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貸款沒還清的房子可以買嗎
原則是不可以購買,有風險。需要還清貸款。未還清貸款的房子還處於抵押狀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可以通過轉按揭來實現。轉按揭。所謂「轉按揭」,是指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但目前能做轉按揭的銀行很少。《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Ⅱ 房子貸款沒還清怎麼買賣
1、用買家的全款或首付款還清貸款
貸款未還清的房子買賣,比較常用的方法就是用買家的付款還清剩餘貸款。如果買家是全款的話比較好辦,直接向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將房子解除抵押。如果買家也需要貸款,就要考慮到首付款夠不夠償還剩餘貸款。
2、房貸轉按揭(將貸款轉移到買家身上)
「轉按揭」,是指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3、賣家自己申請抵押貸款還清貸款
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行不通的話,賣房人可以利用已有的抵押物,比如其他房產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用抵押貸款償還剩餘按揭貸款,等買家結清房款之後,再用房款償還抵押貸款
Ⅲ 貸款未還完的房子可以買嗎
可以購買,購買者繼續向銀行還貸,需要去銀行辦理還貸的手續。未還清貸款的房子還處於抵押狀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現實中,可以通過一些方法來實現。比如轉按揭;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Ⅳ 如何購買沒有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子
買房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而很多人最注重的就是對房子的喜歡程度,如果喜歡一套房子,哪怕它是沒有還清貸款的也還是會想買。當然也會有一些房子在沒有還清貸款時轉賣,那麼購買沒有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子要如何操作,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購買沒有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子,要先與房子的原主人溝通好,通常需要下面的步驟:
1、交定金。
2、交首付,首付額度看樓主的支付能力,另外看賣方跟銀行借了多少額度,你所支付的額度能確保他能還清銀行貸款就行。(實際中均是按此操作,以便加快後期進程)
3、繼續貸款的話,樓主如果不是全款,那麼再申請貸款時,是以樓主名義申請的,不是原賣方(房子未還清銀行貸款,未解抵押,是不能過戶的)
其實是不建議大家購買沒有還清貸款的房子的,因為會多出一些手續與麻煩,直接從銀行貸款買房會簡單得多,不過如果大家實在想要買沒有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屋,要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三點:
首先,房屋買賣雙方在進行房屋交易時,應到銀行辦理轉貸手續。如果無法正常辦理轉貸,雙方最好協商由一方一次性先期還清房屋所欠的銀行貸款後,再進行房屋交易,並辦理更名過戶。
其次,如果沒辦理轉貸手續或未還清房屋貸款就進行房屋交易,房屋買賣雙方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時,寫清房屋所欠貸款的償還人及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為了防止貸款償還人不按時償還所欠貸款,應當採取收取保證金的辦法,以制約還貸人按期還貸。
其實購買沒有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子,具體如何辦理可以到房產公司或者銀行咨詢一下,一般都會有明確的規定,了解整個交易流程,再跟房子的賣主協商好,如果都沒問題,還是可以順利買入的。
Ⅳ 房貸沒還清的房子能買嗎
房貸沒還完在實際操作中是可以買賣的。目前國內貸款買房,貸款行均會在原房屋上設立抵押。根據《物權法》第191條第二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意思就是,房屋產權人沒有經過銀行的同意,不得轉讓房屋,除非購買人願意替房屋產權人代為還清銀行的債務。因為貸款沒有結清的房子無法變更產權,買房人拿不到產權證,只有還完貸款後才可以過戶。
那要怎麼賣?
1、拿買家的首付款結清貸款
如果買方首付款剛好夠剩下的房貸,這時候完全可以用買房首付款結清剩餘房貸,先辦理貸款結清證明,然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解除抵押登記手續,接著進行買賣交易。
2、賣家自己還清貸款
如果我們名下有房、車等其他財產,用這些抵押物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以此結清貸款,這個辦法也非常便捷。
3、找中介或機構解押,成功過戶後收到房款再還
目前有正規的擔保公司涉及不動產解抵押方面的工作,賣方可以經過正規中介的推薦,然後選擇擔保公司幫助自己「解抵押」,收到房款之後再還款給公司,完成「解抵押」流程。
Ⅵ 沒還清貸款的房子能買嗎
法律分析:可以購買,購買者繼續向銀行還貸,需要去銀行辦理還貸的手續。未還清貸款的房子還處於抵押狀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現實中,可以通過一些方法來實現。比如轉按揭;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條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條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的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