貼息,一年貼息期滿後,職工可以重新向公積金中心提出貼息或公積金貸款申請。貼息貸款額度是貼息申請人公積金最大貸款額度與商貸余額這兩項中取最小值。貼息金額則是根據所確定的貼息貸款額度與商業貸款利率和公積金貸款利率的差額進行測算。
公積金貼息貸款的流程
貸款人向貸款銀行提交公積金貼息貸款申請,並提交所需資料,銀行會對借貸人的貸款資質進行審核,並會將資料轉交公積金中心進行進一步審批,公積金中心審批通過後,會出具同意貸款審批意見,並會將貸款申請再次轉給相應銀行,銀行會進一步對貸款人貸款申請進行審批,銀行審批通過後,會同貸款人簽訂貸款合同,待辦理完相關手續銀行就發放貼息貸款給貸款人了,受託銀行審批不同意的貼息貸款,借款人可以申請轉為普通住房公積金貸款。
Ⅳ 武漢公積金貸款網簽合同日期一年內有效
武漢公積金貸款網簽合同日期一年內有效
一般是購房合同簽訂一年內,有的地市規定是半年內有效。
Ⅳ 買房之後,是不是可以在一年來內辦理公積金
摘要 買房之後是可以在一年之內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Ⅵ 公積金貸款簽還款合同時首先保證賬戶里有六個月的余額 之後賬戶里必須有多少錢才可以一年一簽貸款合同
是只要公積金有餘額就可以的。
Ⅶ 網友疑問:公積金貸款是不是一定要在購房合同簽訂的一年內辦理
就此問題,燕子咨詢了龍岩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的答復是:原則上是一年內辦理公積金貸款。但由於期房方面,開發商都有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公積金按揭合同,所以如果市民購買的是期房,基本上沒有問題,只需要等待開發商通知就行了。 另:網友蛻變主要擔心的是鳳凰城?就此,燕子也咨詢了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沒有問題。有相關疑問的網友,也可以放心,耐心等待開發商通知辦理公積金貸款。
Ⅷ 公積金一年取一次還是滿一年取一次
摘要 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提取之後滿一年
Ⅸ 住房公積金只能一年提一次嗎
法律分析:一般公積金是一年提取一次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