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北消金合作方為客戶貸款擔保,最高收取2%服務費
近日,有一篇涉及湖北消金與合作機構糾紛的裁判文書。 《武漢億房房地產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湖北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一審判決湖北消金合作機構億房地產對藍偉程欠款承擔連帶責任。對此,億房地產提出,借款人申請借款用途為個人消費(裝修),但實際借款用途為購房 按揭 。不過,因億房地產無法證明藍偉程系以裝修為名購房為實訂立借款合同,最終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裁判文書顯示,一審法院查明,2016年6月21日,湖北消金與藍偉程簽訂《個人消費 貸款 合同》,根據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為18.4萬元,借款期限為60個月(2016.6.21-2021.6.21),貸款月 利率 為0.75%,個人信用管理費及維護等服務按貸款金額0.4%每月收取。 貸款金額僅限於個人消費(借款申請表中填寫貸款用途為裝修),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藍偉程交易對象的賬戶(武漢億房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藍偉程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湖北消金將貸款資金一次性劃交易對象賬戶。 另外,法院查明湖北消金與億房地產簽訂《消費金融業務合作協議(代銷渠道)》,根據合作協議,億房地產向湖北消金推薦客戶。湖北消費金擁有對億房地產推薦客戶的貸款審批、發放的決定權。億房地產應核驗客戶身份真實性,客戶資料真實性,輔導客戶簽署貸款合同,拍攝客戶現場照片。 億房地產在湖北消金存入保證金,保證金金額不低於10萬元,且不低於推薦客戶貸款余額的1%,需要履行推薦客戶逾期代償責任的,億房地產應從其他賬戶轉讓代償資金,不得動用保證金。湖北消金負責對億房地產代償的逾期客戶進行 催收 ,催收所得款項在結清湖北消金全部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金額支付給億房地產。 億房地產向湖北消金推薦客戶且貸款成功發放的,億房地產向客戶收取不高於貸款金額2%的服務費,合作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實際期限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月8日止。 根據裁判文書,探長讀財整理藍偉程、湖北消金、億房房產三方關系如下圖:
一審判決結果為: 一、藍偉程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向湖北消費金融公司償還借款本金148130.44元; 二、藍偉程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向湖北消費金融公司支付自2017年9月22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和罰息(以借款本金148130.44元為基數,按合同約定利率標准計付); 三、藍偉程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按每月736元的標准,向湖北消費金融公司支付自2017年9月起至本判決生效之日止的月度管理費; 四、億房地產對藍偉程的上述欠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駁回湖北消費金融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對此,億房地產提起二審請求: 撤銷原判,改判駁回湖北消費金融公司對億房地產的全部訴訟請求,由湖北消費金融公司承擔本案全部的訴訟費用。 億房地產提出兩點意見: 一、湖北消金與與藍偉程簽訂的《個人消費貸款合同》名義上為消費貸款,但《不可撤銷擔保函》卻顯示貸款實際用於按揭購房,也就是說在購房過程中 首付 款、後期款均通過貸款支付,也即「首付貸」。其目的是逃避監管下發的「不得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款等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規定。 藍偉程以偽造購房的事實,提供虛假購房材料辦理首付貸,欺詐了湖北消金和億房地產。當主合同《個人消費貸款借款合同》無效時,作為從合同的擔保合同自然無效,億房房產無需承擔擔保責任。 二、針對藍偉程的借款向湖北消金出具《不可撤銷擔保函》,該函內容顯示「我司保證期間為貴司貸款發放之日起至客戶按揭貸款發放之日止」,可見億房地產擔保貸款系同於「按揭購房」,而湖北消費金融公司所簽訂並據以主張權利的《個人消費貸款合同》用途為「個人消費」,其主合同的債務用途與擔保的債務用途不一致。 針對億房地產提出的意見,法院認為,億房地產主張《不可撤銷擔保函》提供的貸款為購房按揭貸款,但億房地產並未提交證據證明藍偉程系以裝修為名購房為實訂立借款合同,且《不可撤銷擔保函》並未對億房地產提供的保證作限制性聲明。該函件中「自貴司貸款發放之日起至客戶按揭貸款發放之日止」系對保證期間的約定,現無證據證明藍偉程按揭貸款已發放,保證期間尚未屆滿,億房地產應承擔保證責任。 最終,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結果為: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3263元由武漢億房房地產咨詢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3263元、公告費417元,合計3680元,由藍偉程、億房公司負擔。 工商資料顯示,武漢億房房地產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億房地產)成立於2006年3月29日,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法人代表李大鋼,股東為陳春生(持股80%)、李大鋼(持股20%)。 企查查數據顯示,億房地產旗下7家分支機構(包括楊汊湖店、徐東店、蔡家田店、卓刀泉店、南湖店、青山店、青年路店)均已注銷。此外,2019年12月17日,武漢市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億房地產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探長讀財注意到,億房地產是億房網的關聯企業,億房網法人代表兼股東李大剛為億房網創始人。億房網提供產品及服務包括媒體資訊、論壇社區、新房、二手房、租房,商鋪、寫字樓,以及裝修服務。 公開資料顯示,億房網成立於1999年,曾是武漢房地產第一門戶網站,也是湖北較早掛牌新三板的公司之一。億房網官方簡介顯示,其在武漢三鎮擁有80多家線下中介門店,形成「線上網站+線下店面」的實體網路終端和立體銷售網路。2017年,億房網由盈轉虧,去年虧損更達到3743.99萬元,淪為ST股。 2019年10月31日,ST億房網發布公告稱,因信息披露事務工作人員長期休病假,公司無法披露2019年半年報。ST億房網也成為湖北唯一因未披露2019年半年報而被強制摘牌的新三板公司。
㈡ 湖北消費金融是不是高利貸
不是高利貸。
湖北消費金融是正規靠譜的,湖北消費金融不是一個普通的網貸平台,而是一個具有消費金融牌照的貸款公司,由湖北銀行發起設立。因此,湖北消費金融的正規性是很高的。
湖北消費金融的貸款產品是比較多的,且擁有自己的手機APP「嗨袋」。湖北消費金融的主推產品有三個,分別是嗨花、嗨袋、嗨循環。
㈢ 湖北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哪個網貸怎麼取消
循環貸、菁英貸。根據查詢湖北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官網,湖北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循環貸、菁英貸,還款成功即可取消。湖北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發放個人消費貸款,境內股東的存款,境內金融機構借款等業務的公司,成立於2015年04月07日。
㈣ 湖北多部門聯手叫停非法校園貸
近日,張女士向武漢市江夏區大橋派出所報警求助,兒子小易先後向30多家借貸公司借款,欠下11萬多元債務。
原來,2015年10月,上大學的小易缺錢用,在一家網路借貸平台 貸款 3000元,本息共3200多元。為了還貸,小易找另一家公司貸款,用以歸還之前欠款。結果一發不可收拾,2015年至今,小易先後向30多家公司借款,欠款超過11萬元。其中自己花費不足三分之一,其餘都用來償還本金和利息。
小易的經歷並非個案,從2014年開始,眾多互聯 網貸 款平台進入校園,推出消費、創業、 分期付款 、應急等無抵押產品。今年來,非法校園貸引發的暴力催債、裸照威脅事件頻頻曝光,影響校園穩定。
據介紹,平台貸款審核把控並不嚴,單個學生可在多個平台申請貸款,累計總數可超過10萬元。「提供學生證、身份證就能夠放貸,我們對貸款用途不幹涉。」一家從事校園貸業務人員告訴記者。然而,學生的償還能力畢竟有限,畸高的非法校園貸利息和逾期費用,像一個雪球越滾越大,壓得學生借款人喘不過氣來。一些學生因此走上了極端之路。
多部門聯手叫停非法校園貸
據悉,全省高校目前共處置涉及高風險非法校園貸案件363起,涉及金額超過1800萬元。
眼下,一場校園網貸清理活動正在省內高校展開。記者近日在武漢某高校看到,多個張貼在戶外宣傳欄的校園網貸廣告,已被清理掉公司名、聯系電話、二維碼等核心信息。
「我們多次組織高校學生,對非法校園貸的小廣告進行了清理,消除風險隱患。」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說。
打擊校園貸亂象,我省提早謀劃、重拳出擊。去年省政府金融辦、湖北銀監局和省教育廳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不良網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對校園貸整治提出具體措施。近日,省政府發布《關於加強校園網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嚴禁教師、學生、校園工作人員、校園商戶以及各類校園貸(平台)公司等在校園內開展或參與任何形式的線上線下宣傳、推銷或代理網貸業務。
湖北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局已暫停受理校園網貸等類似平台登記注冊。對於投融資類企業的注冊申請,凡沒有金融主管部門出函,一律不予注冊。
省通信管理局網路安全管理處處長王品明介紹,對所有涉及金融業務的網站,凡未經當地金融部門審批,一律不予備案。同時,該局已對近400家未經備案而開展貸款業務的網站,及時清理關閉。
「我們對非法校園貸風險進行了深入排查,掌握學生異常消費行為,及時清理校園貸廣告,重拳出擊打擊非法校園貸。」省公安廳副廳長董國祥說。
湖北省政府金融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對頻頻曝光的不良網貸平台,將由省P2P(互聯網貸款)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工商、通信管理等部門,依法取締其經營資格並在相關系統公示。
銀行百億元貸款合力「擠出」校園毒瘤
在各部門加大打擊非法校園網貸的同時,面對高校助學、培訓、消費、創業等金融需求,銀行跑步進場,開辟正規、陽光的校園貸服務渠道,期待「擠出」非法校園貸這顆校園毒瘤。
按照《關於推進校園金融服務網格化工作的通知》,省內每所高校進駐2-3家銀行,按每5000名學生設置一個金融網格化校園工作站。截至目前,共有21家銀行與全省129所高校合作,已建立金融服務網格化工作站261個,實現全省高校全覆蓋。
「工作站至少開辦學生 信用卡 或者消費信貸服務,實現金融服務在全省所有高校全覆蓋。」湖北銀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日前,中行湖北省分行與華中師大合作,向在校學生提供「中銀E貸」服務,貸款無 手續費 ,年利率為5%,遠低於校園網貸。
湖北銀監局相關負責人建議,針對生活困難學生申請銀行消費貸款,財政部門可進行一定比例的貼息,降低學生貸款負擔。
部分學生存在的攀比消費、過度消費現象,催生了借貸需求。業內人士建議,大學生要養成理性、節儉的消費習慣,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遠離非法校園貸。
㈤ 有做過湖北消費金融公司貸款的嗎利息多少!公司服務好不請詳細解答!
可以肯定的說,所有公司都要先付費,都說沒有前期,其實就是噱頭,付款前一定要微性共享位置,一個城市的才可以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