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消費類貸款的貸後檢查頻率為
一個月1次。個人消費性貸款是由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或家庭提供的一種中短期貸款,個人消費正常類貸款貸後檢查頻率為至少一個月檢查1次,主要用於購買生活所需的耐用消費品。
B. 銀行是怎麼查出來,個人通過消費貸進行房屋購買的
銀行查消費貸用途的方法:查轉賬記錄,順藤摸瓜,從a賬戶查到b賬戶,從b賬戶查到c賬戶,從c賬戶查到d賬戶……,直到發現某個賬戶,用這筆消費貸的錢直接買房了。這時,銀行就會要求借款人歸還貸款。
炒房客申請消費貸,申請材料這一塊肯定是齊全的,不然銀行不可能放款。
蹩腳的炒房客,都是倒在銀行下款後的操作上。蹩腳的炒房客所有的操作都是通過轉賬匯款,處處留下資金流向痕跡。聰明的炒房客會通過取現操作,斷了銀行的檢查線索。消費貸下來後,聰明人會去銀行取現,然後把錢存進其他銀行賬戶。
事實上,用消費貸買房,這是長期客觀存在的現象,根本不可能禁止得了。舉個例子,某企業主手上有300萬資金,通過銀行再借300萬消費貸,這時他手裡總共有600萬。
他用自己的300萬買房,把消費貸借來的300用在企業經營上,這種情況下,這個企業主完全不違規。
銀行查的是那些蹩腳的企業主,他們自有資金幾乎為零,注冊一個空殼公司,向銀行借消費貸300萬,直接用這筆錢投資買房,這樣的企業主,自有資金幾乎為零,完全是在空手套白狼,他們炒房的風險巨大,資金鏈隨時可能斷裂,而且,他們連怎麼規避風險都不知道。
無論是投資、創業還是做生意,都必須自己有本錢,銀行只會借錢給有本錢的人,懂得規避風險的人。
借消費貸買房會被銀行查到,這樣的人根本不是合格的投資者,也不懂得規避風險,不尊重 游戲 規則。
個人通過消費貸去買房子,如果銀行想去查,是非常容易查證出來的。現在說起這個問題,那麼過去難道沒有這種事情嗎?過去銀行也能查出來,但是銀行不會主動去查。這就是我們的監管真正下了狠心之後,那麼那些違規的現象自然就會被浮出水面。
1.違規的房產中介和貸款中介。現在一般房價買賣都離不開房產中介,而房產中介和貸款中介,其實他們是有時候合二為一,有時候分工協作。大家應該有過體會,當你在銀行很難借到款時,貸款中介反而很容易就幫忙銀行審批通過了。那麼在經營貸違規進入房產買賣過程中,這兩者合起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們會按照銀行要求包裝借款人的各項材料。指導借款人進行款項的各項轉移以及成功購買房產。
2.有著考核壓力的銀行貸款。從去年開始,國家提出要扶持中小微企業,要加大對於個人低息貸款的發放。其中是下了很多考核性的指標,而且利率也是不高的,如果算上優惠扶持政策,甚至可能比房屋按揭抵押貸款的利率很低,低於5%以下。不少銀行其實是進行了合同的精心設計,一方面將小微企業經營貸發放支小微企業主的公司賬戶中,另一方面要求以房產作為抵押擔保。這樣銀行的貸款也就放出去了,任務也完成了,同時還有擔保物和抵押物,風險也減少了。
3.炒房牟利的投機客。按照很多城市的限購政策,房屋起手付款要求的金額很高,有時候甚至能達到7成以上。那此時投機客就會想到通過經營貸套出貸款,買到房子後。當房屋升值之後再出售,歸還貸款,謀取到了房屋的增值收益,甚至還可以謀取到貸款之間的差價(低利率的經營貸與正常利率的房貸)。
在監管部門專項打擊之下,銀行不敢違規,怕受到監管的專項處罰。此時只要去查得到經營貸的企業賬戶,其資金流向,那就一目瞭然了。例如貸款需求是補充流動資金、購買設備、歸還貨款、商業保理。但實際這筆款項最終通過」公劃私「方式(也就是通過企業賬戶發給了私人賬戶),那麼就是違反了貸款用途。按照當初的貸款合同,銀行就有權提前收回貸款,結束貸款合同。
」房住不炒「,是一個堅守的底線。如果是剛需需求,那什麼時候買房都可以,而且還可以申請到低息的公積金貸款和房屋按揭貸款,利率都很便宜。所以正常購房是不可能申請經營貸的,因為經營貸的期限都不長,最多也就三年。對比高達20年30年的按揭貸款來說。那相當於每次還款都要去籌措一大筆資金,還要冒著再次申請不下來的風險。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講,借出了經營貸去買房子的購房者一般都不是正常的購房者,大多數都是炒房客。此次監管部門的打擊真正叫精準打擊,剛需購房人群不受到波及。這真是一個好政策。
銀行其實自己最清楚多少消費貸流入了房市。
因為很多銀行貸款業務員手把手在教個人用戶怎麼套消費貸買房。這些一般私下是留了底的。
對銀行來說,貸款拿去買房,風險是可控的;貸款拿去做實業,尤其是小微企業,才是真正的「不良資產」,容易引起壞賬。
所以作為銀行,他會怎麼選。巴不得個人拿貸款去買房呢。但是作為監管部門和中央銀行,這與初衷是背道而馳的。央行給商業銀行提供額度是為了救實體經濟,而商業銀行拿著央行放出來的水卻鼓勵個人拿去炒房,那麼結果會怎樣?
該做實業的不去做實業,大家一股腦兒都拿著放出來的低息貸款去炒房。一線房子一漲再漲,投機行為盛行,長期以往實體經濟凋零,傾巢之下豈有完卵。
所以現在銀監會要求銀行自查,把風控收一收。上面不是不知道資金流向,但是因為各個行業都是心懷鬼胎,加上各方利益錯綜交叉,所以才導致部分地區「睜隻眼閉隻眼」的情況出現。
因為今年的疫情基本可以控制住了,之前放出去的水該適當收一收了,所以才有了嚴查消費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市的事件,今年的水多容易造成通脹,所以那些「違規」消費貸該提前還款了。
至於怎麼查出來的,各大銀行自己私下的小本本記的最清楚不過,否則銀行風控部門該下崗了。
我先舉幾個例子,大家便一目瞭然。
1、客戶A在銀行申請了消費貸,資金到賬後,A拿著卡直接去售樓部刷卡付首付了。
2、客戶B在銀行申請的消費貸到賬後,立馬轉到了另一個銀行的賬戶上,然後去售樓部刷卡付首付了。
3、客戶C在銀行申請了消費貸,資金到賬後轉到了配偶賬戶上,然後配偶去售樓部刷卡付首付了。
4、客戶D在消費貸款到賬後,在銀行預約取現,然後帶著資金去另一家銀行存起來,之後再去售樓部付首付。
這是幾種大家常用的手法,說實話都很小兒科,銀行肯定已經掌握了相應的監察方法。
有些人覺得換了一張銀行卡,換了一家銀行,或者換了配偶賬戶,銀行就查不到了,但他們忽略了「銀聯」這個機構,所有銀行都加入的組織。
尤其是現在銀保監會嚴查信貸資金進入樓市,銀行方面會更加註意資金流向的監控,發現了異常肯定會立馬採取措施,否則銀行方面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罰。
當然,我也建議朋友們最好不要用信貸資金買房子,如果實在是剛需缺錢,也應該想個更全面的流程。
過去一年多時間,很多城市的房價都出現了快速上漲, 而這種快速上漲背後除了有大量的剛需人群之外,實際上有很多購房人群都是炒房客。
而且在這些炒房客當中,有不少人是通過消費貸,經營貸違規進入樓市購房的,針對這種行為, 過去一段時間,各地也在嚴查消費貸和經營貸違規進入樓市,而且有部分城市已經發現了鐵的證據,在發現消費貸、經營貸違規進入樓市之後,銀行也規定客戶必須在規定的時間之內結清貸款。
看到這很多人都可能挺好奇的,銀行是怎麼知道客戶的錢違規進入樓市呢? 銀行有哪些方法可以監測客戶資金的流向?
在這我們可以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銀行明知道資金流向樓市還放任不管的。我覺得過去一段時間之所以有很多經營貸,消費貸違規進入樓市,我認為一巴掌拍不響。
實際上有一些經營貸,消費貸之所以能夠進入樓市,是銀行、房產中介以及客戶三方「共同合作」的結果而已 ,事實上有很多銀行都知道這些錢是進入樓市的,只不過他們為了完成業績,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已。
比如我認識一個朋友,他是在醫院裡面上班的,在2020年三四月份的時候,當時銀行資金比較寬松,而且銀行還有信貸任務,結果他們客戶經理就找到這些醫院的工作人員,可以給他們提供50萬塊錢的信用貸款,結果有些人申請這些信用貸款之後直接拿去買房,其實這些客戶經理也知道,只不過他們「假裝」不知道而已。
這種掩耳盜鈴也少不了中介功勞,現在有很多房產中介為了賣房,他們可以說是想盡各種辦法 ,比如消費貸、經營貸在違規進入樓市的過程當中,這些中介就幫客戶偽造一些假虛假的合同,比如找一家裝修公司虛假鑒定一份裝修合同,然後就騙取銀行的資金。
對於這些貸款違規進入樓市難道銀行不知道嗎?我相信不可能,只是他們出於自身的利益考慮,選擇忽視而已。
一方面是真正能夠從銀行借到消費貸款或者經營貸款的客戶,質量本身就比較好,這些客戶出現違約的可能性比較小,特別是對經營貸來說,基本上都有房產做抵押,所以出現風險的可能性比較小,把錢借給這些優質的客戶,風險要遠遠小於比那些沒有任何抵押物的小微客戶。
而對於這些違規的信貸來說,只要能夠正常還款那誰也不會追究責任,如此一來,客戶可以成功買房,而銀行就可以賺取比較可觀的利潤。
另外,最近幾年時間,各大銀行都有「兩增兩控」的考核任務,兩增」即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的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同比增速,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兩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
對於「兩增」來說,如果銀行把錢放給那些資信比較差的小微企業,銀行有可能出現比較大的壞賬,但如果不放又完成不了目標,那怎麼辦呢?這時候很多銀行就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違規將資金發放給那些資信比較好的購房客了。
對這些客戶,銀行想要查很簡單,因為銀行本身就知道他們拿這個錢去買房的,就看銀行願不願意查而已。
第2種情況,銀行不知道客戶將資金投入樓市,然後再通過其他方法進行監測。前面我們所說的這種情況目前很多銀行可能都存在,但並不是普遍現象, 在現實當中很多資金違規進入樓市,其實都是房產中介幫客戶包裝。
對這些隱瞞實際貸款用途的客戶來說,銀行有時候確實比較難查,但也並不代表沒有辦法查, 從實際情況來看,銀行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監測客戶的資金流向。
第一、約定貸款用途。
為了防範貸款違規進入樓市,目前很多銀行都會跟客戶約定貸款用途,比如你申請經營貸,那這個錢有可能直接打給對方的銀行賬戶,而不是給申請貸款的這個客戶。
再比如客戶申請的裝修貸,有可能這個錢直接打給裝修公司,而不是給貸款客戶本人。
當然也有實際資金是直接打到申請人的銀行賬戶上,但既然合同裡面有約定貸款特定的用途了,那麼申請人就必須按照約定用途來使用這筆錢,不能違規將這筆錢投入到樓市當中,否則銀行隨時可以上門調查。
第二、查看銀行流水流向。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銀行只能查到客戶流水的第一手流向,第二手是沒法查到的。
客戶申請貸款之後直接拿這筆錢去購房,比如把這筆錢打給房東或者給一些房產中介,那銀行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來, 不過現實當中這種情況很少存在,房產中介沒有這么笨,他們都是山路十八彎,把資金轉來轉去,來迷惑銀行,以達到最終的目的。
比如A向銀行申請了一筆貸款,然後A向B,向C,向D轉移的錢,銀行是可以查出來的,但如果a把錢轉移到B的賬戶上,B又把錢轉移到其他人的賬戶上,這個過程銀行是沒法查到的,因為不同的銀行屬於不同的系統,銀行是沒法跨行追查資金流向的。
第三、貸後管理。
銀行把貸款發放出去之後,並不是放任不管了,銀行會不定期地進行貸後管理,貸後管理包括到實地調查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比如你當初申請貸款,用途是購買原材料,那麼到企業查看,如果這筆原材料不存在就有疑問了。
再比如某一個個人客戶申請了一筆消費貸款用於房子裝修,但上門調查發現這個房子根本就不存在裝修的情況,那這筆錢就存在可疑情況。
對這些可疑的資金用途,銀行可以向監管部門申請查看資金的流向,目前中國人民銀行是可以查看同一個人名下資金的流向,不管你流了幾手,央行想要查都可以查出來。
當然除了查看資金流向之外,還可以查看申請人名下的房產以及信貸申請記錄。
比如某個人申請銀行的貸款之後拿去買房,那麼他的名下或者配偶子女名下就有可能存在房產,或者他個人徵信記錄裡面,有可能會有銀行信貸審批記錄。
即便這些人沒有以個人的名義申請房貸,但也有可能存在他們每個月都會將固定的月供打給某個固定的賬號,或者每個月都取固定的現金出來,這些資金剛好可以對得上月供,那就存在炒房的嫌疑了。
但在現實當中有一些人做得比較隱蔽的,銀行即便知道他們用資金去炒房,有可能也沒法提供有效的證據。
比如有些企業向銀行申請正常的經營性貸款,有房子做抵押,而且這個錢也確實完全用於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沒有任何違規。
但是這些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之後,手頭的資金多了,他們就可以用自有資金拿去買房,這完全是合法合規的,對這種情況你說到底是合規還是不合規呢?
雖然現在目前很多地方已經堵上企業買房的道路,比如深圳現在已經不允許企業買房,但是這些企業完全可以把錢打給員工,或者其他親戚朋友,然後用他們的名義去買房,這也是為什麼最近一兩年時間出現很多代持買房的重要原因。
所以想要控制資金違規炒房,不能簡單地監管資金流向,而是要通過多種手段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這樣才能達到遏制炒房的目的。
銀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到個人通過消費貸進入樓市:
1、查徵信:銀行要查借款人的徵信是非常容易的,只需要通過貸後管理查徵信就行了,消費貸放款前後三個月內個人及配偶名下有無按揭貸款記錄,如果有的話,則可被列為高度可疑對象。
2、查名下住房:銀行對可疑對象可以要求其提供個人名下住房信息,像上海,讓借款人及配偶通過隨申辦APP查詢個人名下住房情況即可,更嚴格一點還能讓借款人及配偶的父母提供名下住房信息查詢記錄。
3、資金流向監管:銀行可以查詢放款後的資金流向,通過銀監會配合還能跨行做滲透式檢查,只要是通過轉賬的都能查到。
4、用款證明檢查:一般消費貸的用途都是大宗商品消費,如:傢具家電、珠寶玉石、紅木傢具、古玩字畫、裝修等,銀行只需讓借款人提供付款收據、發票、實物照片,甚至可以安排信貸員上門拍照核實。
5、最後如果借款人將消費貸資金通過現金的方式打散通過多個賬戶這種隱蔽的方式走賬,銀行真要查也能查出來,只要讓借款人及配偶、直系親屬提供貸款發放後三個月內的個人銀行流水就能從中查出端倪。
最後總結一下,按照目前的技術手段,沒有查不到的問題,就看能查的有多認真!
如果我告訴你,現在我們在銀行ATM機上取的每一筆現金,銀行都能追蹤到它的流向,那麼你就不會奇怪怎麼查到這些通過轉賬的消費記錄了。簡直太容易,太容易了。去年演得裡面就有一段追溯自己流向的問題,但是那個是最普通的案例。再復雜的也會追溯到。
都涉及到銀行,央行的清算系統能把你的每一筆賬查的清清楚楚,比這資金小的多的洗錢都能通過大數據篩查出來,何況消費貸,經營貸這么大資金進樓市,如果想查都能查出來的
自從國家嚴查各類違規貸款資金進入樓市後,不少此前通過「特殊」方式將消費貸、經營貸套現出來後買房的情況被倒查了出來。等待這些人的命運是提前歸還貸款,因為這屬於在貸款時沒有如實申報貸款用途,違反了貸款合同的主要條款,銀行有權利要求貸款人提前償還。 那麼銀行是怎麼查出來購房者用消費貸買房,之前為什麼又沒有查出來呢?先來回答第二個問題。
對於銀行來說,有時候哪怕知道借款人使用了消費貸買房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銀行最重要的是將借出去的錢連本帶利收回來,對於基層網點來說這是最重要的考核指標。至於借款人借的錢到底是用去做什麼了,只要不是從事違法犯罪的事情就問題不大。
房子在最近20年裡一直是比較好的投資標的,因此哪怕銀行知道消費貸投入到了樓市也不太擔心。 買了房子的借款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且房價一直在上漲,銀行不擔心借款人還不出錢來。 如果借款人拿著消費貸亂消費反而倒有可能還不出錢來。
網貸、信用卡出現壞賬的概率明顯多於房貸。這個道理除了在消費貸上奏效外同樣適合經營貸。借錢開公司說不定就虧了、還不出錢了。
正是出於這樣的考慮,在監管壓力不大的情況下,銀行可以容忍消費貸流入樓市,反正不影響他們的收益,資金安全性還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不過,國家最近明顯加強了對於違規信貸資金流入樓市的監管。在有壓力的情況下,銀行沒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雖然內心是不願意的但必須倒查。
其實並不是所有用來買房的消費貸都能被倒出來的。為什麼我這沒說呢?因為我身邊就有沒有被查出來的情況。銀行打電話來查了,但沒有找到證據。現在說說被查出來的情況。
1.只要是通過轉賬付款的就都能查出來
借到消費貸後的第一步是把錢掏出來,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找朋友假裝買他的東西,先把錢打到他的賬戶上然後再由朋友把錢轉給購房人。拿到錢後購房人可以轉給開發商買新房或者轉給房東買二手房。
做得比較仔細的人會找人在不同的銀行賬戶上轉幾次帳,這樣看上去更加「安全」。
其實只要涉及轉賬的就沒有查不出來的。 銀行只要順藤摸瓜根據資金在不同賬戶間的轉移狀況最終都能找到源頭以及資金最終的去向。 只要證明了消費貸的錢從卡上轉出最終進入了開發商或者房東的賬戶證據後就形成了完整的資金鏈(證據鏈)。
每一次轉賬都會在銀行系統內留下痕跡的!
2.無法查出的情況
銀行之所以能夠倒查出來是因為轉賬留下的痕跡,那麼只要資金鏈中有過取現就很難查出來了。
一些經驗豐富的炒房客在辦理了消費貸後會立馬把錢取現出來,然後分成幾部分存入其他人的銀行賬戶上,隨後分幾天由不同的人再將資金轉給他。最後和其它方式籌到的買房資金一起交給開發商或是房東。 由於取過現了,故銀行沒有辦法證明消費貸和買房有直接關系。
我認識一個人此前受到了銀行的電話,詢問他消費貸取現後用來做了什麼。這人其實是買房子去了,但和銀行工作人員解釋說買了玉鐲子。這玩意的價格本來就無法判斷,便宜的幾百元、貴的幾百萬元。這人最後還拍了一張玉鐲子的照片給銀行。
最終銀行也沒有要求他提前還貸。現金在現實中確實是一個BUG,很多人用現金支付逃避監管。
部分消費貸進入樓市之所以查不出來是由於取現的原因。取現後沒有了消費記錄與證明。
要解決這個問題還得靠數字人民幣。數字人民幣是現金的替代品,但相對於現金來說它也在銀行的監控之中。每一筆數字人民幣的消費及轉賬都是有跡可查的。未來當市場上只有數字人民幣沒有現金交易時,違規、違法的交易均會被暴露在陽光之下。
最近銀行查經營貸入房市查的緊,很多人擔心自己的消費貸也受牽連,那麼我們來看看銀行是怎麼追查貸款用途的:
首先,要相信銀行若是願意查的話,一定能查得到。消費貸的用途,其實有根明確的指向,只要花點心思去調查,就能發現蛛絲馬跡。但銀行願不願意真的查?多數情況是,只要你能做到表面上的合規,他就不會追究。
其次,銀行用什麼手段查貸款用途是否真實?兩種,一是讓客戶自己證明,二是銀行自己查證。讓客戶自己證明,就是要客戶提供交易合同,交易發票,甚至是叫。很顯然,如果把這當成只是表面文章,那麼很好糊弄。但是,如果銀行較真,那就過不去了。比如,合同無法證實真實性,但可以查交易對手情況,比如營業執照注冊時間,經營范圍,納稅情況;發票則是可以核驗是否真實,開出後有沒有作廢的情況。銀行自己查,那就是查你銀行賬戶上的錢是如何支付的,是否和提供的合同一致。最狠的一招,會去交易對手注冊地實地查看。但是上述這些手段,銀行不可能常用,常用他自己也受不了。
最後,至於查消費貸是否入樓市,銀行其實是查不出來的,除非你使用貸款的時候,直接把貸款用轉賬的方式轉給房地產公司了。這無疑是最愚蠢的操作,銀行就算有心幫你,也愛莫能助。
我是空谷財譚,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C. 銀行個人貸款的貸後檢查在什麼時間進行
首先,很高興為您回答問題!
使用資金後的 15個工作日 開始檢查!
D. 在貸後檢查階段,銀行應做到哪些
是否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貸款是否能收到預期效益; 企業產供銷及市場情況有無意外變化; 企業流動資金是否完整無缺; 抵押品是否保持完好。貸後檢查是事後信貸監督,與貸前調查、貸時審查相互聯系,相互補充,對貸款質量管理起著重要的作用。
貸後管理也叫授信後管理,具體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自貸款發放後或其他信貸業務發生後,直至本金利息收回或信用結束的全程信用管理。貸後管理是銀行信貸業務的最終環節,也是重要環節銀行貸後檢查的要點包括:
1、日常管理,是對發放的貸款進行跟蹤管理、查詢分析,具體包括貸款台賬、貸款日常通知以及質(抵)押物保管、貸後檢查(主要是資金用途)直至貸款本息結清。
2、清戶撤押,在借款人如期還清貸款本息後,信貸部門應銷記「抵押物及權證登記簿」,並出具書面材料通過會計部門和保管部門,這兩個部門驗證無誤後辦理清戶撤押手續。
3、檔案管理,信貸經辦人員在辦理每筆貸款後,應定期對收集齊全的材料進行整理,合同正副本應分別交由檔案管理員、信貸部門專人保管,在收回貸款本息後,將檔案全部歸檔交由檔案管理員保管。
相對於貸時審查和貸款審批環節而言,目前貸後檢查工作沒有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基本上是由信貸經營部門負責。由於信貸經營部門同時還肩負信貸營銷、企業存款、收貸收息、壓逾盤活及其它一些基礎工作,任務比較繁重,在協調處理各種工作及業務關系時難免有時會忽略貸後檢查工作, 沒有投入相應的人力物力, 因而降低了貸後檢查工作的質最
對信貸從業人員如何進行貸後檢查工作培訓小夠。「質從人起」和「以人為本」是一項基礎管理理念,尤其是在貸後檢查管理工作中,人的素質尤為重要。它要求貸後檢查人員知識面廣泛,不僅要了解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而且要具備一定的企業經營管理常識和財務知識。
其次,面對調查掌握的大量信息資料,貸後檢查人員要有較強的綜合判斷分析能力和及時發現風險的能力,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要增強這方面的能力,單純依靠信貸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自我提高是不夠的,還需要加強這方面的培訓。
E. 銀行是怎麼查出來個人通過消費貸進行房屋購買的
銀行是怎麼查出來個人通過消費貸進行房屋購買的?銀行查消費貸用途的方法:查轉賬記錄,順藤摸瓜,從a賬戶查到b賬戶,從b賬戶查到c賬戶,從c賬戶查到d賬戶……,直到發現某個賬戶,用這筆消費貸的錢直接買房了。這時,銀行就會要求借款人歸還貸款。
銀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到個人通過消費貸進入樓市:
1、查徵信:銀行要查借款人的徵信是非常容易的,只需要通過貸後管理查徵信就行了,消費貸放款前後三個月內個人及配偶名下有無按揭貸款記錄,如果有的話,則可被列為高度可疑對象。2、查名下住房:銀行對可疑對象可以要求其提供個人名下住房信息,像上海,讓借款人及配偶通過隨申辦APP查詢個人名下住房情況即可,更嚴格一點還能讓借款人及配偶的父母提供名下住房信息查詢記錄。3、資金流向監管:銀行可以查詢放款後的資金流向,通過銀監會配合還能跨行做滲透式檢查,只要是通過轉賬的都能查到。
F. 貸後檢查的主要內容
貸後檢查是 貸款 發放後銀行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貸款使用效果的追蹤調查和檢查。主要內容有:是否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是否能收到預期效益;企業產供銷及市場情況有無意外變化;企業流動資金是否完整無缺;抵押品是否保持完好。貸後檢查是事後信貸監督,與貸前調查、貸時審查相互聯系,相互補充,對貸款質量管理起著重要的作用。
貸後檢查作用
1、有利於及時發現早期預警信號,並採取相應補救措施,防範化解信貸風險。一方面銀行通過貸後檢查,能夠盡早發現借款人存在的危及信貸資產安全的問胚,並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予以解決;另一方面,在多家銀行對同一借款人都有貸款的情況下,哪家銀行貸後檢查工作做得好,問題發現得早。就可在避免風險在工作中搶佔先機,最大限度的避免風險或降低損失。
2、有利於對客戶進行正確的價值定位,確定銀行對其將來的信貸支持銀行通過全面的貸後檢查管理工作。能夠綜合判斷信貸客戶的未來發展趨勢,分析客戶對銀行業務的發展價值,從而有利於銀行
3、有利於促進借款人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銀行貸款一經發放,資金的使用權即轉移到借款人手裡,並投入到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中,由於影響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的可變因素較多,銀行通過貸後檢查,可以發現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反饋借款人、督促、幫助借款人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效益,從而保障信貸資金的安全回收。
4、有利於銀行發現自身在經營、審批、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薄弱環節,促進銀行採取措施,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比如在貸前調查所沒有發現的問題,審計決策時忽略的風險點等,從而有利於銀行在今後的信貸經營管理工作中加以糾正和改進,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G. 郵政消費貸後管理多久查一次
一個月或三個月。
在大家的銀行貸款下款後,銀行會對借款人進行一個嚴密的資金監控,一方面是查看借款人的還款情況,另一方面是會根據借款人的經濟變化而適當的為其推銷一些產品。貸後管理只是銀行的一個例行公事的行為,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含義。
有些銀行會查詢的比較頻繁,一個月一次,有些銀行可能會在3個月左右才會查一次。不過貸後管理的查詢會對大家的信用卡有影響,如果銀行通過貸後管理發現大家的申請信用卡過多,或者是有其他的一些不好現象,就會容易被劃入非優質客戶名單,甚至還會對你已經持有的信用卡進行降額處理。
H. 銀行貸款成功後還會復查嗎
銀行在發放貸款後還會不定期進行復核,比如銀行會在每個季度對在還貸款客戶進行一次貸後管理。主要查詢方式就是拉取個人徵信以及查詢抵押物產權情況。
第一、貸款客戶的還款來源是否依舊穩定
打個比方,A先生當初銀行貸款申請的是個人消費貸款,還款來源主要是個人工資收入。那麼在每季度查詢一次的徵信報告里,銀行就會關注A先生是否有變更工作單位。因為工作單位的變更必然導致收入的短暫不穩定。假設A先生徵信報告里工作單位頻繁變動,那麼銀行就有理由認為該客戶還款來源不穩定。可能會要求客戶提前還貸以減少風險。
這是個人消費貸款。企業經營性貸款,銀行也會根據徵信報告,以及企業貸款卡的情況,看這個企業收入是否穩定。
第二、個人負債情況
還是一個原理。個人徵信報告,以及企業貸款卡能夠明確地反應一個人的銀行貸款負債情況。
我們再打個比方,B先生之前申請了一筆100萬的企業經營性貸款。B企業年營業額1000萬,凈利潤10%。正好夠滿足該筆貸款的還款。現在銀行在貸後管理中發現B先生多了一筆一百萬的貸款。這個時候B先生的還款來源就明顯不足了。一般銀行會要求客戶補充材料證明確實有充足的還款能力還兩筆貸款,證明不了可能就會提前收回該筆貸款。
第三、抵押物產權情況
這里專指出現在銀行抵押貸款中出現的一種情況。因為在該種類貸款中,銀行根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來發放貸款以控制風險。假設C先生以一套300萬的房產從銀行抵押借款了200萬。銀行人員在貸後管理中發現該套房產又增加了其他方的一筆100萬抵押。此時房產的抵押價值已經超過銀行最大放款成數7成。銀行會要求客戶補充抵押物或者撤掉三方抵押。
甚至很多銀行在貸款合同中專門註明客戶在該銀行對房產進行抵押後,不得找三方再次抵押該套房產,一旦發現,即視為違約,收回該筆貸款。還有一種就是直接抵押到該房產價值的滿成,銀行稱之為全額抵押。一旦完成全額抵押,客戶就不能將該套房產抵押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