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哪年開始
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1991~1994年)不過自1988年實行住房制度改革後,深圳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採取了兩種不同形式的做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住房補貼,企業則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目前,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 8 %,有條件的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為 10 %。2 .按照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軟體企業、集成電路企業,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經中心批准,可提高到 20 %。經批準的單位,在本住房公積金年度內,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不受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的限制。 上述軟體企業、集成電路企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實行年審制度,年審應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凡當年未通過市科委、市經委年審的, 不再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貳』 公積金哪年開始實施的
1991年。
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歷程:
(一)1991 年5 月,上海市作為我國第一個借鑒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的經驗的城市;
(二)1994 年7 月,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肯定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在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在全國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三)改革確定期(1999-2002 年);
(四)完善發展期(2002 年)。
(2)公積金貸款是哪一年開始的擴展閱讀:
中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自從其產生以來,一直是中國住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在1990年代推動住房市場化和貨幣化改革的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其已經覆蓋全國近1億城鎮職工,歸集資金余額超過1萬億元。
中國政府也對住房公積金的功能再定位給予了高度重視。2009年7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國家發改委《關於2008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8]103號)中明確提出,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改革與完善是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一個重點內容。
此外,200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31號)中提出,「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本地區部分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補充用於經濟適用房等建設」。
2009年3月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有同樣表述。2009年10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等七部委發布《關於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利用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在此前後,各地對住房公積金的改革已經在不同程度上展開。如遼寧和廣東等地積極探索不同城市間住房公積金的「通貸」,上海允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北京支持職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作為購買政策性住房的首付款等。
『叄』 中國商品房哪一年實行的貸款政策
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體制改革會議召開後,1991年住房信貸業務開始了起步,各項住房信貸政策出台。
註:中國人民銀行於1995年8月頒布了《商業銀行自營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從而標志著我國銀行商業性住房貸款走上正軌。但當時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一是要求有提供雙重保證即抵押(質押)擔保與保證擔保,二是最高期限為10年,三是要求借款人先有存款,存款金額不少於房價款的30%,存款期限必須在半年以上。
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個人擔保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這一辦法對原暫行辦法進行了修正。
1998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出了《關於加大住房信貸投入支持住房建設與消費的通知》、隨後頒布了《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1999年,人民銀行下發《關於鼓勵消費貸款的若干意見》,將住房貸款與房價款比例從70%提高到80%,鼓勵商業銀行提供全方位優質金融服務。同年9月,人行調整個人住房貸款的期限和利率,將個人住房貸款最長期限從20年延長到30年,將按法定利率減檔執行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進一步下調10%。
2002年2月21日開始,中國人民銀行降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水平,5年以下(含5年)由現行的4.14%下調為3.6%,5年以上由現行的4.59%下調為4.05%。
2003年6月13日,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
『肆』 住房公積金是從哪年開始實施的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6
『伍』 住房公積金是從哪一年開始實行的
1991年上海市率先試行。
1991年,上海市借鑒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在全國率先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並很快在全國推開。1994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3月,國務院又發布了《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公積金貸款是哪一年開始的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
『陸』 公積金貸款買房政策哪年開始實施的
公積金最早是上海在1991年實行。
1994年4月全國出台,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此時全國大部分地區開始有了公積金貸款買房。
『柒』 孝感市公積金貸款是從哪年開始實行的
眼前這一米陽光 抓住了,此刻溫暖 丟掉了,荒廢流年 亦或,遺憾終生 一片金色散漫在樹梢上,星星的綠色泛著燦黃,碎碎點點的光順著狹小的細縫鑽
『捌』 住房公積金什麼時候開始的
1991年,上海市借鑒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在全國率先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並很快在全國推開。1994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3月,國務院又發布了《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在進行住房制度改革過程中,為了解決城鎮職工住房問題而推行的一種強制性的長期儲金制度。根據2002年修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玖』 住房公積金是從哪年開始實施的
住房公積金是從1999年開始實施的。
自1999年6月開始正式執行住房公積金政策。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其程序如下:
1、單位以新參加工作職工本人參加工作的當月工資為基數,計算出其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與單位月繳存額。
2、填寫《住房公積金繳存變更清冊》,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
3、對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應當從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將其住房公積金與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一並辦理繳存。
『拾』 住房公積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住房公積金是自1999年6月開始執行的。住房公積金是用人單位與職工按照規定儲存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