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信貸市場特徵
中國消費信貸:發展特徵
塗永紅 王宇 布魯斯.L.雷諾德/文
特徵1:增長速度快,規模不斷擴張
截至2003年末,中國消費信貸余額已從1998年的172億元增加至15732.6億元(見圖1),5年間規模增長了90倍,年平均增速達到112%。1998年消費信貸的增長速度高達326%,隨著貸款余額的增長,消費信貸的增長速度逐漸放緩,2003年下降到47.5%。
在這樣的高速增長支撐下,消費信貸在銀行信貸資產中的比重不斷上升(見圖2)。其中,個人消費信貸發展最早的中國建設銀行這一比重最高,為17.1%,而消費信貸余額最大的中國工商銀行,這一比重為12.2%。目前,消費信貸已經成為國內商業銀行的一項重要業務,各家銀行紛紛將消費信貸業務從原來的信貸業務中獨立出來,設立了零售業務部、個人金融部、住房信貸部、銀行卡中心等,專門從事和管理各類消費信貸。
特徵2:品種豐富,結構體系日趨完善
中國消費信貸初步形成了以住房按揭貸款為主體、汽車消費貸款、綜合消費貸款、教育助學貸款等多種貸款品種組成的貸款業務體系。中國消費信貸結構的主要特點為:
(1)消費信貸中個人住房信貸占絕對比例。
中國人民銀行的統計顯示,2003年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11779.74億元,同比增長了42.46%,是1998年的27.64倍。這6年間,個人住房貸款占消費信貸的比重平均超過75%。由於住房貸款的期限較長,更主要的是個人還款意識普遍高於企業,所以個人住房貸款的壞賬率非常低,只有0.5%。
因此, 個人住房貸款成為消費信貸中最受重視、同時也是市場競爭最激烈的產品。2003年末,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消費貸款余額總計12.358億元,其中,住房貸款9.780億元,占整個消費貸款余額的79.14%。
(2)汽車消費信貸成為僅次於個人住房貸款的消費信貸品種。
目前,提供汽車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主要有商業銀行、汽車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中國加入WTO後,在汽車價格下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等因素的推進下,汽車消費大幅度攀升,而且貸款購車比例達20%以上,有力地激活了汽車消費市場。2001年,全國汽車消費信貸余額為436億元,到2002年末,已上升到了945億元。2003年春夏之交肆虐的SARS,極大地刺激了汽車消費信貸,該年末,汽車消費貸款余額超過1800億元,幾乎比上年增加了1倍。
(3) 信用卡消費信貸金額較小,但是發展勢頭良好。
銀行卡消費信貸功能一直未被中國大多數人接受。例如:銀行卡總發卡量從1994年的842.61萬張增長到2002年的49651.95萬張,同期,總交易額從5204.86億元增加到115601.85億元;發卡量年均增長速度達到66.45%,交易額年均增速高達47.34%。但是與發卡量的快速增長相比,銀行卡消費金額卻非常小,2002年其消費金額只佔總交易額的1.62%,作為消費額一部分的消費透支額所佔比例更小。在中國的銀行卡中,主要被作為電子貨幣,行使轉賬、存取現金功能的借記卡占絕對優勢,2003年第3季度末,在總共發行的6.14億張銀行卡中,借記卡有5.8813億張,占銀行卡總數的95.8%,而具有消費信貸功能的信用卡(即貸記卡)僅有0.2587億張,只佔4.2%。
不過,2003年SARS出現後,基於安全考慮,人們更願使用快速、清潔的銀行卡,許多人開始利用信用卡的消費信貸功能,信用卡業務出現了較快增長,全年貸記卡發行量約為480萬張,同比增加了325萬張,增幅達209%,卡均交易額約為7400元人民幣,遠遠高於借記卡。
(4)助學貸款份額較小,發展緩慢。
1999年至2001年,已累計發放了國家助學貸款14.4億元,共計扶持了37.9萬名學生就學讀書。助學貸款余額已達32億元(其中國家助學貸款為13億元、一般助學貸款余額為19億元)。截至2004年2月末,助學貸款余額為71.8451億元(其中國家助學貸款52.0614億元)。
特徵3: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城鄉差異較大
- 各地區發展不平衡
由於消費信貸政策的規定,中國金融機構發放的住房貸款主要限於該機構所在地,因此,地區之間經濟發展的差異造成消費信貸發展的不平衡。許多全國性商業銀行都明確表示,其消費信貸的發展重點應集中在沿海、沿江等發達地區。截至2000年11月底,廣東、北京、上海、浙江、福建5省(市)消費信貸余額合計為1921億元,佔全部消費信貸余額比重的61%,其它省市僅僅佔39%。在消費信貸品種方面,地區差異也很大,西部有些地區至今還沒有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相當多的學生得不到助學貸款。
- 各金融機構之間發展不平衡
無論是消費信貸規模還是發展速度,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均處於領先地位,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消費信貸總規模中的比例很小。
截止到2002年底,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個人消費貸款余額合計為8886億元,佔全部消費信貸余額之比為85.6%,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所佔比例只有14.4%。截至2003年11月,中國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余額已達到1800億元,其中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占總份額的81%,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的份額只佔19%。中國銀行的消費信貸市場份額增幅居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首,全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939.43億元,新增消費信貸余額同比增長36%。
- 潛力巨大的農村市場多為空白
中國有8億多農民,消費信貸在農村的廣闊發展空間是顯而易見的,某市農戶的抽樣調查顯示,有70%的農民對消費信貸有迫切需求。但是,目前消費信貸還是主要集中在城市,對中國部分縣的調查表明,消費貸款總量中,縣城中的消費貸款佔90%強,而農村中的消費貸款不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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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
程建勝、劉向耘 發展消費信貸,促進消費增長 2003.7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
中國人民銀行統計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個人消費信貸市場調查報告
粟勤,汽車信貸市場的問題與出路 汽車工業研究 2004.4
《2004中國銀行卡產業發展三大趨勢》 載中國銀聯網站
2003年3季度《中國銀聯季度產業發展態勢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 中國消費信貸發展報告 2002.3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計數據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
⑵ 銀行裡面所說的銷貸比是指什麼
銷貸比是銷售和貸款比例,其學名為「貸款銷售率」。
其計算公式為:貸款銷售率=銷售收入總額×資金貸款率/貸款平均佔用額。
貸款銷售率是指一定時期內企業銷售額與銀行貸款之間的比值。反映一元貸款實現多少銷售額,或本企業貸款經營中的周轉速度 。
存貸款比率等於各項貸款余額與各項存款余額的比率。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各項貸款余額包括——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逾期貸款、應收押匯和貼現;總存款包括——活期存款、應解匯款、保證金、長期存款和長期儲蓄存款。
⑶ 在我國金融機構信貸業務中占最大比重的貸款是
在我國金融機構信貸業務中占最大比重的貸款是消費貸款,消費貸款亦稱「消費者貸款」。對消費者個人貸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各種費用的貸款。長期以來,商業銀行主要對工商企業或其他各類機構和團體發放貸款,一般不對個人消費支出提供資助。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商業銀行所以大規模開辦消費貸款業務,主要原因在於:
①金融業競爭日益激烈,為謀求發展,商業銀行需要開拓新的業務領域。
②戰後西方經濟發展比較穩定,個人有比較可靠的貨幣收入。
③日益增多的各類徵信機構的出現,使銀行可以較低的成本了解到借款人的信用狀況,保證貸款的安全。
④西方國家居民為避免通貸膨脹影響,也樂於利用消費貸款。消費貸款的迅速發展,對於推銷產品、促進生產發展起了重要作用。 消費貸款依不同標准劃分為不同的種類。從償還期看,可分為一次償還貸款和分次償還貸款;從銀行與消費者的借貸關系看,可分為直接貸款與間接貸款;依據貸款的用途,又分為汽車貸款、住宅貸款、住宅改良或修繕貸款、教育和學資貸款、小額生活貸款、度假和旅遊貸款等。
拓展資料:
消費貸款申請流程:
1. 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證件、質押、抵押、保證人擔保的證明文件到貸款經辦網點填寫申請表。銀行對借款人擔保,信用等情況進行調查後,在15日內答復借款人。
2. 借款人的申請獲得批准後,與建設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相應的擔保合同。
3. 借款人在額度有效期內,在可用額度范圍內,可以隨時支用,支用時填寫貸款支用單支用貸款。建設銀行將貸款資金劃轉至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4. 借款人在額度有效期內可循環使用貸款,其可用額度為銀行的核定的額度與額度項下各筆貸款本金余額之差。借款人每欠支用貸款後,可用額度相應扣減,借款人每次歸還貸款本金後,可用額度相應增加。
5. 借款人在額度有效期滿前,應償清額度項下貸款全部本息,並在償清貸款本息後20日內到建設銀行辦理抵押、質押登記注銷手續,借款人與建設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自行終止。
⑷ 個人消費貸款的申請條件有哪些
個人消費貸款的申請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貸款到期日一般不超過 55周歲;
(2) 具有貸款行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3) 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 具備明確消費意向或已簽署了相關消費合同;
(5) 能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⑸ 每個月有房貸和車貸,車貸和房貸占收入的多少比重時,才不會對自己的生活產生較大的壓力
按照國際慣例,房貸應該占據家庭收入的30%比較合適,這樣購房者既不影響生活質量,又可以慢慢的把房貸還上。
房貸月供占收入比例多少才合適?銀行方面給出了答案,銀行為了防範風險,都會要求借款人月供房貸不得超過收入的50%。因此,大家通常在買房的時候也要出示銀行流水和工資證明,而這個50%就是借款人最高警戒線。
房貸應該占家庭收入的多少比重?按照銀行業的標準是不超過月收入的50%,但這樣的結果是生活質量低下。我們更偏向於看你的貸款年齡,如果貸款時年齡在35歲以下,還貸比例可以高一些,而在35歲以上還貸比例應該低一點。此外,如果想壓低還貸比例,可以延長貸款年限或者提高首付比例。當然,在還貸比例中還應該加入其他一些費用的支出,這樣才能更直觀地了解自己的還貸比例。
⑹ 2022年購房貸款政策最新規定
房屋貸款新政策是:首先,借款申請人購買經適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20%;其次,購買經適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30%;最後,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60%。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房貸的參與方,包括提供信貸資金的商業銀行、最終購置房產的購房人,以及房產的業主(包括開發商/二手房的業主),在申請貸款時,還需要有評估公司、房屋抵押擔保公司的參與。根據房地產擔保公司北京萬才聯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末發布的統計,在國內主要一線城市,房貸的使用率已經達到較高水準,以購房按揭貸款來說,貸款比重已經達到7成以上,而且近幾年,通過用自己名下或親人的房產申請房產抵押消費貸款以實現盤活不動產的居民人數也越來越多。「房貸」已經成為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一種生活方式。
貸款買房流程的流程主要有:
1、貸款申請;
2、選擇房產;
3、簽訂購房合同;
4、辦理抵押登記、保險;
5、簽訂樓宇按揭合同;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
法律依據:
《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二條、本通知所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行)房地產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以下簡稱房地產貸款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以下簡稱個人住房貸款佔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開發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參照執行。
⑺ 10萬房貸10年月供多少
房貸10萬元主要分為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以下就是兩種貸款的月供情況:
1、商業貸款(貸款利率5.39%)
選擇等額本金還款第一月月供為1282.50元,之後每月遞減3-4元。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月供為固定金額,每月都是1079.82元。
2、公積金貸款(貸款利率3.25%)
選擇等額本金還款第一月月供為1104.17元,之後每月遞減2-3元。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月供為固定金額,每月都是977.19元。
拓展資料:
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2013年11月24日,最新的調查數據顯示,根據10月11日-11月11日的樣本數據,32個城市中已有17個城市出現暫停房貸現象。
基本簡介:
房貸的參與方,包括提供信貸資金的商業銀行、最終購置房產的購房人,以及房產的業主(包括開發商/二手房的業主),在申請貸款時,還需要有評估公司、房屋抵押擔保公司的參與。
根據房地產擔保公司北京萬才聯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末發布的統計,在國內主要一線城市,房貸的使用率已經達到較高水準,以購房按揭貸款來說,貸款比重已經達到7成以上,而且近幾年,通過用自己名下或親人的房產申請房產抵押消費貸款以實現盤活不動產的居民人數也越來越多。「房貸」已經成為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一種生活方式。
貸款方式
房屋貸款的方式有三種,分別是銀行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
擔保費
一般銀行為了規避房貸風險,需要借款人提供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的擔保證明。如果能找到願意提供擔保並且有經濟實力的朋友或親人,那麼可以由他們為銀行出具一份願意擔保的書面文件和資信證明。如果不能,則需要到專業的擔保公司那裡,由他們提供擔保,這時所支付的費用就是房貸擔保費。
⑻ 1998年以來我國消費信貸迅速發展的原因是什麼
目前,影響我國消費信貸迅速發展的原因有許多方面,在消費者和商業銀行方面,存在著如下制約消費信貸發展的因素:
1.消費者方面(搜姐Soojle專家)
(1)傳統消費觀念的制約。我國人民有量入為出、勤儉節約的消費習慣,居民儲蓄率居世界前列,長期以來以負債為辱。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對北京和上海兩地居民的抽樣調查顯示,對消費信貸感興趣的居民僅佔31%;不願接受或表示擔憂的居民所佔比重達69%,其中25%的居民明確表示不接受消費信貸,17%的居民對消費信貸存在疑慮,15%的居民認為其經濟狀況無力進行信用消費。零點市場調查與分析公司1998年底對北京、上海、廣州、沈陽、武漢1542人抽查顯示,願意採用分期付款的僅佔31%。由此可見,要改變我國居民長期形成的消費觀念並非易事。
(2)居民家庭承債能力總體較低。據統計,我國目前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月收入約1500元,日常生活消費性支出約1100元,能夠用於還貸的約為400元,總體承債能力不高。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項測算,1997年城鎮居民家庭扣除消費性支出後的可支配收入,如果能全部用於還貸,那麼最低收入戶、低收入戶、中等偏下戶、中等收入戶、中等偏上戶、高收入戶和最高收入戶20年內可承受的消費信貸本息金額,分別為6240、20880、32400、52800、78000、111840及187200元。因此,占城鎮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戶能承受10萬元以上消費貸款;占城鎮居民家庭30%的高收入戶和中等偏上戶能承受5-10萬元消費貸款;占城鎮居家庭20%的中等收入戶只能承受5萬元以下消費貸款;其餘40%家庭承債能力極低。當然,以上測算沒有考慮居民的灰色收入和非貨幣收入,實際承債能力應比以上估計更高。
(3)消費者收入支出預期的影響。居民家庭的收入預期受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幅下降、下崗人數增加等因素的影響而下降,支出預期受教育、養老、醫療等改革的影響而上升,從而負債消費的意願減弱。
2.商業銀行方面 (搜姐Soojle專家)
(1)信貸風險防範機制不健全。首先,我國居民收入中包括許多非貨幣收入和灰色收入,從而銀行無法獲知消費者的實際收入水平,難以確認其貸款資格。其次,缺乏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單個銀行內部個人客戶信息尚不完善,共享性差,要了解個人客戶在本行以外其他經濟活動中的信用,成本很高,甚至根本就得不到。再次,缺乏必要的消費信貸擔保制度。我國現行擔保法中缺乏對消費信貸的規定,並且由於房地產二級市場發育滯後等原因,作為貸款抵押的住房產權變現能力較差,不能為銀行提供有效的風險保障。由於缺乏風險防範機制,銀行在發放消費貸款時往往十分謹慎,要求的手續也比較繁瑣,這給個人辦理消費信貸帶來諸多不便。
(2)缺乏利益機制的制約和激勵。目前國家對消費信貸利率作了嚴格規定,如規定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低於同期法定貸款利率,其他消費貸款利率與同期法定貸款利率持平;加上消費信貸的辦理成本又高於企業貸款,因而使銀行辦理作為零售業務的消費信貸收益微薄,影響其開辦積極性。
(3)缺少靈活的資金融通渠道。個人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等主要消費貸款期限都比較長,而銀行負債的期限相對較短,在允許銀行參與的資本市場發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銀行無法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長期資金的渠道,從而出現「短存長貸」的格局,不能實現資產負債期限結構的合理對稱,經營的流動性風險增大。
(4)管理上不適應。商業銀行長期以來主要從事以企業客戶為對象的批發性信貸業務,缺乏個人消費貸款這類零售性質信貸業務的管理經驗和人員的培訓准備,面對業務的迅速發展,亟待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二、大力加快我國消費信貸發展的政策建議 (搜姐Soojle專家)
目前,我國消費信貸已經起步,消費信貸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隨著個人收入水平的提高,金融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信貸消費將會在我國逐步成為重要的消費方式之一,從而為我國銀行業的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當前應採取以下措施,積極推動消費信貸的發展:
1.把發展消費信貸作為調整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結構的戰略措施。從國外銀行經驗看,消費信貸是隨市場經濟發展而發展起來的,經歷了一個較長的發展完善過程。我國目前市場經濟體系屬初建階段,市場行為不規范,社會信用秩序差,人們的信用觀念不強,法律保護體系也不健全,因此我國消費信貸必須經歷一個逐步完善、發展的過程。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既要有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又要確定近期的業務拓展重點;既要積極推進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又要規范管理,完善有關制度,加強風險防範。當前消費信貸的發展從品種上看,以住房、汽車、教育貸款為重點,同時應大力開拓信用卡市場。從地區上看,以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為重點,梯度拓展。從客戶結構上看,以中高收入階層為重點,逐步開發中等收入階層的市場。
2.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首先,實行存款帳戶實名制,這有利於調查每個人的真實財產狀況。其次,各商業銀行應在目前信用卡客戶資料的基礎上,建立個人客戶信用信息系統和個人客戶信用等級評定體系。在此基礎上,由人民銀行牽頭,實現各銀行之間個人客戶信用信息的交流,並發展與稅務、法院等機構的信息交流。另外,可借鑒國外的經驗,組建地區性、全國性的個人信用調查公司,從社會各方面搜集個人信用信息,並有償向社會各方提供服務。
3.完善擔保制度。首先應完善擔保法,增加有關消費信貸的規定。其次應培育規范的住房二級市場,使抵押的房地產能夠方便地變現。再次,銀行應與保險公司緊密合作,將消費信貸與人壽保險、財產保險、履約保證保險結合起來,降低風險。最後,可研究由政府出面組建消費信貸擔保公司,為消費信貸,尤其是長期消費信貸提供擔保。這是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發展消費信貸的成功經驗。如美國有四家政府性質的按揭擔保機構,主要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個人提供住房貸款擔保,並向銀行收購部分個人住房貸款,發行住房按揭擔保債券,從而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部分居民難以提供擔保和銀行的資金流動性問題,促進了個人住房貸款的發展。
4.完善消費信貸政策體系,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一是對貸款期限長、利率風險大的住房貸款盡快實行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並行的利率制度。固定利率是指按照事先確定的利率計算全部貸款期內的全部利息,該利率並不再做任何調整和改變。浮動利率是指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只規定最初一段時間內的利率,在規定的時間到期後,就要根據合同中事先規定的新利率計算方法,按照當時的市場利率重新確定下一階段的貸款利率,並按照新的貸款利率計息,浮動利率包括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不同期限的浮動利率。通過消費者對兩種利率的自由選擇,增加消費者的風險和收益意識,規范消費者和銀行之間的關系。二是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餘地,以便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範風險。三是允許商業銀行在辦理業務中收取必要的手續費、服務費,以補償商業銀行信貸零售業務付出的成本。四是著手完善住房抵押貸款的證券化,建立住房金融的二級市場。五是銀行要和與消費信貸有關的法律、評估、保險、公證等機構緊密合作,簡化手續,為消費者提供高效快捷的「一條龍」服務。
5.推動消費者消費觀念的轉變。發展消費信貸並不僅僅是銀行增加一個信貸業務品種,要把它提高到促進國民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高度來認識。勤儉持家是中國老百姓的傳統習慣,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這並不與通過創造財富去享受生活相矛盾。目前在很多家庭的消費觀念中,對購買住房、子女升學、兒女婚嫁等支出的消費,還是依賴自身幾年或幾十年的積累,先積蓄、後消費,這種消費觀念落後於現代經濟生活。要增強人們的金融意識和信用觀念,合理確定人們收入與消費的組合方式,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消費觀念、消費方式和消費行為,使人們運用消費信貸等多種手段享受更好的生活安排和更高的生活質量。
6.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社會保障改革等各項體制改革,並在這些改革過程中考慮廣大群眾的既有利益和未來承受能力及對消費的影響,利益調整應貫徹保護既有存量,調整增量的原則,使消費者對未來收入和支出有比較明確的預期。
7.要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為客戶提供更為方便、快捷的服務。隨著電話銀行中心和網上銀行的發展,一些國外銀行已經通過電話銀行中心和網上銀行提供部分消費信貸的申請、審批、余額查詢、還款、咨詢等業務。由於有完善的客戶信用信息和高度自動化的系統支持,有的消費信貸申請幾分鍾就可以答復客戶。對消費信貸的發展動向和趨勢要緊密跟蹤,結合我國的情況,積極創新。如有些品種的消費信貸可以在ATM機上由客戶自助辦理,各種消費信貸余額的查詢、還款業務,也都可通過ATM實現。目前,工商銀行也已著手發展電話銀行中心和網上銀行,上海分行於1999年8月建立了全國第一家電話銀行中心,網上銀行馬上也將進行試點,今後可借鑒國外銀行的做法,積極研究通過這些渠道辦理消費信貸業務的可行性。
(搜姐Soojle中國信貸專家)
⑼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的信用風險管理現狀
個人消費信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費用的貨幣貸款。耐用消費品或其他費用支出,是指用於購買那些具有較高價值和普及趨勢的生活消費品,以及用於教育、醫療、旅遊等生活消費方面的較高價值費用的支付。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個人消費貸款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重逐年增長,並逐步成為銀行主要的業務和效益來源之一。
一、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發展現狀
我國最早的個人消費信貸始於20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但受制於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觀念等因素的制約,發展極為緩慢。1997年我國消費信貸總額為172億元,僅佔全部貸款余額的0.23%。為應對當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對經濟的不利影響,政府制定和實施擴大內需的政策。為了啟動民間消費需求,中國人民銀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商業銀行加大消費信貸的力度。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推動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兩項重要文件:《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和《關於改進金融服務、支持國民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1999年又發布了《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正式要求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面向廣大城市居民開展消費信貸業務。
自1997年以來,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有了快速發展,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國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為3.94萬億元,是1997年的229倍。隨著我國銀行消費信貸規模的不斷擴大,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個人住房消費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助學消費貸款、個人旅遊貸款等業務迅速發展,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2009年一季度末數據顯示,我國居民住房消費信貸余額為3.49萬億元,占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總額的近90%,仍然是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主要形式。前幾年,住房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各銀行為搶占市場份額而放鬆了發放住房貸款的條件,導致不良貸款率有所增長。從國外經驗來看,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一般是在發放貸款後10年左右中逐步顯現,這使得住房貸款潛在風險不可低估。我國現在的個人房貸余額中,超過80%是2000年以後發放的,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內個人房貸風險將有增無減。
個人消費信貸對象涉及不同的個體消費者、經營范圍廣泛、貸款的期限較長、資信調查困難,在一定程度上給銀行帶來了風險隱患。商業銀行應加強對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二、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成因
消費信貸風險是指銀行消費信貸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貸資金損失的可能性。個人消費信貸存在極大的不確定因素,風險隱含其中。對於消費貸款業務來說,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是信用風險,即因個人消費者不能按照與銀行簽訂的協議行事而對銀行信貸資產收益造成的風險。
1、制度方面
(1)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國至今尚未建立有關規范消費信貸活動的法律規范,特別是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不健全,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消費信貸期限長,客戶分散,不確定因素多,銀行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很容易造成一些借款人利用法律的漏洞進行欺詐。此外,關於抵押物的處理、拍賣等問題,銀行在處置個人抵押財產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市場保障。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交易秩序尚不規范,交易法規也不完善,各種手續十分繁瑣,變現成本較大,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變現。由於缺少法律規范,個人消費信貸在實際操作中無章可循、無法可依、隨意性很大,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商業銀行難以通過有效的方式來保全自己的消費信貸資產,增大了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
(2)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
在我國,信用觀念尚未深入人心。目前雖然已經建立個人徵信系統並投入使用,但系統內許多個人信息尚未完善。加上對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的競爭使銀行之間缺乏溝通,從而使得個人的信用信息披露不夠,信用信息資源無法共享。信息的不對稱又可能致使借款人將貸款惡意挪用,用於經營或投機活動,經營失敗導致貸款償還出現問題。盡管中國人民銀行已經開始了個人信用聯合徵信工作,但是上述工作還僅限於金融部門,信用信息也僅限於金融信息,很難實現其他非金融信息的匯總。
2、銀行方面
(1)銀行消費貸款設計欠缺
有的消費貸款種類自身存在較大的先天缺陷,導致貸款風險從一開始就存在。如2000年興起一時的「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和「零首付」汽車貸款。雖然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明令禁止了這種「零首付」,但無指定用途的所謂綜合消費貸款在貸款設計上也存在問題。這種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甚至不受限額,這一設計明顯不是或並非主要是為了借款人消費使用的,更不是為普通消費者著想,它是迎合少數優勢消費群體擴大生產的需要而巧立的名目。
(2)銀行自身管理薄弱
從主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仍舊在一定程度上不太重視信用風險,對各部門、各職員的考核只注重業績而忽視風險和損失,造成損失後也沒有強有力的責任機制予以制約。一方面部分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由於市場競爭的激烈,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致使潛在風險進一步增大;另一方面信貸人員素質偏低,工作責任心欠缺。存在著信貸人員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審查不嚴、貸後管理不力的鬆懈行為,重貸輕管,重放輕收,崗位責任制沒有落到實處,放鬆了消費信貸資金使用的有效監控。這些都是導致銀行貸款風險顯著增加的原因。
從客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通常,由於客戶分散,銀行僅憑借款人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書面信用材料進行篩查,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於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簡單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由此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而且現階段管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規章制度尚不完善,操作手段相對落後,貸後的監督檢查往往跟不上,對消費者個人及其家庭的財務收支缺乏有效的跟蹤、監控機制和經驗。一旦發現風險不能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致使消費信貸的潛在風險增大。
3、消費者個人方面
消費者個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消費者行為的不確定性和道德風險的存在。目前,我國缺乏完善的家庭財產登記制度,居民收入缺乏透明度,銀行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居民收入水平。消費者在申請消費信貸時,有可能為獲取更多的消費信貸而誇大自己的償還能力,風險完全由銀行承擔。另外,消費者在取得消費信貸之後,在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逃避債務,即為道德風險。以助學貸款為例,由於大學生畢業後,社會就業壓力大,人才的流動十分頻繁,原就讀學校找不到人,造成貸款無法歸還,道德風險因素較大。
三、商業銀行防範消費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相關法律法規
為了確保消費信貸市場的有序運行,應該盡快制定和頒布消費信貸法規,明確消費信貸活動中相關主體的職責義務和相關權利,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法規體系,一是盡快制定一部綜合性的《個人消費信貸法》,對與個人信貸有關的問題進行明確規范,充實我國《擔保法》中有關個人消費信貸的條款;二是要用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對消費者失信行為的懲罰辦法,用法律手段規范消費者的借貸行為;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醫療制度等相關制度,從而分散和共擔個人信用風險。
2、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
個人信用制度的健全將有利於降低消費信貸的交易成本,抑制由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此,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是商業銀行進行消費信貸風險管理必不可少的制度環節,是商業銀行管理消費信貸風險的起點。完善個人信用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全社會范圍的個人徵信體系;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我國個人徵信系統使用尚處於初級階段,仍需不斷完善。應做到及時更新個人金融信息,做到電子化、集中化、及時化;同時,要加快不發達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全國徵信系統信息,實現信息聯網共享,滿足銀行放貸審核的需要。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准,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範消費貸款風險的作用。譬如,可以建立信用風險評分系統,通過給個人信用打分,嚴格劃分客戶的信用等級。首先對消費信貸的授信對象進行信用評分;然後再根據消費信貸對象的信用記錄、消費信貸的擔保方式、消費信貸項目等方面的情況對消費信貸授信對象的信用評分進行調整,得出該筆消費信貸業務的信用評分,確定其風險等級;對個人的還款意願、還款能力進行預測,為最後的決策作依據。
3、完善銀行內部信貸風險管理體系
必須嚴肅信貸紀律,責任明確到位,一旦出現問題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貸前要嚴把信貸入口,有規劃地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嚴格規范各環節操作流程。在審核貸款申請時,主要側重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個人信用記錄、個人負債比率、個人保險等。抵押擔保並非萬全之策,抵押品也存在風險,要明辨借款人的實際收入水平。貸中,進一步明確各操作崗位的關鍵所在,規范操作,做到任務、許可權和責任的統一。貸後,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後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蹤監控。貸款發放後,銀行要密切關注客戶的還款動態,當有拖延現象時,及時找出原因並採取措施。對於具有還款能力而故意不還者,從信函通知到口頭通知、加收逾期貸款罰息,直至處理抵押物甚至訴諸法律。對於多次惡意拖欠貸款者,要將其列入「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並拒絕再度貸款。對於貸款到期潛逃和下落不明的借款者,應提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協助查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