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否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還款
可以提取,還貸期間,每年均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直到貸款還清。
新購買住房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在購房行為發生後一年內提出申請),憑購買合同、付款票據、房產網上登記備案證明;
就可提取絕大部分住房公積金,僅保留部分余額。若是申請了辦理住房貸款,無論是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住房貸款,還貸期間,每年均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直到貸款還清;
每次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還貸本息額,提供還貸記錄清單。根據目前的國家住房公積金政策,房屋裝修不允許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㈡ 住房公積金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嗎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可以分為不同情況,提取的限制次數也不同: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職工購買拆遷安置住房,也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一套拆遷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總計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此外,租房也是能夠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人可以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且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規定提取限額。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要在房屋租賃期內提出,並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㈢ 公積金一年取一次嗎
公積金能每年提取嗎
公積金一般是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不過也要分多種不同提取方法,包括約定提取和部分提取。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1、約定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約定公積金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後提取的有關約定,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
2、部分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最高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公積金能每年提取嗎 公積金提取的知識點
公積金提取的知識點
1、單位發生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情形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單位發生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情形的,清算時應當優先償還所欠職工住房公積金。具體做法是由清算組按規定計算出所拖欠職工在職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在同一繳存地單位之間調動及單位合並、分立的情況下如何辦理轉移?
職工在同一繳存地單位之間調動及單位合並、分立的情況下,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轉移手續。辦理轉移時,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並加蓋調入、調出單位公章。
3、轉出單位已注銷的情況下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轉移?
如果轉出單位已注銷,辦理轉移時,可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轉出單位注銷證明(或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出具的單位注銷證明)、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上只加蓋調入單位公章。
㈣ 公積金可不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償還商業貸款
可以。
商業住房貸款的職工申請提取公積金還貸,流程如下:
1、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提取申請表》(一式三聯)。
2、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出具的前12個月的還款明細表(需加蓋銀行公章)。
4、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稅完稅憑證或全額銷售不動產發票原件)。
5、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卡。
持上述資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
㈤ 公積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可以分為不同情況,提取的限制次數也不同:
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
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公積金的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有兩個特徵:
1、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2、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㈥ 武漢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幾次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只能提取一次。
法律依據:《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職工可以逐年或者逐月使用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申請逐年或者逐月使用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當按照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保留余額。
㈦ 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用於還貸嗎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每年提取還貸的。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根據鄭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提取住房公積金辦事明白卡》第三條職工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能超過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間已歸還的貸款本息。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所需材料為: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借款合同;已歸還貸款本息明細單。
(7)武漢一年取一次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提取住房公積金辦事明白卡》償還銀行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借款合同;購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稅證》);已歸還貸款本息明細單。
因上述原因,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購房人身份證;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房屋共有人無需提供關系證明。
㈧ 住房公積金一年能提取幾次
公積金一年可提取一次,關於提取公積金,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積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貸款,在這種情況下,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的金額是上一年的還貸金額。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一年內不得超過貸款償還金額。公積金用於住房租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內的租金。房公積金的提取分不同情況,提取額度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3、自建、大修自住房、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2021公積金一年可提取多少是沒有具體的標準的。這個需要看自己公積金裡面的賬戶本來有多少,還要看你取公積金的用途。比如說你是取公積金用於房貸的話,那麼如果每年的房貸有5萬,就可以提取出5萬。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離休、退休的;(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 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五)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㈨ 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武漢
公積金提取有七種方式。一、買房公積金即住房公積金,可見公積金的第一大用途就是買房。買房提取公積金又分為:1、全款買房;2、商業貸款買房;3、公積金貸款,下面我們分別來說一下。1、全款買房全款買房即一次性付款購房。購房後一年內提供材料,可提取公積金,但公積金只能提取一次。
此外,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比如說你的公積金賬戶有35萬元,但購房總額是30萬元,不能將公積金全部提出,最多隻能提取30萬。2、商業貸款買房商業貸款買房,每年可提取一次直到貸款還清為止,提取的金額同樣不能超過貸款的當年還款額。此方式下,公積金提取可與還貸卡關聯。比如說月供1000元,提取1萬並與還貸卡關聯,此後10個月小王不需要自己還貸款。這種月沖方式提取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3、公積金貸款據調查,超過60%的人希望通過公積金貸款買房。公積金貸款有哪些優勢?首先:貸款利率低。舉個例子,商業貸款利率為4.9%,而公積金貸款利率僅為3.25%。比如說,小王買了套房,貸款70萬,期限為20年。若用商業貸款來還,假設利率是基準利率的1.1倍(即5.39%),每月還款金額為4771.83元。
其次,公積金貸款比例高。通常來說,首套房商業性貸款的首付比例為3成,貸款7成;而公積金貸款首付僅為2成,貸款8成。對於存款不多,又有剛需的年輕人來說,公積金貸款簡直就是及時雨。首付比例低,貸款利率也低。再者,使用公積金貸款,實際還款額較少。根據規定,公積金由個人及單位共同繳納。如果按照12%的繳存比例來算,月工資1萬元,每個月公積金有2400元。這就意味著貸款覆蓋公積金後,實際還款額較少。
(比如貸款5000,實際只需還2600)二、租房買房幾乎是所有年輕人的夢想,但是看著房價的不斷上漲,以及工資的原地踏步,很多工薪階層只能退而求其次,選擇租房。根據規定,本人及配偶在公積金存繳地(既工作所在地)沒有自住房、單位自建住房、團購房、拆遷安置房,且連續足額繳納滿3個月,可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租房提取公積金也是有規定的:以北京為例,租房每個月最多可提取1500元公積金,每個季度提取一次。如果每個月的公積金存繳額度小於1500,只有1000,那每個月么僅能提取1000。如果房租超過1500,也只能提取1500。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當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此外,建房人的的父母、配偶、子女同樣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但累計提取金額不能超過已支付的建設費用。
四、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誰都不是葯神,大病返貧是很多人生活中的真實寫照。對於大病而言,最好的抗風險方式是商業保險,提取公積金,實乃下策。對與大病提取公積金來說:自己、配偶、或直系親屬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申請公積金提取。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重大疾病都可以提取,而是國家規定的9類重大疾病,如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主動脈手術等。提取額度:根據醫院提供的費用清單,扣除單位報銷、保險報銷范圍後,可提取不超過個人負擔的金額。
五、生活困難,低保提取公積金對於生活陷入窘境,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來說,可以領取公積金來度過生活難關。不過,在此情況下,公積金的提取金額以10元位單位,提取金額不能超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
六、銷戶提取公積金銷戶時,可提取全部公積金,全部哦!以下情況可以銷戶:1、離休、退休;2、戶口遷出本市;比如在北京打拚多年後,深感生活壓力大,決定回老家創業。此時,可以提取全部公積金;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4、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5、在職期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6、死亡這里要提示一句:公積金與社保繳納聯系密切,大家不要隨隨便便銷戶。
【拓展資料】
七、離職提取公積金辭職了,也可以提取公積金。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可以提取公積金。不過有要求哦,不是隨隨便便辭職就可以提取,辭職後沒有找到新工作,才可以提取公積金。通過這種方式提取公積金,兩年內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短期內還不能用公積金買房。
㈩ 住房公積金只能一年提一次嗎
法律分析:一般公積金是一年提取一次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