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民法院支持高利貸的訴訟請求嗎
法院不會支持高利貸的訴訟請求。
法院會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判決債務人支付利息。
《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fa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guo人min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⑵ 網貸被起訴,法院判決利息是按照15.4%,還是24%,如何判
1.首先,看主體,出借人如果是持牌機構,按照最高院對廣東高院的答復,不適用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也就不適用4倍LPR上限的計算方式;
2.其次,如果排除上述1,則要看借貸行為發生時間和起訴時間;
(1)如果借貸行為發生在2020年8月20日以前且在此之前起訴的,則按照約定不超過24%;如果在此之後起訴的,對於8月20日以前的不超過24%,之後的不超過LPR的4倍;
(2)如果借貸行為發生在2020年8月20日以後,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四倍為限。
3.另外,如果雙方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准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外的,由人民法院綜合判斷。
一如果你的借貸事實發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但在這之後起訴的,那麼利息支付分段計算借期內及逾期利息按約定的利率標准計算,最高不超過年利率的24%,計算至2020年8月20日,從2020年8月21日起利率標准按一年期同業銀行間拆借利率的四倍計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
二是,如果你的借貸事實發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後,那麼利息從應還款之次日按照一年期同業銀行間拆借利率的四倍計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
三是,如果你的借貸事實發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且對方起訴、法院一審判決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那麼法院判決按年利率24%計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是沒有問題的。
你這問題缺少好多前提,要看借款發生的時間是在法律規定調息的時間點的前還是後,還有主體有沒有金融機構等等
應該是15.4%
法院會判決你還本金,利息按照不超過4倍的人民銀行利率記息。如果小貸公司不會按照24%給你記息的,那樣他太無知了。。
具體還是看法官。
對於發放貸款是否屬於金融機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利率是否要按民間借貸規定,這些都是看法官怎麼理解了。最明顯的,信用卡年息大於18%。
至於逾期利息就更不一樣了,逾期利息高於上限好像也會被支持。
我朋友欠了10多萬,短消息都發我這里了,看了真的是煩。
要看借款發生的時間是在法律規定調息的時間點的前還是後,還有主體有沒有金融機構等等
首先我們把你的兩點不明確條件先確定下:「被網貸起訴」,大概率是持牌金融機構了,因為不持牌網貸基本不會走法律流程;另一個就是「前段時間」,我們暫且定到2020年8月20之後吧(因為這天民典法對於民間借貸利率重新做了標准規定)
在這個前提下,你還是需要歸還24%年化利率的利息!並不是15.4%
民間借貸新規大概意思是 :最新民間借貸利率根據目前LPR的四來定,也就是不得高於15.4%年化, 但是!此規定不適應於持牌金融機構! 直白點意思就是你民間私人借貸按照15.4%來判,但是銀行或持牌金融機構,還按照原來的標准來判,也就是上線年化24%,24%~36%年化之間你們自己協商,法院不做強制要求。超出36%年化則視為無效約定。
以上圖片是去年溫州法院審判的一起關於普惠與借款人之間的案子,跟你的情況幾乎一模一樣。你可以作為參考。
也正是因為目前新規並不適應於持牌金融機構,所以目前例如 螞蟻 服 、 某東 等公司旗下金融產品貸款利率居高不下並且有恃無恐。
相信隨著我國金融環境越來越好,以後普通群眾也可以用到最低利率的資金吧!
感謝閱讀!
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
⑶ 利息以超過本金,現在沒錢還了,法院怎麼判
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法院不予保護,但已經支付過的借方無權要求返回。
法律分析
民間借貸的利息由雙方約定,但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就是高利貸,如果借錢的人不還錢,債權人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的話,只會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判決利息,超出的不判。相關法律規定:1、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2、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3、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第二十七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⑷ 欠了別人高利貸被起訴法院會怎麼判決
法律分析:法院一定會判決償還本金的,但對於利息,不可能按照雙方約定的高利貸判決了,只能按照法律規定的利息判決被告償還了。法律規定的年利率是24%,超過部分法院不會判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⑸ 2022年法院支持的最高利息是多少
法院支持的最高利息是年利息24%,因為年利息24%以下包括年利息24%都是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年利率24%到年利率36%是不被法律保護且不被制止的,利率36%以上,是違反法律的,而借貸雙方規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是支持的。
拓展資料:
民間借貸的利息由雙方約定,但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利息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算違法。法院判決的話,只會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判決利息,超出的不判。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第二十九條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條【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⑹ 民間借貸利息過高到法院會怎麼判
民間借貸利息過高的,法院應當判決不予保護屬於高利貸部分的利息,而屬於合理范圍內的利息,借款人仍然需要償還。如果利息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屬於高利貸,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⑺ 2分5月息起法院怎麼判
法律分析:2分5月息起月利息是2.5%,年利率就是30%,法院不予支持超出部分。合法的民間借貸的年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利息的四倍,原則上不超過24%,如果是2分5月息起月利息,年利率已然過高,但沒有超過36%的情況,法院一般也不會判決超出的部分無效,只能和借貸人協商。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