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背債給錢給錢簽30年免還靠譜嗎
背債給錢簽30年免還的,只要雙方是自願協商下達成的一致,則是合法有效的。法律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只要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且當事人是處於真是的意思表示,則是靠譜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❷ 背債是真的嗎30年免還對本人有什麼影響背債是怎麼回事
不推薦。
所謂簽訂的免還協議不受法律保護。
而且下的款子你拿走30%就很高了。以後出現了問題只能你一個人承擔。
❸ 朋友說讓我替銀行背債五百萬,簽個免還協議,他們會給我一百萬,是真的嗎而且還要戶口本還得辦張中國銀
不是真的。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簽訂「免還協議」貸款就不用還了,這不是真的,而且銀行沒有此類業務。
所謂簽訂「免還協議」就不用歸還貸款,而且還可能得到一筆回報。這只來自社會上一些中介機構,而非銀行。簽訂這類協議不僅需要「犧牲」個人信譽,同時處理不慎有可能惹上法律上的糾紛。
如果簽訂「免還協議」不用償還貸款,只能和發放貸款銀行簽訂才有效,並看清楚相關條款,此類協議專業性較強,如有必要應當找律師咨詢。如果和中介機構簽訂銀行貸款的免還協議,一旦銀行追償,此類協議將被認定無效,而且還有可能涉嫌「欺詐」,不僅承擔還款責任,還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銀行背債也是銀行負債:
負債就是一個企業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應當以自己資產或勞務償還的義務;
銀行負債就是銀行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應當以自己資產或勞務償還的義務;
主要包括各種存款、向中央銀行借款、同業拆借款項、同業存放款項、其餘應付款項等。
拓展資料:
背債的後果:後果1:查封銀行賬戶,不僅是銀行賬戶,包括名下的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路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也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范圍。如果無法及時還款,你的所有網路支付平台賬戶都會被凍結。
後果2: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從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范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後果3:車輛無法上高速。不僅工作受影響,出行也受到限制。一旦你的車輛駛上高速路,就將被現場扣留,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處理。不僅如此,你通過淘寶或天貓平台購買機票、列車軟卧、保險理財產品及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產品等,預定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在互聯網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費行為,均受到限制。
後果4:出行受到極大限制。如果你是銀行的失信人,那是買不了飛機票的,也不能買列車軟卧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買不了代步私家車。
後果5:唯一住房可被拍賣。今後,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銀行失信人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
❹ 背黑帳那種貸款說三十年免還的靠譜嗎
首先,這是真實存在的!我來仔細分析內幕給各位!
1.銀行出現了資金漏洞,無法平賬,需要有人補漏。
2.所謂簽份三十年免還,那就是張廢紙,銀行可以隨時翻臉,因為那張免還協議不具備任何法律效應,法律只講證據,因為銀行有你欠債的所有手續資料。
3.辦背債過程中,所有流程確實真實,你簽完也確實可以給錢你,但是!但是!不出三個月,甚至更短,銀行會將你資料帶給法院,理由是:經濟詐騙!法院將會滿世界搜你,假如你還美滋滋在家想享受銀行給你的那筆錢,對不起,經偵大隊會輕易在家把你帶回局子里。
4.假如搜不到你,不好意思,你跑路也沒用,因為你被全國通緝,這個社會出門少不了身份證,你稍有不慎就會被抓
5.你給銀行背債,你永遠就是黑戶,想警察搜不到你,也行,有一個辦法!那就辦理完背債得到錢後,快速將錢取出成現金,然後銷戶,因為你任何一次使用銀行卡都會被查出,而且這種前提下,卡會被凍結。這里指的銷戶是——注銷戶口,死亡!你已經死亡了!然後找過個戶口洗白自己。這個難度很大,超級大,除非你有通天的路子辦這個,但也有人做到過!
6.如果你運氣不好,洗白不了自己,那你就從此亡命天涯,因為一旦抓你回來,你就是牢底坐穿的結果。
7.最後我再支一招,銀行背債是有指標的,每年年底都會出現一次,因為銀行也要年底扎帳,一般在十二月中旬秘密發出指標給中介,由中介尋找替死鬼。鑒於此,你若想打這個主意,請在平時就給自己做好退路,提前辦理好另一個身份,除了身份證相片,其餘都不是你真實的資料,連同戶口本,駕照等,全部辦理一套新身份,請注意,不是假身份,是新身份。這個也同樣有超級難度,普通百姓做不到……然後到了年底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去背債。
謝謝各位收看!或許有人會問,你知道這么多,你怎麼不去背債,我想說,我沒路子洗白自己,又不敢亡命天涯,所以放棄想法。但我還是要告訴你,辦理這個的,真正適合人群只有一種,那就是病重之人或是時日不多的病人,辦完他也得把錢取出現金給家人,然後所有買賣交易自己不經手,警察也查不出資金去向,加上人已經額死亡,也就從此消債了。安心走了,還可以給家人留下財富。
❺ 背債給錢簽30年免還靠譜嗎
背債給錢簽30年免還,只要雙方自願,法律是允許的。但202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訟時效的最新規定為三年,超過訴訟時效的,會失去勝訴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❻ 銀行能給黑戶和白戶貸款300萬背債到手100萬三十年免還是真的嗎
個人建議不要太過於輕信外面的中介
畢竟這個行業水很深
太多的中介都是上門都不知道瞎收客戶上去試單
成了一單的話就收取高額度的手續費
如果沒成單的話
大不了就做不了
反正中介也不虧錢
都是抱著這樣的心態做事的
假如真的是一手商家給你包裝操作的話
在你確實缺錢的情況下
可以考慮試試
但是務必謹慎信事
以防丟了西瓜撿芝麻
❼ 有人說替人背債,簽三十年的免還這個靠譜嗎
上查上過說這是形式主義,不用負責任的。如今當事人真拿公司的錢跑了,不過現在當事人找到了也去自首了,但拿的錢估計還不上了,大概還有30萬的缺口,我怕他們公司向當事人追訴不了經濟賠償的話,會起訴我這個擔保人。
所以我現在也去作了些准備,查找了些資料:
一、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有這一條文,是不是就可以證明我所簽的擔保書是無效,不起法律效用的,因為這擔保書是基於勞動合同簽的,何況也不是我情願的,因為當時的情形不簽就不錄用當事人。
二、擔保法中「第二條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民法中的擔保是指債權關系的,我現在這種僱傭關系的擔保,是不是不適用於民法中的擔保。還有哪些需要補充的,幫幫忙。
❽ 聽說有種背債,和銀行借500萬,自己拿到手只能拿到200萬,然後和銀行簽30年免還協議,30年以後
銀行沒有這種業務,不要輕信能辦這種業務的公司或者個人,不要輕易給宣稱能辦理的人錢財以免被騙。
❾ 替別人背債,500已經到賬180,簽協議30年免還,現在後悔了,怎麼辦
你確實是替別人背債,而且簽了三十年的協議。唯一的解決方式就是尋求法律,看看你的協議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如果你所簽的協議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是可以廢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