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離婚房子貸款沒還完怎麼辦
一、夫妻離婚房子貸款沒還完怎麼辦
1、夫妻離婚房子貸款沒還完的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1)如果將房子判決給夫妻中的一方,擁有房子的一方將賠付給沒有房子的另一方相應的賠償;
(2)房子剩下的貸款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直到貸款還完為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1、想離婚的一方寫好起訴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 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會受理立案。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受理;
3、受理後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安排庭前調解;
5、調解成功不開庭審理,調解失敗法院安排開庭;
6、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
B. 離婚房子有貸款沒還完怎麼辦理
一、 離婚 後房子貸款沒還完怎麼辦? 1、離婚時,對於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歸屬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比較難處理。主要原因在於判決變更產權人,即意味著變更還貸人,如果銀行不予辦理轉按揭手續,則判決得不到執行。若將房屋判決給非產權登記名義方,實質上等於變更 債務人 ,應徵得 債權人 (銀行)的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則無法判決。 2、通常情況下婚後以 夫妻共同財產 購買的房屋,雖然產權登記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無 證據 證明該房屋是以個人財產辦理的按揭手續,在離婚時也應按照夫妻共同 財產分割 ,與通常意義下的房屋並無區別。銀行拒絕辦理轉按揭的手續是沒有理論依據的。 3、一方面,不能以未經債權人(銀行)同意而變更債務人(名義還款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按照上述的分析,這類案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並不是產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 4、另一方面,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任何人作為還款名義人都不影響房屋作為 抵押 財產對 債務 進行擔保。法院在判決時也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准,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應該考慮對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堅持保護婦女利益或照顧 撫養 子女一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5、根據夫妻對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的原則,銀行可以向離婚當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責任。而根據規定,即使法院在離婚判決中或者夫妻雙方 離婚協議 中對於夫妻之間 債權債務 的分配,也只在離婚當事人之間產生內部效力。 二、離婚後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 沒有 房產證 的,離婚按揭房如何過戶 沒有房產證的按揭房,離婚後如何過戶呢?我們都知道, 房屋過戶 必須有房產證,沒有房產證是無法進行過戶的。按揭房的房產證在正常情況下,應該是在銀行抵押的。 因此,離婚後,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過戶的,可以有兩種辦法: 1、 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 抵押貸款 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 2、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 住房貸款 抵押合同 。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於償還貸款的風險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是不會給予配合的。 在我國的離婚案件中,房產作為當事人雙方的重要財產分割時尤為謹慎。如相關的房產在分割時,貸款還沒有還清的,相關的得房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與銀行進行協商辦理這類事件,由房屋的所有人繼續償還相應的 房屋貸款 。
C. 如果房貸沒還完,離婚怎麼辦
1、 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雙方結婚後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 未還清貸款的房子離婚怎麼處理
未還清貸款的房子離婚處理如下:
1、婚前一人首付,且房子記在首付人名下,婚後共同還款,離婚時先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則讓法院判決歸屬,未還貸款算產權人的債務,共同償還部分產權人需摺合補償給另一人;
2、婚後一起還貸的,算共有財產,夫妻可先商議定價,再把房子判給一方,剩餘貸款由產權人償還,定價減去沒還的錢等於產權人需摺合給配偶的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 未還完貸款的房,離婚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1、如果男女婚後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麼該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分割按揭房時,參照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3、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應該屬於購房者一方的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認定以個人財產買房,需要證據的支撐。以一方個人財產購房的,需要證明購房款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特別需要保留認定財產屬於個人財產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F. 夫妻共同買的房子貸款沒有還完離婚怎麼辦
夫妻離婚時房屋貸款沒還完解決方法如下:
1、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2、雙方結婚後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給另一方
1、按揭房屋過戶前必須付清銀行貸款,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2、雙方離婚貸款房過戶情況有兩種,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G. 房貸沒還完離婚怎麼辦
房貸沒還完的方法如下:
1、如果夫妻雙方平分房子的話,那麼剩餘的還貸責任也由雙方共同承擔;
2、但是一般情況,夫妻離婚時都是一方取得房產,給另一方等額的補償。這種情況下一般需要做一個轉按揭的手續,剩餘的還貸責任由取得房產的一方承擔;
3、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直接進行分割處理,而對所欠銀行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依法進行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