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消費信貸的防範方法
面對消費信貸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風險,商業銀行急需建立一套防範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逐步創造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環境
建立科學有效的個人征詢體系是銀行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前提保證。從實際角度出發,可以分兩步走:先在銀行內部建立全行性個人客戶信用資料庫,使每個存量客戶都有相對完整的信用記錄,個人與銀行的所有信用業務均有記錄登記。同時,加快建立國內各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換制度。由人民銀行牽頭建立一個股份制個人徵信公司,擴大現有人行徵信系統的職能和范圍,聯合金融機構、政法部門、各公用收費部門等,搜集整理個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記錄,評估個人信用等級,為發放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提供消費者的資信情況。可以先易後難地組建徵信公司,起初只聯合金融機構,以後再逐步擴大。徵信公司應遵循「會員免費提供信息,有償提供查詢服務」原則,把各家金融機構作為會員,金融機構免費向徵信公司提供個人信用記錄,參加組建的其他部門同樣要免費提供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金融機構和個人查詢時要付費,以便保證徵信公司正常運轉。
認真探索個人客戶差異化服務方法
調整客戶結構,培育和拓展一批高端個人客戶群體。所謂高端個人客戶就是指風險低、潛力大、信用好的客戶。就當前客戶群體而言,一是從事於優勢行業或壟斷行業的文化素質較高的人員,如電信、電力、金融等行業的從業人員。二是職業穩定、收入較高的國家公務員和財政發放工資的事業單位人員。三是全國性或區域性大公司的管理人員與專業技術人員等。這些群體不僅工薪水平和福利條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較好的專業技能,預期收入高,失業風險較低。並且由於文化素質相對較高,對自身的社會聲譽和個人信譽也更加註重,還款意願較強。銀行對重點客戶應加大營銷和調研力度,在促進業務發展的同時,有效降低貸款的預期損失比率。
健全、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
一是嚴把信貸准入關。根據國家宏觀經濟發展狀況,有規劃的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嚴格規范各環節操作流程,防止各種操作風險的產生。二是加強貸後管理。根據個人消費貸款的特性,分析相關風險點,有針對性地制定簡潔有效的管理辦法,辦法必須具有可操作性。配置好相應的客戶經理與風險經理,按規定進行貸後檢查。三是必須嚴肅信貸紀律,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責任追究必須到位。對存在的問題積極整改,「舉一反三」,採取必要措施,避免同類問題再次出現。四是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授權。針對各分支機構管理水平與風險控制能力,實行不同的授權管理和程序運作,並實行精細化管理,擇優發展。五是可以成立專門的個人消費貸款審查審批中心,對個人信貸業務進行流程再造,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實行集約化經營。
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擔保制度
擔保制度,是貸款第一還款來源出現風險時的必要保證,也是制約借款人信用程度的一個有力武器。在我國消費信貸法出台前,商業銀行一方面要認真研究分析現有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圈定法律爭議少、執行容易的標的作為抵押物。產權不清、變現較難以及現有法律上存在爭議的抵押物一般不要接收。選定的擔保抵押物必須合法、足值、有效。另一方面,商業銀行應合理界定保證人范圍。對借款人自身條件較好,收入穩定,可實行保證擔保方式的貸款,保證人應該選擇信用度高的高端客戶,且至少自身綜合條件不低於借款人。
個人消費貸款與銀行保險代理業務結合起來
代理保險業務是當前商業銀行分業經營環境下的一項新興業務。這項業務的發展可與銀行自有的傳統業務緊密結合起來。一是可以增加收益,銀行通過代理保險業務能夠獲得可觀的代理手續費收入和存款來源;二是可以降低部分不可預測的風險,將保險標的(可以是抵押物,也可是借款人的人身安全)的第一受益人指定為銀行,當標的遭受損害或損失時,保險賠償可及時補償銀行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同時,銀行代理保險將通過銀行的中介作用改變客戶與保險公司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局面。由於銀行代理業務相關險種的保費較低廉,可以使客戶在較低的成本上獲得保險產品和相關信息,使得信貸客戶既可以得到銀行貸款,又可以得到自身的保險收益。
2. 消費貸款風控針對哪些問題
小貸公司在風控方面除了自己特有的產品和規則外,在應對借款人本身可能存在的風險方面,也存在許多共通之處。下面我們一起來解讀從借款人角度來看,會有哪些風險。
一、借款人經驗及能力不足的風險
借款人行業經驗和能力不足往往會導致其經營項目的失敗,從而影響到正常還款。
對於行業經驗不足的借款人,一是要求其本項目經營時間必須達到六個月以上,保證經營正常穩定後才給予貸款;二是借款人有無其他收入來源,如有則在其他收入來源的基礎上確定貸款額度;三是要求提供可靠的擔保人。
二、借款人婚姻及家庭不穩定的風險
婚姻、家庭不穩定的借款人往往會隱藏很大的風險。婚姻、家庭都經營不好的人往往也經營不好事業,要麼品德有缺陷,要麼沒有將主要精力用在經營事業上。同時,如果在夫妻之間關系不好時貸款,一旦雙方離異,很多時候雙方都會極力逃避債務,這樣也會對貸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煩。
對於婚姻、家庭不穩定的借款人一定要弄清其中的原因,如果是借款人的問題,最好不給予貸款;如不是借款人的問題,也要考慮在有擔保的情況下才予貸款。
三、借款人居住不穩定的風險
由於借款人居住不穩定,流動性很大,在貸款後如果借款人離開當地,則對貸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煩。
如果向居住不穩定的借款人發放貸款,一是要求其提供在本地居住穩定、實力的人擔保,或是在本地居住穩定、對借款人有控制力的人擔保;二是如果借款人在本地的經營項目很穩定,投資很大,不宜輕易轉讓,居住的穩定性則不重要。
四、借款人品質及道德風險
借款人的品質及道德風險是貸款風險中最嚴重的風險之一。如果是一個品質及道德好的人,即使在還款能力不足的情況下,雖有可能會拖欠,但他會很配合,積極還款。但如遇到品質及道德很差的人,他會想方設法地拒還貸款。所以只要確定借款人是品質、道德很差的人,則不應給予貸款。
五、借款人及家人的健康風險
如果借款人或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問題,借款人往往會花費巨資用在治療上,從而會影響到還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死亡,則債務往往也會得不到落實,從而使貸款落空。
對於借款人本人有重大疾病等健康問題的,最好不給予貸款;如果是其家人有重大疾病等問題的,可考慮增加擔保。
六、借款人信用風險
對於有上述不良信用行為的人,如果是惡意的,則應拒絕為其提供貸款。
如果是借款人雖有上述拖欠,但是非惡意行為,且時間都不長,只是其信用觀念淡薄,沒有意識到信用記錄的重要性,同時借款人是有還款能力的,在這種情況下,可與借款人就信用意識進行交流和溝通,提高借款人的信用意識,增強其信用觀念,讓他認識到信用記錄的重要性。如果借款人接受,則可先向其提供小金額的貸款,並要求提供擔保。如果以後還款記錄良好,可逐步增加貸款金額。
七、經營資質風險
一種情況是沒有得到政府主管部門的許可,屬於無證經營,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企業有可能隨時被政府部門責令關閉;後一種情況雖有可能有相關可證件,但實質的經營活動不能達到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也有可能被關閉停業整頓。
所以對上述情況最好不要給予貸款。
八、股權風險
對於前一種情況,由於借款人沒有決策權,對收入和資產的分配不能自己做主,債務的償還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時也意味著借款人只有較少的收入,還款能力有限,因此,放款金額不能超過其收入水平,同時,應要求具有決策權的合夥人作為擔保人或共同債務人。
為了防範第二種情況,一是要對提供的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進行真實性調查;二是要對企業的員工進行走訪,核實合夥行為是否真實;三是要求其他合夥人提供擔保。一旦核實是借款人虛構股權,應拒絕貸款。
九、借款人管理不足風險
由於借款人對企業的管理不足,其企業的資產就可能受到損害,企業的收人就會明顯下降,如果情況嚴重,會危及企業的生存,甚至使其倒閉,最終會影響到償還貸款,從而使貸款面臨風險。
貸款機構的評估人員發現管理不足的現象後,要與借款人溝通,讓其盡快糾正;如果情況嚴重,足以影響到還款能力時,應要求借款人採取整改措施,有明顯效泉果後才考慮給予貸款。
十、經營風險
由於存在上述的經營風險,當某一情況嚴重後,會變得很糟糕,可能會使得借款人的企業處於不穩定的經營狀態。
貸款機構的評估人員發現有上述的經營風險後,要與借款人溝通,讓其盡快扭轉這種不利的局面。如果借款人企業雖然有某些方面的經營風險,但並不嚴重,或短時間內無法改變,預計將來一段時間內也不會形成大問題,不會損害其還款能力,可考慮提供貸款,視情況可要求提供抵押或擔保。如果情況嚴重,足以影響到還款能力時,應要求借款人企業消除或減輕這種風險後才考慮給予貸款。
十一、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風險
當借款人出現貸款申請額與其還款能力不足時,應降低貸款額度,在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內發放貸款;也可要求提供抵押或保證擔保。
借款人過度負債,導致其經營破產的情況在實際操作中經常發生,最終不能償還貸款,這是目前小額貸款面臨的最大風險之一。原因是:
(1)目前發放小額貸款的金融機構眾多,競爭激烈,使得借款人能很方地在多個貸款機構貸款。
(2)在一些地方,民間借貸活躍,利率較高,借款人也能很方便地借到資金。
(3)目前徵信系統不完善,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只包含了銀行和少數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債務信息和信用記錄,眾多的類似於小額貸款公司和民間融資的債務信息和信用記錄不在徵信系統內,又無其他查詢平台,這為貸款機構全面評估借款人的債務帶來了難度。
3. 新形勢下商業銀行應如何防範信貸風險
重構和優化信貸風險控制系統的基本理念是,風險管理應當貫穿於整個貸款周期,在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管理的全過程形成相應的風險防範理念和風險監控機制。
(一)、制定標准化的貸款「三查」系統。開發針對借款人的行業、財務狀況、經營行為以及管理方面的風險警示信號,制定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的具體要求和操作標准。
(二)、建立直觀科學的風險預警指征體系。一是建立企業的承貸能力分析指標體系,通過對企業最大限度所能承擔負債的能力分析,控制企業的貸款規模,可以有效抑制借款人投資膨脹慾望,減少信貸資金被其直接或間接移位現象的發生,降低貸款風險度。二是充分運用企業的現金流量指標,搞好企業償債能力分析。三是加強對企業的盈利能力分析,預測企業發展前景和趨勢。企業的盈利能力從長遠看,是決定貸款安全性的根本。四是加強貸款客戶的綜合貢獻度測評分析,根據客戶依據其信用和貢獻狀況而作出的授信先後順序及滿足程度的差異,對貸款客戶評定授信等級,並據以進行貸款投放和管理決策。
評判客戶授信等級由兩個方面因素決定,一是客戶信用等級;二是客戶對銀行的貢獻等級。從商業銀行角度講,客戶對貸款風險的影響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客戶的財務風險;二是客戶的經營風險;三是客戶的道德風險。因此,用作商業銀行貸款選擇和決策的重要依據的客戶信用等級,在評判上應當綜合考慮客戶守信程度、客戶財務風險程度、客戶經營風險程度三個層次因素,最大限度地揭示出信貸客戶的財務風險程度、經營風險程度和道德風險程度,並綜合反映出信貸客戶的貸款安全性態類別。而信貸客戶對商業銀行的貢獻等級,應當從信貸資源回報率、經營成果依存度兩個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分析和評判。在現實經濟金融生活中,經營成果依存度較大而單位資源回報率不高的信貸客戶屢見不鮮,單位資源回報率較高而經營成果依存度不大的信貸客戶也為數不少。然而,商業銀行為了實現風險可承受條件下的盈利最大化,必須緊緊抓住經營成果依存度較大的客戶,並努力提升單位資源回報率。因此,我們考察、分析和評判信貸客戶的貢獻度時,既要重視信貸客戶為商業銀行的盈利額(營業收入額)占該行盈利總額(營業收入總額)的比重大小,也要注重商業銀行所取得的信貸客戶營業收入(盈利)與投入該信貸客戶的信貸資源、成本資源之間的比率大些。
4. 銀行信貸風險應怎樣防範和化解
防範與化解金融風險是國有商業銀行當前急待解決的問題,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並及早採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範。
提高貸款質量、防範與化解信貸風險的對策 :
第一,轉變觀念是前提。防範和化解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首先要實現經營觀念的轉變。一是在經營指導思想上要實現由追求「數量」到注重質量的轉變。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要求國有商業銀行切實改變追求總量擴張,對安全、質量、效益較為淡薄的經營思想。因此,首先要樹立安全、效益觀念,把貸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視為銀行信貸工作的生命線,在兼顧社會效益的同時, 確立效益最大化和資產質量最優化的經營目標。
其次,要樹立競爭觀念,正視銀行的現實,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開拓競爭,改變粗放式管理,實行集約化經營戰略, 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
最後,要樹立發展的觀念,不斷開拓業務領域,實施規模經營戰略,學習國內外的先進管理經驗。
二是對信貸資產的管理上要實現由「高風險、低收益」到「低風險、高收益」的轉變。
首先,充分利用目前國有企業優化資本結構的良機,支持和幫助企業實現資產重組。把風險承擔的主體轉移到高效低險的企業,降低風險系數,提高信貸資產的收益。
其次,建立信貸風險防範預警系統。從貸前調查入手,通過確立科學的貸前調查分析指標,全面分析貸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可償還性等指標,提出科學的貸前預報;貸後要建立跟蹤檢查系統,形成信貸資金網路風險管理,及時發現問題,起到預警、報警作用。
再次,健全貸款放、收一條龍責任制,實行全過程的嚴格管理,逐步將過去追求規模、鋪新攤子,以外延擴張為主的粗放式經營改變為注重效益,講求效率,以內涵為主的集約化經營模式,從而使信貸資產達到高效低險。
第二,根據企業信用等級選擇貸款客戶,抓住優良客戶,壓縮中間客戶,清理不良客戶。企業信用等級是對客戶質量的綜合衡量,是決定貸款安全性和效益性的主要因素。信用等級高低,是貸款風險大小、效益好壞的基本標志。
在信貸管理上,首先要抓住那些信用等級高的企業 (如AA級以上企業),把他們作為貸款重點投放對象;對信用等級低的客戶(如BB級以下企業)因貸款風險較高,要採取多種措施進行清理;對中間客戶(如A級、BBB級企業),目前貸款風險可能不大,但這些企業經營狀況一般,潛在風險較大,對其貸款應以臨時性為主,並逐步壓縮。這樣,三管齊下,逐步提高銀行貸款客戶的質量,保障新增貸款質量、穩步提高存量貸款的質量,使銀行信貸資產運營步入良性循環。
第三,加大清收不良貸款的力度,積極尋求補救措施,化解風險貸款。商業銀行目前不良貸款數量較大,清收轉化的難度也大,而且大部分是歷史上長期積累形成的,責任不清。為加大清收轉化的力度,要廣開渠道,充分依靠各級政府、各部門的幫助,抓住時機,採取有針對性措施清理各筆風險貸款。同時,要採取適當獎勵措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對清收工作做得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重獎。要根據不同的風險貸款,充分利用銀行的優勢、積極引導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經濟效益,提高企業還貸、付息能力,對扭虧無望的企業, 要及時停放貸款,積極處理抵押品,收回舊貸。
5. 如何控制消費信貸的風險
一、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風險的表現
(一)作為優質資產的住房業務現在正承受著更多的潛在風險
近十年我國經濟進入上升期,作為國家支柱的房地產業發展發展迅速,帶動住房價格上漲。在消費信貸業務中佔比最大的個人住房業務都是在重復著這樣一種循環:每次我國實行房地產調控政策後,消費者持觀望態度,房產交易減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隨之收縮。等調控政策被市場消化後,市場進入穩定期,個人住房貸款再次進入擴張期。商業銀行也因此承擔了更多的政策風險。
(二)銀行消費信貸業務被借款人用作投資的資金來源
相當一部分投資客戶看中了銀行消費信貸業務還款靈活、利率低的特點,通過提供假交易合同、假收款方資料向商業銀行申請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套取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用於投資資本市場、樓市,一旦碰上投資失利,樓價下跌,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回收將失去保障。
(三)間接貸款為主的業務模式使房地產中介機構向商業銀行轉嫁業務風險
房地產市場的分工使我國商業銀行對中介機構的依賴程度日益增加。大多數銀行只負責消費信貸業務的審批環節,其他環節則由中介機構代辦。由於目前我國對房地產中介的監管立法存在缺失,無法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行為進行多方面約束,使房地產中介很容易將業務風險轉嫁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中介有的故意隱瞞重要信息,發布虛假廣告招攬客戶,損害當事人的利益;有的參與炒房,扭曲了市場價格;有的違反了國家的稅收制度,協助交易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幫助客戶逃稅,種種行為都有可能造成商業銀行的信譽、利益受損,嚴重的還會影響貸款的收回。
(四)虛假交易現象頻繁出現
在樓市低迷時,「假按揭」是開發商套取銀行資金的一種常見手段。現在全國樓價上漲,「假按揭」則有雙重含義。一種方式是借款人找知情者出面申請貸款,自己每月還款。實質是借款人為了爭取低利率貸款或想利用銀行資金投資炒房。另一種方式是通過借款人聯合中介公司或按揭公司一起造假通過虛構購房者的形式,採用欺騙或偽造手段,製造虛假貸款申報資料向銀行申請貸款,使銀行蒙受資金損失。
二、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風險的成因分析
(一)制度因素
1.法律法規不健全
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依賴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有了良好的法律環境保護,消費信貸業務才能良好的發展。但我國現行法律體系涉及個人信用方面的規定較少,且對於個人失信行為也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懲罰措施,尤其是抵押變現難的問題一直難以解決。在配套政策方面,目前我國個人破產制度,社會保障等制度不完善,導致個人信用行為徵信困難,隱藏著嚴重的法律與道德風險。
2.缺乏成熟完善的個人信用徵信機構和個人信用評估體系
在我國,民眾信用觀念匱乏、個人的信用信息披露不夠,信用信息資源缺乏共享。造成銀行與消費貸款者之間信息不對稱,致使消費者發生惡意騙貸和行為,商業銀行提供的消費信貸「門檻高」和「手續繁」,消費信貸風險增大。總之,個人信用制度缺失是造成消費信貸風險根本原因。
3.消費信貸風險轉移機制不完善
(1)消費信貸的商業保險制度發展滯後
為了使銀行和消費者雙方利益都能獲得安全保障,國外都建有與之相適應的保險制度。如法國住房貸款保險模式,義大利、西班牙採用團體保險模式對住房貸款進行保障,美國在汽車貸款中要求借款人擁有足額的人身保險,駕駛責任保險和對新購汽車的汽車保險,有的國家還要求消費者對其作為擔保的抵押物辦理火災保險等。而我國目前消費信貸的商業保險發展較為緩慢。
(2)消費信貸證券化發展不夠成熟
消費信貸證券化作為資產證券化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對解決消費信貸的流動性風險,實現抵押貸款資金的良性循環,優化消費信貸資產起著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開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後,商業銀行可以將長期的抵押貸款債權通過包裝上市轉化為證券,並相應地將證券化後的貸款資產轉移到資產負債表外,以達到合理降低銀行風險資產總額,減少資產規模,提高資本充足率的目的;另一方面,通過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運作,抵押銀行將持有的抵押貸款轉化為證券在市場上交易,這樣就把原來由銀行獨家承擔的借貸風險分散給多家投資者承擔,實現了風險的分散。
(二)銀行方面原因
1.銀行貸款設計不夠合理
部分貸款種類自身存在嚴重缺陷,導致貸款風險天然存在。如「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和「零首付」汽車貸款,貸前有可能出現假的單位收入證明的風險;以汽車作為抵押品亦存在較大的風險。目前汽車貸款大多以汽車作為抵押品,這種方法簡單而又直接,但是與房地產等不動產相比,汽車的折舊、降價速度快,二手車的變現也相對困難。
2.銀行操作中存在違規現象
銀行為了市場份額與盈利,違規操作是從銀行內部形成資產風險最主要的原因。部分工作人員自身業務素質或思想素質不高、控制風險意識差,貸前審核不嚴格及貸後監管不及時。貸款發放前審批程序流於形式,貸款發放後,銀行監控催收不力造成借款人賴帳或拖欠等行為。
(三)消費者方面原因
消費者方面的原因主觀性強且隨意。不確定性導致的風險屬於信用風險的范疇。
1.消費者行為的不確定性
現階段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致使消費者惡意騙貸或拖欠的情況屢見不鮮。因此,明確借款人行為十分必要。
2.消費者償還能力的不確定性
消費者收入的可靠性、職業的穩定性、家庭結構的變化等和意外事件等因素,在貸款期內有可能發生不利的變化,其中任何一個因素的變化都會影響到消費者的償還能力,可見消費者的償還能力具有相當大的不確定性。如果消費者的償還能力波動到不足以償付應償付貸款額時,損失就會轉嫁給貸款人。因此,正確分析消費者償還能力和採取措施彌補消費者償還能力的不足,是消費信貸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之一。
三、加強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風險控制的對策與建議
針對以上提出的消費信貸風險的形成原因,制定合理的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政策、建議並協助政府和社會完善制度環境等措施來防範和化解消費信貸風險,提高消費信貸質量,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程度。
1、營造有利於消費信貸風險控制的外部環境
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是有效進行個人信貸風險管理的有力保障,是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管理中懲戒制度的有力保證。而當下我國在消費信貸方面的立法還不是很完善,許多配套的法律法規的缺失使得大量債權得不到有效保障。政府應將控制消費信貸風險列為亟待立法完善的課題。應盡快制訂一部綜合性的《消費信貸法》,規范有關問題的流程、制度,從而引導我國商業銀行順利開展消費信貸業務。
2、建立消費信貸的擔保保證制度
擔保是為社會化風險轉移機制。擔保分為物的擔保和人的擔保。物的擔保是消費者以自己擁有的不動產、動產和有形資產為抵押和質押擔保債務償還,如到期不能履行其義務,銀行可以行使其對擔保物的權力來滿足自己的債權。人的擔保是獨立的第三方作為擔保人,以法律協議形式做出承諾,在消費者不能按期償還其債務時,擔保人將承擔其償債義務。
3、規范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流程
要規范信貸流程,必須從源頭加以控制,層層落實。要建立健全貸款管理責任制度,該文原載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主辦的《環球市場信息導報》雜志總第491期2013年第05期-----轉載須注名來源審貸分離制度和貸款檢查制度。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流程包括產品的設計與影響、貸前審批、貸後管理以及清貸管理幾個步驟。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後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蹤監控,從而從流程上有效規避消費信貸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