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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貸款的房子離婚算共同

發布時間:2023-05-14 17:51:00

① 婚前按揭貸款房子離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按揭貸款房離婚,如果是雙方婚前共同按揭貸款購房用於婚後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或還貸款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並辦理了房產證,那麼屬於一方個人的婚前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② 婚前貸款買房子,婚後要是離婚,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買房,房產證中寫了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那麼該房孫寬殲屋就屬於二人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會依法進行分割。如果房屋是婚前由一方支付了首付款,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另一方只是共同參與了房屋還貸,那麼在離婚時,該房屋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法官一般會判決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也就是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作為補償款。
【參考內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則沖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巧銀。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③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配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那麼雙方還需要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2、但如果是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以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或者經過法院判決,財產歸其中一方,未清償的貸款也由這一方償還。

3、如果離婚後購買的房屋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然有權向其配偶進行追索。沒能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外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的,償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進行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④ 房子婚前買的,婚後一起還貸款,離婚怎麼算

房子婚前買的,婚後一起還貸款,離婚怎麼算租碼前,需要視情況而定:
1、婚後男方以他個人婚前的財產去還貸,房子屬於他個人的財產女方無權分割;
2、如果是用婚後所得的工資去還貸,婚後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確約定外,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割婚後還貸的部分;
3、雙方約定婚後所獲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男方以婚後所得的財產還貸,房模兄子屬於他個人財產。
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具體如下:
1、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
2、婚後實際取得或婚後明確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收益;
3、繼承、受贈的財產;
4、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5、夫妻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6、軍人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分割方式,具體如下:
1、協議分配,按照當事人的意願來分配;
2、協議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弊清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⑤ 婚前貸款的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1, 婚前房產 結婚 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額出資,並且登記在一方名下,那麼該房產屬於登記者所有。婚後賣掉房產,也好純是屬於登記者所有,不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 ; 2,婚前一方出首付並登記在一人名下,婚後雙方共同還貸, 離婚 時夫妻共同還悄襪嫌貸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並登記在兩人名下,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4, 婚前財產 一方出首付並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名下,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或者房產所有者婚前財產還貸的,離婚時該房屋賣掉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0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 買賣合同 ,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 銀行貸款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不動產登記 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 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啟手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⑥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有貸款,不一定屬於共同財產。

從按揭購房的法律關系來看,在按揭購房過程中存在三方虛早兩個法律關系,即購房方與出賣方(一般都是開發商)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購買方與貸款銀行昌譽埋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當購房方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付清了首付款並在銀行辦理了按揭貸款手續、銀行將貸款金額劃入了開發商賬戶後,開發商就應當為購房方辦理房產證,在辦理了房產證以後,購房方與開發商之間已經履行完了合同義務,結束了購房合同的關系。

購房者要履行的是另一個合同,即購買方與貸款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此時,購房者已經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只不過由於購房者基於他與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在該房屋上設定了抵押權,使得購房者行使房屋的所有權受到了限制。購房者向銀行償還借款的行為,屬於購房者與銀行因貸款行為而產生的債權債務行為,並不影響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耐螞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然而如果在婚後夫妻共同償還了購房貸款,在離婚時該房屋能否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或部分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呢?回答是否定的,既然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就應該判歸一方所有。如果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了銀行貸款,可以理解為是用婚後夫妻共有的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因此,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



⑦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要怎麼算

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對於婚前一方用個人資產貸款買房子的,並辦理了房產證,即使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還是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分割,但如果配偶有參與共同還貸的,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已清償部分。這里無論一方是用個人工資還是雙方工資來還貸,都應視為共同還貸譽咐。對於房子升值的部分,參與還貸的配偶也可以要求補還賠償。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圓毀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橘虛備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⑧ 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後不屬於共同財產。即使是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離婚時該房產也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婚前購買房產且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若不存在還貸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具備以下條件認定賣仿純為夫妻共同財產: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
2、夫妻共有財產是指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
3、夫妻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
5、夫妻雙方在婚後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在繼承或是受贈中明確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6、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夫妻雙方實際取得或是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夫妻雙方實際取得或是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中咐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大侍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⑨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配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對共同財產進行協商分割。
婚前以夫妻名義貸款買房婚後以共同財產還貸該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可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分割。
具體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⑩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怎麼算

離婚房貸怎麼處理


(1) 由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2)如果兩個人感情確實破裂了,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共同來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後也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3)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的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纖畝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離婚後房貸該如何處理


離婚 後夫妻雙方可以就償還房貸進行協議,通過協商決定是由一個方還貸,還是繼續由雙方還貸。若決定由雙方還貸,還可以通過協議設定還貸的份額。而中脊若是離婚後房子被判定由一方所有的話,那麼作為共同貸款人的另一方就可以提出變更 住房貸款 人的要求,申請解除自己償還房貸的義務。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 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後房貸怎麼辦


;     如今,社會經濟發展很快,很多人生活節奏也快,離婚的概率還越來越大,但是離婚後的房貸改怎麼處理,在很多人眼裡,這是一個很頭疼的問題,然而這個問題也是日常生活中人們經常碰到的問題。那麼,離婚後房貸怎麼辦呢?來給大家介紹幾種處理辦法。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的話,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貸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那就需要進行過戶。

      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過戶情況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1、 是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 是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雙方可以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後,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

3、是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毀培森第三人

      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後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離婚後房貸怎麼處理?


離婚時有房貸由雙方協商處理。雙方不能達成協商一致的,且該房產登記於一人名下的,房產應當依法判決屬於登記人所有,剩餘的貸款歸登記一方,而另一方可請求登記方進行相應的補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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