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向銀行抵押貸款嗎
可以貸款;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承包權性質,不改變農村土地農業用途的條件下,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地上附著物作為抵押擔保向農業銀行申請辦理的借款業務。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對象為依託農村土地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及家庭承包經營農戶等農業經營主體。
借款申請人除符合農業銀行信貸基本制度和單項信貸產品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較豐富的種養經驗和技術,其中從事農業種植業生產經營時間不低於2年,從事養殖業生產經營時間不低於3年。
(二)從事農業生產經營項目自有資金比例不低於30%。
(三)大田作物種植。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等糧食種植面積一年一熟地區不低於100畝,一年兩熟地區不低於50畝;棉花、蔬菜、蓮藕等經濟作物種植面積不低於50畝。
(四)水產品養殖。魚池、網箱精養面積不低於50畝,大湖、水庫散養面積不低於500畝。
(五)設施及特種農業。採取溫室大棚等設施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以及從事林果、花卉、苗木、人參等特種農業的,種植或養殖面積不低於5畝。
(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種植或養殖面積准入條件可為以上第三至第五款標準的50%。
Ⅱ 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嗎
能,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則可以抵押。要結合自己的情況進行具體的分析,一般來說要是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是不能抵押的,而要是通過其他方式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則是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中的土地經營權可以抵押,土地承包權不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辦理登記手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流程如下:1.按試點地區規定,在試點地區農業主管部門或試點地區政府授權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辦理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登記。一般需要用到的材料有:(1)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登記申請書;(2)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基本資料;(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縣農經局確認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土地流轉租金繳納證明;(5)抵押物所在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證明材料;(6)抵押人對地上定著物一並抵押及同意處理抵押物的承諾;(7)抵押物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資料;(8)從事水面養殖經營的須取得合法有效的行政批准文件或證書;(9)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2.受理抵押登記的部門對用於抵押的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權屬進行審核、公示。3.登記無異議的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下發貸款。4.抵押人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Ⅲ 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要注意什麼土地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
現在很多的人們在生活中會遇到貸款的事情,辦理貸款的話,有抵押的貸款一般相對容易辦理,在進行抵押貸款的時候要注意選擇個人的固定資產,比如房產、土地經營權等。那麼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要注意什麼?土地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大家來了解下吧。
現在很多的人們在生活中會遇到貸款的事情,辦理貸款的話,有抵押的貸款一般相對容易辦理,在進行抵押貸款的時候要注意選擇個人的固定資產,比如 房產 、土地經營權等。那麼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要注意什麼? 土地抵押貸款 條件是什麼?大家來了解下吧。
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要注意什麼?
一、設定抵押要合法
在抵押貸款時,需要注意的是,經發包方同意,通過 招標 、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並且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並沒有明確可以抵押。
二、抵押條件要具備
土地承包經營權 產權 關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願、有償”的 土地流轉 原則, 農村土地承包 經營權流轉合同和相關手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經營土地沒有改變農業(或漁業、林業)用途。
三、價值認定要合理
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根據抵押當事人提供的有資質的價值評估 中介 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意見書)進行確認,或按照當地政府有權部門公布的同期轄區內各地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準價格協商確認。
四、抵押登記要合規
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應及時到縣級政府指定登記部門進行登記(一般為農村經營管理局)。
土地抵押 貸款條件 是什麼?
1. 土地使用權抵押 應要以初始 土地登記 作為前提,同時領取 土地使用證 ;
2.以劃撥、租賃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需要連同土地上的建築物一同抵押,一般是 房地產 公司,經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同意;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抵押的(針對農民),但必需交清 土地出讓金 ;
3.土地使用權抵押要先進行相關的地價評估;
只有評估後才能讓抵押人和 抵押權人 簽定抵押合同。
4. 向土地管理部門申領《抵押許可證》。
土地經營權的抵押要注意具體的辦理流程和條件,只有滿足了條件後才能進行抵押貸款。以上就是關於“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要注意什麼?土地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的相關介紹,大家在辦理抵押貸款時候可以詳細了解下。
Ⅳ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將會產生哪些影響
第二輪土地承包開始較早的地區還剩3年左右二輪承包就到期了,土地承包到期後怎麼辦?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土地會不會重新分配?這些都是近幾年農村人最關心的問題。現在國家已明確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給大家吃下了一顆“定心丸”。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將會產生哪些影響?對農民是福還是禍?
③還有哪些細節要格外注意?
根據國家規定,延長土地承包期後,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主管部門,應及時向農戶頒發由縣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了確保自己的權益,農民朋友必須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同時這也是再一次提醒大家土地確權的重要性,沒有確權的土地今後是很難得到國家承認的,即便保留了承包地,糾紛隱患也很大。而且根據承包關系長久不變的原則,再要重新分地也是難上加難。
Ⅳ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抵押貸款需要符合的條件:
(一)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經營權證等證件;
(二)土地承包或流轉程序合法且行為規范;
(三)土地的農業用途未被改變;
(四)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進行處置。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Ⅵ 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貸款嗎
可以的,符合物權法的規定。不僅土地承包經營權,淺海灘塗經營權、林權作為抵押東北已經有了成熟的經驗。《金融時報》已經先後多次報道了這一做法,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先後幾次召開現場會,推廣上述三種抵押貸款辦法。
Ⅶ 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能夠解決什麼問題呢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於3月7日上午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農業部部長,農業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主任就「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推動農業轉型升級」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第三,這個政策安排與第二個百年戰略構想在時間節點上高度契合。新一輪承包期再延長30年,時間上大體是在2050年前後、第二個百年目標實現的時候,屆時我們國家將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那時候國家的經濟結構、社會結構、城鄉人口結構,包括城鄉關系、工農關系都會發生更大的變化。
Ⅷ 經營貸抵押房產可以貸多少年
首先,房屋抵押貸款年限要看房屋抵押貸款性質。
一般分為消費抵押貸款和經營性抵押貸款。其房屋抵押貸款年限
消費抵押貸款的抵押貸款年限最長可以貸20年;經營性抵押貸款抵押貸款年限最長可以貸款30年。
其次,要看還款方式。
一般來說,貸款還款方式分三種:等額本息、等額本金、先息後本。
正常來說,無論是消費抵押貸款還是經營性抵押貸款等額本息、等額本金最長20年,通常為5-10年。而先息後本這類一年要求一歸本的抵押貸款,則可以最長達至30年。
拓展資料:
房產抵押所需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房產抵押范圍
1、房產。房產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房屋及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不動產,房地是不可分離的,房產必然包括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是最普遍的一種房地產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產抵押均以房產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性質的權利,它是指民事主體對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分為以下四類: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農用地使用權。並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范圍如下:
依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抵押;
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後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及其佔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資產所組成的綜合財產。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因為只有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才能通過轉讓實現其價值,從而保證抵押權的實現。
4、已經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價的預購的未竣工的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