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沒還完的房子可以賣嗎
法律分析:房子貸款沒有還完是可以賣的,可以簽訂買賣合同,但是辦理過戶手續的話最好還是還完貸款,可以用買家的首付款還完銀行的貸款,解除銀行的抵押,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了。或者經過銀行的同意辦理轉按揭,將剩餘的貸款轉給買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三條 登記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
(二)以年檢等名義進行重復登記;
(三)超出登記職責范圍的其他行為。
② 貸款沒還完的房子可以賣嗎
貸款沒還完的房子是可以賣的,具體如下:
1、如果房子貸款不多,可以要求買家提高首付款用於還銀行貸款;
2、如果房子里的貸款金額較大,自行無法還款,賣家也不願意多付款,那麼可以找墊款公司墊款。
房產證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房產證抵押貸款需要的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至65周歲之間;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一年並有固定居所和職業;
3、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4、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③ 房子貸款沒還完可以賣掉嗎
法律分析:房子貸款還沒還完的是可以賣掉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清,房主如果想要賣掉房子,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第一,由買方還清剩餘貸款。第二,房貸轉按揭。第三,借款「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④ 貸款沒還完的房子可以賣掉嗎
貸款沒有還完可以賣掉房子,但是有一定條件的:
1、如果賣方有能力還貸的,先賣方還清貸款,注銷抵押,然後再交易過戶;
2、如果賣方沒能力還貸的,而買方有能力的,可以協商讓買方先還清貸款,然後再交易過戶;
3、買賣雙方都沒能力,可以找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還清貸款再交易過戶,然後再將錢還給擔保公司。
個人申請銀行貸款有哪些條件
1、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貸款的用途明確合法;
3、貸款的請求合理;
4、個人有還款的意願和還款的能力;
5、並且個人的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的等。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⑤ 房子貸款沒還清可以賣出去嗎
房子貸款沒還清可以賣出去。
在房子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想要出售房子也是可以的,具體方法有三種。
1、自己出錢,提前將剩餘的貸款還清,然後再進行交易。
2、簽訂購房合同,然後到銀行申請轉按揭。
3、先與購房者協商好支付一部分房款,然後用這筆費用提前還清貸款,最後再進行交易。
《民法典》第四百條規定,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 【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