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租房居住,已按照住房租金扣除。年度中間貸款買房,本年是否可以改為住房貸款利息
個人租房居住已按照住房租金扣除年度中間貸款買房。是可以改為住房貸款是利息。
㈡ 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一年只能一個嗎
是的。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㈢ 員工19年專項附加扣除選擇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明年買房了能選擇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嗎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二十條規定,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2020年買房了可以將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修改為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但是在2020年不能同時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㈣ 個人租房居住,已按照住房租金扣除。年度中間貸款買房,本年是否可以改為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學習個稅師
親
是得給改過來喲!
1.個人所得稅的可扣除項中,租金和按揭貸款都是可以扣除的,我們得按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填報。
2.如果他們抵扣的金額是一樣的,你改不改都無所謂?這個他們核實的時候再提供資料就行了。
3.一般情況下,他們也不會現場核實,讓你提供購房合同或者貸款合同,這樣的資料,不想改的話,就按原來的不想改的話,就按原來的填寫就行了。
4.到了年中還有一次再清算的機會,那個時候再改也行
㈤ 個人租房居住,已按照住房租金扣除。年度中間貸款買房,本年是否可以改為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2、如何選擇判定標准:
(1)首先要看雙方是否都擁有扣除申報資格
①月薪達到5千,或者是年薪達到6萬;
②薪資標准達到以後再判斷是否屬於首套房貸款;
(2)如果即達到薪資扣稅要求,也都屬於彼此的首套房貸,那麼各自50%還是由其中一人100%比例扣除都可以選擇,夫妻之間協商好即可,如果是兩人按照各自50%平分,那麼雙方都需要填報,在扣除比例選擇【是】;
(3)如果只有一個人滿足,那麼只能選擇符合資格的人100%比例扣除,並由該方選擇申報,在扣除比例選擇是選擇【否】;
也就是說,符合首套房情況下,兩人月工資都在5000以上,或者年收入6萬以上,一個人申報就選:否,兩人各自申報50%就選:是。只有一個人符合就選否
㈥ 個稅扣除填寫了房租扣除項後還能改為住房貸款扣除項嗎
可以選擇作廢,然後填寫房貸扣款。不管如何,一個人不能同時享受房租和房貸的優惠政策。
㈦ 個人租房居住,已按照住房租金扣除。中間貸款買房,本年是否可以改為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a.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b.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標準定額扣除;
C.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d.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e.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f.具體扣除標准
住房位置
扣除標准
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
每月1500元(18000元/年)
承租的住房位於其他城市的,市轄區戶籍人口>100萬的
每月1100元(13200元/年)
承租的住房位於其他城市的,市轄區戶籍人口≤100萬的
每月800元(9600元/年)
㈧ 專項附加扣除怎麼扣除之前的月份
專項附加扣除可以扣除之前的月份。
1.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沒有及時將扣除信息報送任職受雇單位,以致在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時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額享受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剩餘月份內向單位申請補充扣除,由單位在當年剩餘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舉個例子:小A在2020年11月份向單位首次報送其正在上幼兒園的4歲女兒相關信息,則11月份在本單位發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11000元(1000元/月×11個月)。
2.如果一年內都沒有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的,您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進行綜合所得個稅匯算申報時再辦理扣除。
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為什麼要確認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拓展資料】;
這幾種情況需要修改2021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補報還能扣除前面月份的個稅嗎?
1.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沒有及時將扣除信息報送任職受雇單位,以致在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時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額享受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剩餘月份內向單位申請補充扣除,由單位在當年剩餘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舉個例子:小A在2020年11月份向單位首次報送其正在上幼兒園的4歲女兒相關信息,則11月份在本單位發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11000元(1000元/月×11個月)。
2.如果一年內都沒有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的,您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進行綜合所得個稅匯算申報時再辦理扣除。
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為什麼要確認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這幾種情況需要修改
①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④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①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④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㈨ 同一年度,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換成住房貸款專項附加扣除請問如何換
作為薪酬崗,告訴你千萬不要點作廢!不要點作廢!不要點作廢!
新個稅實行的預繳方法,年終會統一進行清繳匯算,如果你點了作廢,那你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就不存在了,之前扣繳的就不作數了。
個稅APP和個稅系統是相連的,到了你填報的月份,系統會自動在你申報當月個稅時去掉你已經到期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只需要在APP上填加好住房貸款的申報信息,下次報稅時自動就會繼續扣減相應的項目了。
另外,希望廣大職員在填報好申報項目後,及時的把申報信息告知公司的人力部,不然每月調整工資表真是一件很麻煩頭疼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