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如果該房產僅登記男方個人名字的,該筆首付款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無權進行分割;但對於婚後女方和男方共同還貸部分和房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雙方的明山共同財產,原則上夫妻雙方均等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團旁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塌槐橡
② 婚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具體得看情況:1、婚前首付買房,婚後還貸,此房產屬於該個人婚前財產,但是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房產證上寫你的名字,表示此房產是你個人婚前財產,但是婚後還貸部分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3、房產證上寫你和你媽名字,表示此房產歸你和你媽兩人所以,但是婚後還貸部分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③ 婚前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另一方買房算2套房馬
在公積金管轄范圍內,余悄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未離婚前首套自住房居住期間,只認定為一套房,即同一家庭只能申請一份住房公積金貸款;而已婚雙方擁有不同的房產且二者均為首套自住房居住期間,應視為夫婦各自的一套迅輪房。因此,按照這個標准來看,如果婚前一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婚後另一方購買首套自住房,就應該算兩套房。需要注意的是,具體認定方式還要結合當地的政策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進行具體分析畝毀信。